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地亞是君權神授理論的積極支持者。其在蘇美爾各地興建神廟,同時他本人似乎是故意要向後人展示自己的面容,蘇美爾到處都留下了他虔誠的姿勢的雕像。
烏爾·尼吉爾蘇(),統治時間:年。後綴:軍神尼吉爾蘇(尼努*爾塔)。
年,烏爾·尼吉爾蘇繼承了基什王位,是基什第五王朝的第十三任國王。
皮瑞格美,統治時間:年。
年,皮瑞格美繼承了基什王位,是基什第五王朝的第十四任國王。
烏爾·伽爾(年。後綴:冥神涅伽爾的簡寫。
年,烏爾·伽爾繼承了基什王位,是基什第五王朝的第十五任國王。
納穆·哈尼,統治時間:年。前綴:混沌女神納穆的變音。
年,納穆·哈尼繼承了基什王位,是基什第五王朝的第十六任國王。
年,基什城被烏爾第三王朝攻占。基什第五王朝滅亡。基什城成爲烏爾第三王朝統治下的一個城市。
基什第五王朝共經曆16王,統治時間:年。
>“烏魯克被擊敗,王權轉移到了烏爾。”
年,烏爾·納穆被任命爲總督,建立烏爾第三王朝,又稱爲新蘇美爾帝國。
烏爾·納穆,統治時間:。後綴:混沌女神納穆。
年,烏爾·納穆成爲烏爾和烏魯克雙料國王,随後将國都移到烏爾。烏爾成爲兩河流域新的政治中心。
早在烏爾王國建立之前,埃蘭阿萬王朝國王庫提克·英舒什納克已經展開了大規模的征服行動,自稱“天下四方之王”。在完全控制埃蘭地區後,又積極謀求進攻巴比倫尼亞。
此時庫提克·英舒什納克想要進攻阿卡德地區的阿克沙克。烏爾·納穆爲了阻止埃蘭人對本地區的滲透,反對埃蘭人的進攻行動。埃蘭人顧忌烏爾的實力,退出了阿卡德地區。
因爲之前烏圖·赫伽勒在驅逐古提人的過程中幾乎統一整個巴比倫尼亞,所以無損繼承了他的事業的烏爾·納穆隻剩下一個對手,就是基什(拉伽什)。
年,烏爾·納穆攻占基什。繼阿卡德王國以後,統一巴比倫尼亞,建立起了強大的中央集權制王朝,之後的各個城邦國隻是單純的城市管理者,不再具有蘇美爾聯邦時代的高度自由。爲彰顯自己的功績,烏爾·納穆使用了“蘇美爾與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的稱号。
蘇美爾人經曆了阿卡德王國和庫提人統治之後,再次統一蘇美爾地區,主要爲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巴比倫尼亞(包括阿卡德地區和蘇美爾地區),較之昔日的傳統蘇美爾地區,不可同日而語,統治區域幾乎擴大一倍。所以又稱爲新蘇美爾帝國。
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之後頒布了《烏爾納穆法典》,而因此聞名于世。不過,這也是蘇美爾人最後的輝煌時期了。
《烏爾納穆法典》,因其在烏爾·納穆統治時期頒布故而得名。法典本着維護統治、緩和矛盾的原則制作而成,包括序言和正文兩部分。在序言部分,統治者把權力與神權結合起來,并對其功績進行了歌頌。正文部分涉及奴隸制度、婚姻、家庭、繼承、刑罰等方面的内容。這部法典同以往法律條文最大的區别在于罰金賠款等方式占主導地位,爲之後的兩河流域制定法典提供了藍本。
《烏爾納穆法典》大約有40條法律,對傷人、扣人質者處以罰款;對殺人、搶劫者、強*奸者、不貞*潔處以死刑;對強*暴女奴者,诽謗者、作僞證處以罰款;規定了離婚、毀約費,财産損失等民事賠償的數量。
蘇美爾文明的法制體系已經經曆了很長時間的發展,所以《烏爾納穆法典》是部成熟的法律,是世界上現存已知的最早法典。歲月的流逝使得這部法典如今隻剩下一些殘篇,難以再一窺全貌。然而在這部法典中,烏爾·納姆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自己對兩河流域的最高統治權。法典的序言中說:“恩利勒在衆人中選擇了他(烏爾納穆)”。這是蘇美爾文明從埃瑞都時代就留下的“君權神授”的傳統。
不過每當“君權神授”實行的時候,也就說明了中央集權的加強。烏爾第三王朝統治時期原本的城邦變成了地方行政單位。“恩西”(即地方長官)也開始由國王任免,主要負責神廟事務,薪俸也從神廟領取。舊貴族的勢力大不如前了。這與之前的蘇美爾人統治時期邦國林立的局面大相徑庭,直到烏爾第三王朝末年,各城市又再次争相獨立。
烏爾·納穆在位期間在全國各地大興土木,其中,位于烏爾的巨大神廟至今仍可供人瞻仰。
舒勒吉,統治時間:年。
年,烏爾·納穆的第二個兒子舒勒吉繼承了烏爾王位,是烏爾第三王朝第二任國王。
年,亞述國王伊魯·舒瑪趁着烏爾·納穆剛去世不久的時機來攻打巴比倫尼亞,烏爾方面數個城市被劫掠。
年,經過長期積累實力,舒·勒吉向阿淑爾城發起突然襲擊,一舉殲滅阿淑爾王朝主力,阿淑爾王朝滅亡。
舒·勒吉成爲蘇美爾曆史上少數統一整個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之一。
舒·勒吉在位時帝國的文治武功都達到極盛,舒·勒吉也爲自己的戰績陶醉,效仿阿卡德王朝國王納拉姆·辛,自稱爲“神舒·勒吉”,烏爾第三王朝也開始政*教合一,神權和王權開始緊密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