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噼裏啪啦的燃燒着,烤鹿肉的香味,彌漫在營地當中。
陳景直接拿起用樹枝串好的一大塊烤肉,遞給了身旁的喬登。
“嘗嘗,不知道你能不能吃得慣?”
“謝謝,那我不客氣了,這種馬鹿的肉,我吃過不少,你這還是煙熏過的,滋味兒肯定相當不錯!”
喬登也不客氣,接過烤肉大口大口的撕咬起來。
他餓了一天多的時間,體力消耗一空,幾乎連路都快走不動了。
現在有烤的野生馬鹿肉吃,哪裏還顧得上挑挑揀揀,當即便宛如餓死鬼投胎似的,抱着肉串猛啃。
“味道真不錯,很香,如果再來杯香甜的葡萄酒就好了。”
“那感覺一定非常美妙,就像上了天堂,你說你從遙遠的東方國度前來,有喝過奧斯塔的葡萄酒嗎?”
陳景搖頭,前世他窮得要死,來登山的路費生活費,都是好不容易才湊齊的,哪敢在鎮上大吃大喝?
“從來沒喝過。”
喬登見狀,略顯遺憾的看了他一眼,旋即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朗聲道:
“那正好,等事情弄完了,我請你喝鎮上最好的葡萄酒,雖然我剛剛被你吓了個半死,不過要不是遇見你,我恐怕真撐不到明天太陽出來。”
“這上面太冷,我餓得都快發瘋了,恨不得把這雙舊皮靴脫下來吃掉,真是見鬼,我臨走之前,喝了太多酒,什麽都忘記帶,就跑出來了。”
“我剛剛跟你說過的……”
“你真厲害,居然從世界的另一邊來,從日内瓦湖到這裏,你走了多久?”
“鎮子上的人們,大部分一輩子也沒有走出過生産區。”
這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對陳景的冒險旅途,非常感興趣。
“一個多月吧,五月初到現在……”
“不過聽了你描述,我建議你還是回家,也許你的家人現在非常着急,另外,阿爾卑斯山存在許多猛獸,超乎想象的那種。”
“塔佐蠕蟲你知道嗎?”
喬登搖頭,一臉茫然。
陳景拿出手機,将之前拍的照片翻給對方看。
“哇噢……這是什麽?有貓的腦袋,像蜥蜴一樣的尾巴,簡直像怪物一樣。”
喬登被吓了一跳。
不得不說,他的膽子确實有點小。
“兩頭塔佐蠕蟲,我差點兒死在它們手上。”
陳景大緻介紹了一番,喬登立刻想到,那些失蹤的羊和牛,也許就是被塔佐蠕蟲殺死。
但這樣的猜測,被陳景否定了。
“它們是最後兩頭塔佐蠕蟲,已經死了,奧斯塔山谷裏的野獸,應該另有存在。”
“好吧,我會認真考慮的,不過我還是想去看看,我有這個,至于我的家人,他們習慣了我四處奔波,不會擔心的,謝謝你的提醒。”
“我在種植園裏一待,就是兩三個月的時間,按照你的說法,山谷裏說不定非常危險,咱們兩個一起,彼此還能有個照應。”
“而且……”
喬登拿起獵槍,深陷的褐色眼眸中,掠過一絲回憶之色來。
“你說的那條聖伯納犬,我見過它,名字叫波普,是鎮上有錢人養的寵物,嗯,見過好幾次。”
“總之,你一個人肯定不安全,雖然你看起來非常強壯,可是你手無寸鐵。”
“怎麽樣?”
陳景略微有些意外。
思忖片刻後,他搖了搖頭。
“謝謝你的好意,不過我應該可以應付得來。”
“我給你留下一些鹿肉,你還是想辦法回去吧,這山谷裏,總讓我覺得有些古怪。”
陳景的第六感相當準,而且他并不覺得,喬登能跟上自己的速度,至于援助什麽的,他也完全不需要。
喬登尬笑了兩聲。
“呃,不瞞你說,我其實迷路人,不知道該怎麽走出去,跟着你反而更加安全,放心,我發誓,絕對不會給你添麻煩!”
“如果我跟着你,能夠活着走出去的話,我願意奉上我一年的薪水,作爲酬勞,冒險家和賞金獵人應該差不多吧,要接任務的,我常常聽酒館裏的客人們談起,現在最厲害的賞金獵人,好像也是個東方人。”
陳景有些無語,這家夥倒是精明,其實他看得出來,喬登也不是什麽壞人,就是膽子有點小。
聽到對方把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他也沒辦法,隻好點了點頭。
“行,既然如此,那你就跟着我吧,不過你得記住一點,凡事都得聽我的,能做到嗎?”
眼見陳景不再拒絕自己,老喬登大喜過望的點了點頭。
“放心好了,肯定不會給你添麻煩的!”
兩人達成了一緻,吃過東西,陳景往篝火中繼續添加柴火,然後讓喬登先去睡覺,他準備守一會兒夜,順便做一下這兩天的内容總結。
因爲不是每一個觀衆,都有時間一直守在屏幕面前看他的直播,将之前發生的一些事情,稍微總結一下,講給大夥兒聽,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昨天花了一天的時間,我們抵達到奧斯塔山谷的範圍内。”
“正如大家看到的一樣,山谷下層都是葡萄種植園基地。”
“這裏應該算山谷中段,整體海拔在一千八百米左右,不算高也不算低。”
“但是山谷裏非常之冷,比我想象中還要冷很多倍。”
“我想這可能是因爲勃朗峰的冰川冷氣流,沿着特殊地形,從高到低,流竄到山谷中下段的原因。”
“這裏的氣溫體感溫度,綜合來說,要比外界寒冷個兩三度左右。”
“大家别小看了這個數值,兩三度的溫差,給人的直觀感受是非常明顯的。”
“我們來的時候,也沒有發現聖伯納犬留下的足迹。”
“所以勢必要往山谷深處走,但是喬登說,他曾經在山谷裏見過那頭聖伯納拳的身影,興許對方還能夠在某些時候幫到自己。”
“從明天開始,我們就要進入奧斯塔山谷内部,現在先好好休息吧!”
陳景久違的盤坐在篝火旁,開始練習古法八段錦。
到了後半夜,估摸着不會遇到什麽危險,陳景也沒打算教訓喬登,自己也是鑽進了木頭搭的野營帳篷裏,用羊皮和鹿皮蓋着,準備睡覺。
一夜相安無事,第二天清晨一大早,陳景醒來的時候,發現喬登坐在火堆旁,用他昨天拿出來的瓦罐炖東西。
“是我去外面搞的野菜,炖點兒,權當咱們的早飯吧!”
喬登期盼自己能夠發揮一些作用,否則的話,連他自己也會感覺到許多不安。
簡而言之,他并不是一個喜歡占别人便宜的家夥。
陳景頗有些啼笑皆非。
他隻說讓喬登配合一下,盡可能的不要拖自己後腿,而不是打算對對方呼來喝去。
“其實沒什麽必要的……但既然已經做了,那就嘗嘗味道吧!”
“對了,你知道,在這種山谷裏面,該怎麽辨别方向嗎?”
陳景忽然想起來,昨天喬登說過,他在奧斯塔山谷裏迷路了。
他打算趁着給觀衆說明的同時,給對方也科普一下,因爲之後說不定還要分開,學會辨别方向,到時候碰頭就更加方便了。
喬登搖了搖頭,他接受的教育水平,其實相當的低,很多知識根本就聽不明白,更别說這些稀奇古怪的問題了。
“不太知道,你有什麽頭緒嗎?”
陳景打開直播,将問題描述了一遍,然後開口解釋道:
“奧斯塔山谷,是一條全長二十幾公裏,從高到底,西北向東南延伸的超級山谷。”
“當然,三個階層階梯中,又以我們現在所站的位置,最是複雜。”
“加上山谷裏長期霧氣濃郁,擡首不見陽光,所以普通的方法,很難說能夠準确判斷出正确的方向。”
“那麽這個時候,就需要一些小小的辦法。”
“其實說起來,也是非常之簡單。”
“隻需要找到流淌的溪流就行,然後用落葉漂流針的辦法,你看,你的皮衣上,不是有一枚胸針嗎?”
“用這個玩意兒,用力的摩擦,讓它短暫性磁化之後,再用樹葉串起來,就能夠簡單的分析出南北方向了。”
“面對正北向,往自己的左手方向,轉個四十五度的角度,那裏就是進入奧斯塔山谷第二三層階梯風貌的方向了。”
“這個辦法其實簡單又好用。”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别的辦法,比如觀察螞蟻窩,以及樹上的年輪等等!”
“我之前倒是沒有遇到過迷路的事情。”
“但進了山,也許就不一樣了。”
“必須要謹慎對待!”
“先把野菜湯喝掉再說……”
陳景又從背包裏拿出一些鹿肉,和喬登分着,烤來吃掉了。
吃飽肚子,陳景将營地恢複原狀,就連已經燒成灰燼的篝火堆,也都用沙土掩埋起來。
做完這些,他叫上喬登,一路往山谷中段偏上的位置行去。
過程中,陳景不免問起了有關于那件事的更多信息起來。
畢竟幾天之内,連續丢失那麽山羊,甚至還有公牛,這簡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首先可以排除塔佐蠕蟲了,肯定不會是它們幹的。”
“塔佐蠕蟲也基本上能夠排除,它們雖然嗜殺成性,但就算是它們,也難以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裏,殺死那麽多動物。”
“而雪狼,雪豹一類的大型食肉動物,同樣不可能三天殺死那麽多羊。”
“現在叫我的非要猜測的話,我甯願猜是秃鹫幹的,還是一大群秃鹫。”
“但是說真的,秃鹫一般不會生活在海拔特别高的地方。”
“所以秃鹫的選項,也基本排除了。”
“另外奧斯塔山谷内部,也不存在什麽大型河道,湖泊一類的水系,真正的頂部高海拔地帶,長期覆蓋着冰雪,那裏也沒有什麽大型猛獸在活動。”
“所以我想,有沒有可能,奧斯塔山谷内部,真的存在着人類還未發現過的野獸,就像塔佐蠕蟲一樣,是全新的物種。”
陳景的說法,遭到了喬登的反對。
“老實說,不太可能,雖然奧斯塔山谷内部,我從來都沒有真正進去過。”
“但偶爾還是有旅客會冒着風險,跑到上面滑雪攀岩什麽的,可是這麽多年過去了,幾乎從來沒有人提到過,在山裏看見過什麽了不得的物種。”
“倒是經常會聽見狼的嚎叫聲,一開始,大夥兒都猜測,山谷裏是不是生存着一大群狼。”
“後來人人們才發現,其實那更像是狗叫。”
“每年勃朗峰和馬特洪峰那邊的滑雪場開放的時候,都會有人帶着聖伯納犬上山,也許那些旅客聽到的,就是聖伯納犬的叫聲。”
“聖伯納犬,又怎麽可能是吃掉山羊的怪物呢?”
喬登不住的搖頭,在當地人的心目中,這種狗顯然有着極高的地位,是良善和忠誠的代表。
他們甯願相信有怪物在山裏,也不願意相信,奧斯塔山谷的猛獸傳說,其實是聖伯納犬。
“我也不信,呵呵……”
“但是具體什麽情況,還是得進去山谷内部看看才知道。”
“另外,你還有更多關于那條發狂的聖伯納犬的信息嗎?”
“或者故事也行,講給我聽聽!”
“嗯,别忘了帶走你的東西……”
陳景背着背包,站起身來,朝着西北方向前進,山路崎岖難行,身後的喬登點點頭,他沒什麽東西,就隻帶了一杆獵槍而已。
中年男人好奇的注視着天空中漂浮的攝像雲台,開口道:
“波普是一頭,很特殊的聖伯納犬。”
陳景略感好奇。
“怎麽個特殊法?”
喬登臉上湧起回憶之色來。
“那是條年紀很大的老狗了。”
“起碼有十歲以上,因爲十幾年前,我剛來到奧斯塔山谷,到種植園裏打工時,波普才被人從山裏撿到,然後被人領養,長大到現在。”
“它經常在鎮子各處遊蕩,也是所有聖伯納犬中,長得最威猛高大的,站起來,跟你差不多高……哈,抱歉,我不是那個意思。”
陳景毫不在意的笑笑。
“繼續說,其實我更感興趣的是,它爲什麽會發瘋?”
喬登撓了撓頭:“這我就不知道了,但我聽說,好像是因爲,波普主人的鄰居,從其他地方弄了一條死掉的聖伯納犬回來。”
“然後不知爲何,波普就發了瘋,咬傷人後,跑了出去,其實不是被放走的,它自己沖到了山谷裏。”
“我隔得老遠,曾經見過它,站在山崖上……就是那邊!”
喬登指着遠處的山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