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愁不知道怎麽判呢!這簡直是打瞌睡有人送枕頭!
縣令:“速速将人傳上來!”
随着縣令的話,很快一群李子村的村民,就被帶上來了。
其中有村長,王嫂子一家,珍珠娘,還有一大群元寶僅僅幾面之緣的叔伯嬸嬸,還有村裏的耆老們。
大多數都是住進譚家的,烏泱泱二三十号人,一走進來,跪滿了整個公堂。
“堂下所跪何人,報上名來。”縣令看着那麽多人都有些發憷,這證人也忒多了。
村長磕了個頭,“大人,草民乃李子村村長,李文浩。”
“民婦李王氏。”王嫂子說。
“民婦陸朱氏。”珍珠娘說。
“草民是李子村車夫盧大。”
“……”
一行人看着烏帽錦衣的縣令,瑟瑟發抖的自報家門。
元寶看着那麽多人都過來了,一時之間不知道他們要做誰家的證。
“方才差役來報,說你們要作證,給誰作證啊?”
村長作爲所有村民的領頭人,自然第一個要說話,他忙跪上前幾步,恭恭敬敬地開口。
“回大人的話,草民數人前來,是想要給金家老四夫婦作證的,證明他們并沒有搶孩子。
當初劉氏遺棄元寶,金家領養元寶之事,乃小人親手操辦,每一個流程都符合規矩,大人若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随時問小人。”
“也就是說,關于劉氏狀告之事,你這個做村長的,全部知情,問你就可以了?”
“正是。”
縣令滿意點頭,捋着胡子一派輕松。
可算有個明白人了,要是光讓金家和劉氏對簿公堂,一個要死要活,一個剛強不退,跟拌嘴皮子似的。
他這個做父母官的,都忙着看戲了,哪還有心情審案子啊。
“行,那你來說說,元寶這孩子該判給誰家?”縣令把難題丢給了村長。
但這于村長而言,着實不算難題,他心疼地看了看元寶,這娃娃的命也太苦了,好日子都沒過足多久,劉仙花就鬧着要把人搶回去。
唉,他作爲村長,無論如何,也要幫金家奪得元寶啊。
“回大人,于情于理,元寶都該留在金家撫養。實在是元寶在劉氏身邊過的日子,草民用個不恰當的詞兒,那簡直是豬狗不如。”
“……”确實很不恰當。縣令坐正了一些,“具體說說。”
村長老淚縱橫,“大人,元寶今年五歲,是于去年十一月過到金四夫婦名下的。那時她約莫也才四歲半過頭。
别人家四歲半的娃娃,是被爹娘裹在暖巾子裏捂着睡懶覺的,可元寶在劉氏手底下,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小小年紀又要劈柴,又要挑水,還吃不飽飯。
活兒沒幹完,就得挨劉氏一身毒打,大人,元寶去年被趕出來的時候,是光着腳丫子,隻穿着一襲單薄破衣的。”
“更是劉氏親自追着她毒打,嚷嚷着誰要敢幫元寶說話,就讓元寶認誰做娘,以後都别回譚家了。全村沒人敢幫忙啊,就金四的媳婦兒仗義,拼着荒年把自己餓死,也要将元寶領回家做閨女,不讓她再受劉仙花的毒打!”
“且劉氏想把元寶帶回身邊,并非因爲什麽母性慈愛,而是家裏的丈夫生了病,她信了鬼神巫祝之說,要拿元寶放血,用她的血做藥引子!”
劉仙花坐在地上,睜大眼睛,不可置信,這個狗娘養的,敢這般糟踐我?
“大人,草民以上所言如果有半句虛假,那便草民全家,男的世代爲奴,女的永生爲娼!”
村長血淚具下的言論,無形中給徐留娣營造了一個特别高偉的形象,在衆人眼裏,她簡直可以稱得上在世女菩薩、女英雄了。
而他所說的元寶的遭遇,更是讓人同情,連縣令大人都覺着,自己的心揪在一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