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寫這本書,是因爲書中的故事很難寫,可它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故事裏有十個人要接連死去,但情節不能過于荒誕,兇手也不能過于明顯。經過深思熟慮,我終于創作出這部令自己滿意的作品。這個故事清晰、直截,雖然謎團重重,但是解釋起來合情合理。事實上,爲了揭開謎底,這個故事必須有一篇尾聲。此書面世以後反響熱烈,評價頗高。不過真正感到高興的人無疑是我自己,因爲我比任何評論家都更清楚這本書創作曆程之艱辛。
十個小士兵,出門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個隻剩九。
九個小士兵,秉燭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個隻剩八。
八個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連不離去,八個隻剩七。
七個小士兵,舉斧砍柴火;失手砍掉頭,七個隻剩六。
六個小士兵,捅了馬蜂窩;蜂來無處躲,六個隻剩五。
五個小士兵,同去做律師;皇庭判了死,五個隻剩四。
四個小士兵,結伴去海邊;青魚吞下腹,四個隻剩三。
三個小士兵,動物園裏耍;狗熊一巴掌,三個隻剩倆。
兩個小士兵,日頭下面栖;毒日把命奪,兩個隻剩一。
一個小士兵,落單孤零零;懸梁了此生,一個也不剩。
弗蘭克·格林,一八六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