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t另外,還爲師般的妻子祈福,蔔辭中有“壬申蔔,貞:禦(禦)師般婦”(《合集》9478)的記載,“禦(禦)”是一種祭名,即爲某人祈福而祭,“禦(禦)師般婦”即爲師般的妻子祈福。
甘盤死于武丁時期,武丁時期的蔔辭裏有“貞:今般死”的記載,便是占蔔甘盤死亡之事。
根據曆來學者的考證,甘盤便是甘氏的始祖,或者說是第一個曆史留名的甘姓名人。像《姓纂》、《姓譜》等書就異口同聲地指出:“甘,武丁臣甘盤之後”。而甘盤之得姓,則夏有甘國是以國爲姓,就是說夏朝時就有甘國了,而甘盤無疑是該地人士,以國爲姓,如同炎帝以姜水爲姓一樣。
不過,甘氏家族的組成,實際上不僅此一支,到了後世周武王伐殷而有天下之時,姬姓的龐大家族之中,也有子孫由于被封爲甘伯而改姓甘的。《名賢氏族言行類稿》所記載的:“周武王同姓,于畿内爲諸侯,因氏焉,甘伯恒公是也,秦有甘茂、甘羅”,即爲明證。這一支源自姬姓的甘氏,最初的發祥之地是在周天子的王畿之内。當時所謂的王畿,是指現在以陝西長安爲中心的四周之地。根據考證,現在陝西省鄠縣的西南,當時就是以甘爲名,因此,陝西鄠縣一帶,一向就認爲是甘氏的發源地,跟每一個甘姓人的關系,都極爲深長。到了列強争霸,周天子有名無實的戰國時期,已經是屬于秦國的領域。當時,甘氏的先人也大多是秦國人。長久以來,大家都耳熟能詳的甘羅拜相的故事,便發生于秦國。
根據正史的記載,甘羅不但确有其人,而且确有拜相其事。他出身于當時秦國的名門,是秦武王左相甘茂的孫子,年12事秦相呂不韋,爲秦國使于趙國,趙王不但躬親郊迎,而且在甘羅的伶牙俐齒之下,心甘情願地割五城以事秦。結果,未費一兵一卒而淨得五城。甘羅回到秦國之後,就被高拜爲上卿,爲後世留下了一段充滿傳奇的故事。
甘盤和傅說,是商朝高宗武丁時有名的兩位賢臣。甘盤本爲一位隐士,傅說則還是犯了“胥靡”勞役刑的囚犯。
據《史記.殷本紀》記載:
「帝武丁即位,思複興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決定于冢宰,以觀國風。武丁夜夢得聖人,名曰說。以夢所見視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營求之野,得說于傅險中。是時說爲胥靡,築于傅險。見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與之語,果聖人,舉以爲相,殷國大治」。這件事在《墨子》、《國語》、《呂氏春秋》、《帝王世紀》、《尚書》等書中均有記載,内容也大同小異。
武丁年少時,其父小乙讓他在民間生活,頗知民間疾苦。後來,武丁即位商王,守孝三年不言(不是不說話,而是對政事不表态)時,政事決于甘盤和衆元老,但是武丁希望有才能的真正親信來輔助自己。
BC1391年(武丁三年),武丁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得力助手,那就是囚徒出身的傅說(yue)。但是傅說的地位太過低下,所以武丁隻能用夜夢天降啓示,得輔政的聖人的名字叫說,于是告之臣下尋訪聖人。過了一段時間才裝作是尋找到了聖人,正式将傅說引入朝堂,而且爲了防止反彈,不得不隻任命了一個普通大臣的地位,當然也是對傅說的一個考驗。
BC1388年(武丁六年),經過三年的政事考驗,武丁正式任命傅說取代甘盤爲卿士(宰相),當然甘盤的地位并沒有任何改變,隻是甘盤作爲老師,不再奮鬥在政治前線,而是到封地爲諸侯。
武丁正式執政後,決定在沬(不是沫,今河南鶴壁淇縣)邑建都,後人稱之爲武丁城。
《史記正義》記載“沫邑,殷王武丁始都立。”
後武丁遷殷(北蒙),沬都廢置。
BC1382年(武丁十二年),武丁祭祀先祖上甲微(創作《歸藏易》的商朝先祖,前文有述)。
第二天,有一隻野雞飛來登上鼎耳鳴叫,武丁因此感到害怕。大臣祖己說:“君王不要擔心,趕快先把政事辦好。”于是祖己開導武丁說:“上天監察下民,以民衆的道義爲标準。上天賜給下民的壽命有長有短,不是天使人壽命夭折,而是人本身斷送自己。有的人違背道德,不承認罪惡,上天降下旨意糾正他的行爲。他才說:‘怎麽辦呢?’君王隻要給民衆辦事,沒有不是繼承天意的,祭祀有常規,不要信奉應該抛棄的方法。”
此後,武丁便開始修明政事,推行德政,勤于政事,在刑徒出身的傅說及甘盤、祖己等賢能之人的輔政下,勵精圖治,使商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得到空前發展,天下百姓歡喜欣悅,讓商朝再度興盛起來,史稱“武丁盛世”。
王,殷之大仁也。力行王道,不敢荒甯,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是時輿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荊蠻,北不過朔方,而頌聲作,禮廢而複起。
武丁在位時,力行王道,無論貴族百姓都心悅誠服,當時商朝的勢力東沒有越過長江黃河,西沒有越過氐羌,南沒有越過湖北,北沒有越過朔方,可是對商王武丁的稱頌卻已經流傳在這些地區之外。
考古資料也說明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間,是商朝最繁盛的時期。
武丁的爲政舉措包括政治和軍事兩個方面:
政治:
①封官
對新的領土,或直接封給征伐的将領等,如象雀就被封爲“雀侯”;或封當地臣服的氏族方國首領爲侯伯,象犬侯、祝伯等。甲骨文中被封的侯有五十餘個,伯有近四十個,數量不少,這一方面也可說明,被商征服的氏族方國何其多。此外,臣服于商的氏族方國,對王朝不僅有貢納義務,還經常奉命征伐,象倉侯虎曾奉王命伐免方,侯告也奉王命伐夷方等。
②聯姻
甲骨文中常能見到商王族與氏族、方國聯姻的事。一般是商先通過征伐使之臣服,然後再聯姻,或娶諸侯之女爲妃,或将王室之女嫁于侯伯等。這對鞏固商與諸侯的關系,加強國家一統的力度,還是頗有成效。縱觀中外曆史,聯姻都是國與國聯絡的一種重要手段。
③築城
在征服的地方建築城邑,後可能再武裝殖民,甲骨文中就常有“在麓北東作邑于之”此類的記載,這是對統治新的疆域應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舉措。當時,商四周的氏族方國不少還處于原始落後的遊牧生活階段,武丁此舉,實際上也算是在這些地區播撒文明的種子。!&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