商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并不常設。另外有掌管占蔔、祭祀、記載的“史”,掌管占蔔的“蔔”、掌管祈禱鬼神的“祝”,掌管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
1内服官
内服官中分爲外廷政務官和内廷事務官。太戊時期,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點是内服與外服的劃分,生活在商周之際的周公曾經在《酒诰》中這樣概述其情況:“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裏居(君)”。
内服是商朝直接統治的王畿地區;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轄的地區,這些邦伯分爲侯、甸、男、衛幾種,其中許多很可能是方國部落首領而臣屬于商者。蔔辭所載的侯有近50個,最著名的有倉侯、舞侯、犬侯、侯告、侯專、杞侯等。甸,蔔辭稱爲“田”,“多田(甸)”即指許多甸職官員。男,在蔔辭中稱爲“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盧任等。衛,作爲一種武職,在蔔辭中多稱爲“多射衛”、“多馬衛”、“多犬衛”等,亦有單稱爲“衛”者。
2外服官
蔔辭和金文所見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種,大緻可以分爲四類。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舊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還有負責出納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亞、惟服”。主要是與商王關系密切的軍職官員。三是“宗工”。指負責王室祭祀和某些具體事務的官員。四是“百姓裏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諸族與普通民衆的官員。
内廷事務官是專爲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爲商王禦車的服(又稱仆、禦),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tia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爲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朝經濟比夏朝有很大發展的表現:農業生産規模相當大,種植的農作物有粟、黍、稻、麥等。畜牧業發達,飼養六畜,祭祀用幾百甚至上千頭家畜。青銅冶鑄,玉器制作和釀酒等手工業很發達。商業發展到一定水平,交易是用海貝,骨貝,玉貝和銅貝等作爲貨币。商王盤庚時期,商代使用的農具,考古學界一般認爲仍以石、骨及蚌制鏟、斧、鐮、刀等爲主,偶爾也發現有一些銅锸、銅鏟等青銅工具,但不一定用于農業生産。
商人從一開始就是以農業爲主的民族,商湯曾派毫人幫助葛人種地。甲骨蔔辭中多次見到“其受年”(能獲得豐收嗎?)的問語,反映商朝統治者對農業的重視。在畜牧業在商代出土的除有六畜的遺骸外,還有象骨,說明當時北方還有訓象。并且掌握豬的閹割技術,開始人工養淡水魚。手工業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細,規模巨,産量大,種類多,工藝水平高,尤以青銅器的鑄造技術發展到高峰。成爲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經發明原始的瓷器,潔白細膩的白陶頗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細的玉石器表現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藝。絲織物有平紋的纨,絞紗組織的紗羅,千紋绉紗的縠,已經掌握提花技術。
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廣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齊規則的大片相連的方塊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征丈量和劃出疆界的田地,“田疇”的“疇”字,像田間按行壟犁耕往返轉折,這樣的田疇當然不會耕作得很粗放。這些經過疆理整治規則耕作較好并配合有灌溉溝渠的方塊田,就是後來的井田。
這些田地主要分布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諸侯國君直接占有,也有分配給近親貴族。其他貴族在封邑内也同樣經營這樣的田地,不過規模要小一些。在國都以外,商王經常派臣民到比較邊遠的地方去開墾土地。
在農業和手工業生産發展的基礎上,在各個生産部門内部分工日趨鞏固和日益複雜的情況下,商代的商業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出現許多牽着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後期,都邑裏出現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爲業,還曾在孟津賣飯。
商代鑄造作坊和手工業生産的發展,比農業更爲突出。其中,青銅冶煉技術和青銅器制造工藝的高度發展,更集中反映當時手工業技術水平和時代的特點。在殷墟和鄭州商城遺址,都發現有爲王室所專用的青銅器鑄造作坊。當時,在這些作坊中都有比較細緻的分工,有世代從事生産擅長專精技藝的工匠。生産規模之大和技藝水平之高,是當時世界所罕見。
自商代起,中國音樂進入信史時代。民間的音樂和宮廷的音樂,都有長足的進步。由于農、牧、手工業的發展,青銅冶鑄達到很高的水平,從而使樂器的制作水平飛躍,大量精美豪華的樂器出現。樂舞是宮廷音樂的主要形式,可考證的有《桑林》和《大護》,是商湯時期大臣伊尹所作。從事音樂專業工作者,主要有“巫”、音樂奴隸和“瞽”三種人。有關商朝的民間音樂的材料很少,《周易·歸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