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第296章 分别

第296章 分别

在撒哈拉沙漠中,有水有食物不代表什麽,擁有一匹駱駝,才算是真正有了活着走出去的倚仗。

接下來的一個月,陳景完全明白了這句話的含義。

氣溫燥熱,缺水,沙塵暴,強降溫,食物匮乏……

在茫茫沙海中,他幾乎把所有能夠碰到的麻煩,全都經曆了個遍。

這些事情,甚至要比遭遇禁忌生物,還要緻命得多。

但恰恰因爲有傻春在,陳景無數次死裏逃生。

不管是風沙太大,還是陽光熾烈,駱駝站着不動,便是遮風避雨的港灣。

甚至于,它還能馱着奄奄一息的人類,自發的趕路,尋找到隐藏在沙層下的淡水。

當然,也有陳景從流沙當中,拼死拼活将蠢駱駝翻出來拖走的時候。

二十多天的奔襲,上千公裏的跋涉,當前方橫亘于天地間的巨大山脈出現之時,陳景抱着傻春的脖子,伫立在戈壁灘中,久久無言。

到了阿特拉斯山脈,也就是人和駱駝将要分别的時候了。

他心中有萬般不舍,這家夥真的很聰明,一個月的相處下來,雙方建立起了深深的默契,彼此信任,相依爲命。

傻春對于陳景而言,不僅僅隻是一段旅途上的夥伴,更是一同經曆過生死,掙紮在絕望邊緣的患難兄弟。

如果不是和駱駝拜把子有點太過于荒誕不經,陳景絕對願意喊它一聲老弟。

而原本高大健壯的傻春,峽谷綠洲中橫行無忌,連鳄魚都不放在眼裏的“霸主”野駱駝,在經曆這番艱苦卓絕的長途旅行後,也幾乎累成了一副骨架。

連背上的駝峰,都縮水了将近一半。

“阿特拉斯山脈,既雄偉也富饒,這是北非大地上的一條龍脈,孕育出西地中海數千年的阿拉伯文明。”

“走,哥今天就帶你去吃好吃的,摩洛哥堅果管飽!”

阿特拉斯山脈,位于撒哈拉沙漠西北部,西起摩洛哥東,經阿爾及利亞與突尼斯,綿延一千六百多公裏。

山北爲地中海氣候,夏季炎熱幹燥,冬季溫暖濕潤。

而山南,則是半幹旱沙漠氣候,全年高溫少雨,兩邊的植被類型極爲迥異,也是北非山脈中的一道奇觀。

這是陳景挑戰中的最後一道關卡,他需要翻越茫茫大山,并最終抵達摩洛哥西海岸文明地區。

當然,相對而言,肯定要比行走在沙漠當中輕松許多,至少不會随時面臨淡水和食物緊缺的危機。

說白了,迄今爲止,在所有生态系統當中,陳景最有自信的,不是水産豐富的海島,也不是物種繁多的雨林,恰恰是地勢陡峭,環境複雜多變的深山老林。

他太熟悉這些大山了,在山裏,恰好能夠将他身上的優點,發揮得淋漓盡緻。

摩洛哥堅果不好找,遠處的山脈也尚且有些距離。

山高路遠,河清海晏,再無什麽時候,能像現在一樣,讓人感覺到天地間一派安甯。

陳景暫時還不會和傻春分别,所以短暫休息片刻之後,他又翻身上了駝背,嘴裏銜着草根,悠閑的望着遠方。

“國内人口密度大,地形地貌無比複雜,而且咱們正處于經濟建設高速發展的階段,生活節奏往往是很快的。”

“再加上荒野這麽危險,直播間裏幾十萬人,我猜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很難有機會看到這樣美麗而獨特的景色。”

“世界上其他地方,跟國内相比,是另一種美,粗犷,蠻荒,遼闊……”

“置身于西撒哈拉的戈壁灘中,望着那些紅褐大地與山脈,你會産生一種與天地同壽的錯覺,一眼萬年,它一輩子就長這樣,歲月都無法留下太多痕迹。”

“幾千年前,活躍在這片大地上的古老人類,他們看到的風景,跟咱們現在看到的,是一樣的。”

“我的意思是……”

“生命看似漫長,然而幾十載歲月,相比亘古天地而言,不過是一粒沙塵,大家一定要記得,且行且珍惜。”

“好了,廢話就說到這裏,回歸正題,還是跟大家粗淺的介紹一下阿特拉斯山脈吧!”

陳景坐直了身體,從阿特拉斯山脈的誕生起源,複雜的生态系統,氣候與生物種類,一直講到晚上要吃些什麽。

事實上,沙漠也是阿特拉斯山脈的一部分,而阿特拉斯山脈,也是撒哈拉的一部分。

他現在還沒有真正走出戈壁的範圍,但前方不遠處,就是綠洲了,稀樹草原地帶。

那裏無論如何,都是能夠找到食物的。

“有很多東西可供我們選擇,傻春可以吃新鮮的草,樹葉,野果,我也一樣。”

“在稀樹草原上,生長着許多豆科茄科植物,它們的種子和塊莖,是很好的碳水化合物來源。”

“至于生存在這地界的動物,那可就多了,土狼,非洲豹,野豬,獅子,非洲野狗也叫花狼,還有很多齧齒類動物。”

“阿特拉斯山脈南麓,有衆多的河流水系,延伸到戈壁當中,高山上融化的雪水,也是一部分沙漠地下水的來源。”

“如果我願意花費一些時間的話,我們甚至能夠吃到香噴噴的烤魚。”

“盡管天氣仍舊無比炎熱,但顯然,這裏的氣溫要比沙漠裏低上不少。”

“我們甚至可以在下午三四點鍾趕路。”

“終于是苦盡甘來,我太喜歡這裏了!”

陳景感歎着一路行來的不易,觀衆們也莫不是如此,他們從頭到尾,看了這麽長的時間,也許不是時時刻刻都陪伴在直播間裏。

但他們清楚的知道,鏡頭中這個一臉滄桑,胡須拉茬的家夥,究竟經曆了些什麽。

毫無疑問,陳景已經是封神了,天底下再也找不到第二個這樣的人,整個世界的冒險者,都會将他視作信仰和驕傲。

誰能想到呢?

兩年前,這個家夥,不過是一個平平無奇的大學畢業狗罷了!

命運這東西,誰都說不清楚。

夜幕降臨,陳景在一條河流邊,搭建了營地。

其實就是一堆雜草和灌木紮起來的草洞,躺在裏面倒也是松松軟軟,舒服至極。

至于傻春,則是在河邊吃草喝水,這家夥喝水的速度賊快,一臉盆的水,要不了幾口就能夠喝光。

但在之前的路途當中,傻春從來不會跟陳景搶水喝,每次都是等後者取水完畢之後,它才放開肚子大口汲水。

這條河裏,隻有一些比小指頭還小的魚苗,沒什麽吃頭,抓也難抓。

陳景就找來一些植物的塊莖,用火烤了,當成晚餐。

“今天沒有找到摩洛哥堅果,明天再努力吧,這地方肯定有的,而且是盛産。”

“你長這麽大沒見過河吧,這麽清澈的水,還不下去洗洗?”

陳景伸手一指,傻春立刻會意,昂頭叫了一聲,便沖進了水裏。

它終于将自己的天性再度釋放出來,從堅韌不拔,默默努力的沙漠之舟,變成了河水中的精靈。

嘩啦,水柱從傻春的嘴裏噴出,将岸邊的陳景兜頭蓋臉澆了一頓。

後者怒吼一聲,亦是跳入水中,一人一駱駝,開始了水中大戰。

雙方你來我往,将原本清澈的河水,攪得天翻地覆,渾如黃湯。

觀衆們看得樂不可支,陳景和傻春,也玩得不亦樂乎。

直到徹底玩累之後,雙方簽署了友好的“停戰”協議。

陳景爬上岸,從火堆裏刨出已經烤好的塊莖。

那玩意兒通體呈灰褐色,葉子長得很像涼薯,但裏面是黃色的。

“柏柏爾人告訴我,這是一種能夠食用的植物,名叫“黃團”,烤熟之後,和我們那裏的紅薯差不多,但不怎麽好吃。”

“他們自己弄來吃的話,一般是要進行二次加工,弄成澱粉,很少有人會這樣烤着吃,除非肚子餓到不行了。”

“我們在野外,就沒辦法講究那麽多,直接開吃吧!”

陳景扒開黃團表面被燒得漆黑的外皮,露出裏面黃色的莖肉來,熱氣騰騰,香味撲鼻。

“聞起來也像紅薯,感覺應該挺不錯的,但柏柏爾人不這樣吃,應該有他們的道理。”

“那麽,就先讓你來嘗嘗吧,傻春,過來……吃東西了!”

憨貨一聽到聲音,屁颠屁颠的跑到陳景身邊,用腦袋磨蹭他的頭頂和肩膀。

陳景将黃團分下約莫三分之一,塞到了傻春的嘴裏。

後者歡快的咀嚼起來,然而沒過一秒,傻春竟然直接将嚼得稀爛的黃團,給吐了出來,然後一骨碌跑到河邊開始喝水。

“嗯?”

陳景看着手裏的黃團,頓時犯了難。

駱駝是不怎麽挑食的一種動物,擁有一副好牙口的同時,也有無敵的味覺和胃口。

它們連鹽堿極重的食物都能夠吞得下去,但這家夥,竟然把嘴裏的黃團,給吐了出來。

“兄弟們,這就有點兒尴尬了啊,我尋思這玩意兒有那麽難吃嗎?連傻春都吐了!”

陳景一臉的驚疑。

觀衆們倒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紛紛讓他趕緊嘗試。

“不管了,既然柏柏爾人說,這是可以食用的,那肯定不會吃死人。”

“我總不能餓着肚子睡覺吧,浪費是可恥的,聽見沒有,憨貨!”

陳景沖着傻春翻了個白眼,然後徑直将黃團塞進嘴裏。

一小口熱騰騰的粉狀物進了嘴巴,香氣四溢,但很快,一種極緻的苦澀味道,瞬間引爆了陳景的味蕾,連嗓子眼兒都感覺到苦澀和惡心,開始抽抽。

“嘔~”

“呸呸呸……好苦的動物,這玩意兒真是人吃的嗎?”

陳景滿臉痛苦的望着手中的黃團,終于理解,爲什麽連傻春都吃不下這黃團了。

“好苦,讓人感到惡心的一種苦,跟動物的苦膽差不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東西就算加工之後,恐怕也難吃得很吧?”

陳景走南闖北,什麽東西沒吃過?

但像這麽難吃的,确實少見。

“算了,抓點兒魚吃吧,這東西真的沒辦法入口。”

“我願将黃團和生駝峰肉,并列爲撒哈拉地區兩大禁忌食物,普通人碰之其一,絕對好幾天都吃不下東西。”

“真夠苦的,忒~”

陳景不斷的分泌着唾液,連嘴巴都吐幹了,那股苦澀至極,甚至帶着一股油漆味兒的悶人苦味,依舊沒能從口腔裏消除。

他還隻吃了一塊兒,傻春剛剛可是咀嚼了一大坨,難怪這丫吐掉黃團之後,在那猛喝水,感情也是被惡心到了。

“哈哈哈,抱歉!”

陳景也趴在河邊漱口,然後找來灌木的柔軟樹枝,弄成圓圈,将自己的紗衣脫下來,做了個網兜子。

“用這種辦法,就能夠捉到水裏的小魚,我記得很早之前我就說過,這種幾厘米短的小魚苗,都是可以直接生吃的,可能帶有一點點水腥味,但更多的,是一種清甜。”

“勉強算是補充一些蛋白質吧!”

“總之那黃團,說什麽我都不會吃的。”

晚上,下了播,陳景鑽進草垛當中,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覺。

第二天清晨,一人一駱駝,再度出發,行走了一個小時之後,便離開了戈壁地帶。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草地和灌木叢林,阿特拉斯山脈的身影,已經近在咫尺了。

縱使陳景心中有萬般的不舍,他也知道,必須要放傻春離開了。

戈壁和稀樹草原,能夠威脅到駱駝生命的強悍食肉動物,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沒有了自己,傻春恐怕第二天就會成爲那些可怕動物的腹中亡魂。

他不能夠再帶着傻春往前走了。

幸運的是,他終于找到了阿甘樹的身影,成片成片,樹上結滿了摩洛哥堅果,顔色黃澄澄的,看着十分喜人。

這對酷愛摩洛哥堅果的傻春來說,簡直就是伊甸園,當然,得陳景幫忙才行。

傻春喜歡吃的,不是摩洛哥堅果的果肉,而是裏面的果仁。

沒有牧民會這麽奢侈,拿好不容易手工剝出來的堅果仁喂駱駝。

但陳景不一樣,就算傻春突然口吐人言,對他說想吃沙蟲王的肉,他也一定會想辦法返回西部大沙漠,給對方弄一條嘗嘗鮮。

當然,這隻是玩笑話而已。

不過摩洛哥堅果仁,确實可以管飽。

九月一号,陳景命令傻春卧在原地,而他自己,則是在後者的注視下,一步步朝着戈壁灘盡頭行去,逐漸消失在駱駝的視線中。

“一定要好好活着!”

陳景回眸望了一眼,強忍着心中悸動,鑽進了茂密的稀疏草原當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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