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負責調查樓上失火案子的警官吧?”
“您是?”
“我是這小區裏的住戶,跟他們家算是認識的。”老人指了指樓道外頭:“我今年七十九歲,等霜降過了,就整八十了。”
“您有什麽事情嗎?”
“我啊,是受人之托,過來給警官你講個故事的。”老人看着被燒焦的房子:“我年輕的時候,也成過家,有過孩子,可現在,就剩下我一個人了。”
“抱歉,我還在查案,您的故事,我能不能改天再聽。”
“警官是覺得我老頭子在幹擾辦案,還是覺得我老頭子好奇心太強,說的都是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我要跟警官你說的這件事,的确對你的辦案沒什麽幫助,可這個故事,是一個叫做安甯的姑娘讓我講給警官你聽的。”
“安甯?”
“對,她的名字是叫做安甯,我看過她的身份證件,上面的确是這兩個字。”老人歎了口氣:“我在這院子裏住了很久了,徐淩跟他妻子搬過來的時候,我就坐在這樓下面乘涼。那時候,他們還沒有生孩子,小夫妻恩恩愛愛的,真叫人羨慕。後來,徐淩跟他妻子離婚了,留下兩個女兒給他妻子,我也經常見到他妻子抱着那個小女兒在樓下轉悠。
不滿周歲的孩子,總愛哭鬧,咱們這又不是獨門獨棟的别墅。他妻子是個特别講究的人,唯恐女兒哭鬧驚擾了四鄰,總是抱着孩子在小區裏轉悠。冬夏秋冬,都是如此。這女人帶孩子,真不是享福的事情,我有好多次,都看見她抱着孩子在小區裏一邊轉悠一邊偷偷的抹眼淚。
我也想過去勸勸徐淩,就用我自個兒親身經曆的事情。可聽說他跟他妻子離婚之後就再婚了,有了新的家庭。我尋摸着,這個時候,我這個陌生人再去講故事,有些不合适,也就放棄了。
大概是兩年前吧,那個叫安甯的姑娘來這個小區裏打聽徐淩妻子的事情。起初,還有人告訴她,但說的都是徐淩的妻子帶着孩子如何的辛苦,那個将徐淩給勾搭走的小三如何不是東西,如何該死等等。再後來,那個姑娘即使來,也不到處找人問,就隻是藏在不顯眼的地方,靜靜的看着徐淩的妻子和女兒。
後來,我才知道,她就是徐淩後來娶的那個媳婦兒,也就是小區裏被很多人罵的徐淩在外頭找的女人。
有一天,天氣預報說沒有雨,可突然下了起來。那姑娘沒帶傘,又不好意思站在樓道裏被人圍觀,我瞧着她也挺可憐的,就給送了一把傘過去。從那之後,她每次來小區的時候都會給我帶些東西。有時候是油,有時候是米,有時候是面,還有的時候是個信封,信封裏裝着一些零錢。錢不多,但都是她的心意,我也知道都是她給放下的。
她大概是不好意思,也擔心我不會收下那些東西,每次來都是偷偷擱在我的門前,在門上敲幾下就走。我之所以知道是她,是因爲有兩回,我開門開的比較及時,看到了她的背影,也聽到小區裏别的鄰居說了。
大概是兩個月前吧,她又來給我送東西,敲了門之後卻沒有走,而是站在門前,等着我把門打開。我把門打開之後,她就跟我說了一句話。她說,她聽到别人講的關于我的故事了,她不是有意想要挑破我的舊日傷疤,隻是想懇請我,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或者是徐淩不在了,讓我把我的故事想辦法告訴警方。
她是什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但我當時答應她了。
做人,最重要的是講信用,既然答應了别人的事情,無論如何都應該做到。我知道你們很忙,忙着去查各種各樣的案子,我也不着急,我的這個故事,您随時來聽都行。”
“無妨,我現在就有時間。”
“這個故事發生在四十年前。”老人眯着眼睛,語氣輕緩地講着。
四十年前,重男輕女的觀念還十分嚴重,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認爲養女兒就是在養賠錢貨。那個時候,醫學還不像現在這樣的發達,沒有什麽鑒别男女的儀器,即便有,也不是一般人家能花得起那個錢的。
四十年前,别說是非法鑒定嬰兒性别,就是産檢,也是少之又少。很多人從懷上孩子到孩子出生,連醫院的大門都沒有進過。那個年代,有不少的人家,會在産婦将孩子生下來之後,用一塊布将孩子捂死,或者浸到水盆裏淹死,亦或者是趁着天黑随便找個沒人的地方給扔了。孩子對于他們來說,似乎隻是用來傳遞家族香火,而不是夫妻感情的延續。
老人年輕的時候長得很帥,喜歡他的姑娘也很多,可老人的父母卻給他挑了一個“好生養”的姑娘做老婆。
“我那個老婆,莫說是用現代的眼光看,就是擱在我年輕的時候,也不算長得好看的。體格,用強壯兩個字比較合适,咋一看上去,不像是姑娘家,倒像是一個男子。可那樣的姑娘,在那樣的年代,算是比較合适做老婆的。第一,她安分,不會在外頭胡亂生事兒,就是她能瞧上别人,别人也不見得能瞧上她。用我娘的話說,就是娶到家裏,擱到後院裏安生。第二、她有力氣,能幹活。家裏地裏的活兒都能幹,算是一把過日子的好手。第三,好生養。至于這個好生養的标準具體是什麽,從哪裏看出來的,我也不知道,可當時村子裏的人都說她好生養,一看就是生男娃的。我從小到大,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媽在安排的,包括娶媳婦這件事。”
老人交握了一下雙手。
“我當時,雖然不太喜歡這個媳婦,覺得她長得不像是一個姑娘家。可過日子,她沒的說,将家裏家外都照看的很好,慢慢的,對她也就有了些感情。婚後一年,我們有了孩子,是個女孩兒,長得挺像我的。可我娘一看就來了氣。那時候,我家裏條件不好,多一個人就等于多了一張嘴吃飯,雖說是個女孩兒,可女孩兒的那張嘴也是嘴啊。
我媳婦雖然嘴上不說啥,可心裏是不願意的,我娘跟她吵吵了一陣兒之後,也就平靜了下來。月子裏倒是湊合着過了。可就在孩子滿月那天,我娘說抱着她出去給同宗同族的親人們看看,這一走就是好幾個時辰。等到天黑了,她才回來,卻是空着手回來的。我問我娘,孩子呢?我娘說,賠錢的丫頭片子給送了人了,也難爲人家不嫌棄,肯要。還說我媳婦出了月子了,身子也養的差不多了,抓緊時間給我們家再添個男娃。
我媳婦那個氣啊,當即就從屋子裏沖出來,抓着我娘的頭發,逼着她,讓她把孩子給要回來。我娘死活不肯,坐在地上耍賴,說孩子送給的是過路的外鄉人,就是我媳婦把她給逼死了,那孩子也回不來了。因爲這件事,我媳婦跟我娘之間有了間隙,明确告訴我,有她就沒有我娘,有我娘就沒她。
說實話,我也怨我娘,那也是我的孩子啊。可娘就是娘,心裏再埋怨也不能不要是吧。就在我兩難着,不知道該怎麽辦的時候,我娘偷偷找到我,說讓我明着不跟她對付,就是嘴上說着不要娘要媳婦的意思,然後哄着我媳婦,讓她盡快再給生個孩子。
起初,我媳婦也不打願意理我,總是逼着我出去找孩子。一個月、兩個月、半年、一年,時間一天天的過去了,我媳婦大概也死了心,知道孩子是真找不回來了,這才跟我好起來。沒多久,她真的懷孕了。我偷偷告訴我娘,我娘又偷偷找人去算了,那算卦的先生說,我媳婦這胎懷的肯定是個男娃。”
“皆大歡喜?”
“原本該是皆大歡喜的,可就在我媳婦懷孕四個月的時候,出事了。那天,她一早起來說是回娘家有些事情要辦。我因爲家裏有事,就沒跟她一起回去。她娘家就在我們隔壁村,雖說中間路難走了些,可實際上,也不算多遠。按照往常的習慣,早上去,中午差不多就該回來了,可那天,我一直等到晚上的八點多鍾,我媳婦才回來,而且整個人變得很奇怪,她的臉色很白,身上很涼,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一個死人。
我問她怎麽了?
她說我娘騙了我們,我娘壓根兒沒有将我們的女兒送人,而是将她活生生的給捂死,然後埋在了馬路邊兒。
我說怎麽可能,就算我娘是那種重男輕女的人,也不可能将自己的親孫女給捂死。我媳婦隻是笑,很瘆人的那種笑。她說,她看到我們的女兒了,就在她回娘家的路上,我女兒用手拽住了她的褲腿,将我娘對她所做的那些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訴了她。我當時壓根兒就不信她說的,我覺得她就是一個神經病,沒準兒是聽了我那丈母娘說了什麽,故意回家找事兒的。
我問了兩句,她就繼續跟我笑,還說我娘這輩子都不會有孫子,我也不可能有兒子。她說,我們的女兒是不會放過我們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