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待完事情,陳景便下播睡覺,不再浪費時間。
第二天清晨六點,天還沒亮,他便醒了過來,切開一塊熊肉,扔進碳火中烤熟,又喝過水,便收拾東西,準備出發。
狂風依舊,天空中飄散着薄薄的雪片,整個大地都在悲嚎。
拉着雪橇闆默默地走了半個多小時,等到依稀看得清萬物輪廓,他便拿出設備,開啓了推流。
大量觀衆一下子湧了進來。
這邊的時差要比國内慢一到兩個小時,所以那邊是天亮了的,正值早高峰期間。
陳景稍微打了兩句招呼,便繼續埋頭趕路。
又過了兩個小時,人數差不多接近巅峰時期,他才停下來,坐在一棵杉樹下歇腳。
抓了兩把雪塞進嘴裏,冰冷入懷,也将喉間幹燥一并消解。
他調轉了鏡頭視角,伸手在地面上勾勒線條。
“昨晚收到了極地研究中心的具體坐标和勘探員失聯的位置。”
“研究站位于格陵蘭群島和俄國北域喀拉海之間的冰蓋最高點,海拔有兩千多米。”
“距離我現在的位置,直線距離大概隻有一千七百公裏的樣子,其中四百多公裏是陸地。”
“事實上,我現在已經到了西伯利亞北部苔原地區的邊緣,我需要在一周之内,趕到冰川消融區域,但這麽長的距離,光靠腿走,肯定是不現實的。”
“這是一個相當艱難的任務,我必須要另辟蹊徑,想想其他辦法才行。”
“簡單來說,我需要交通工具!”
“我需要抓住兩頭馴鹿,少一頭都不行,讓它們拖着我,在五天之内,抵達目的地。”
馴鹿在西伯利亞地區随處可見,是北極地區最爲重要的資源之一。
這裏生存着數百萬頭野生馴鹿,上百萬頭散養馴鹿。
“同樣的,要馴服兩頭野生馴鹿,也并非容易之事。”
“之前和當地人攀談時,他們告訴我,征服了馴鹿,就等于征服了大半個西伯利亞。”
“因爲氣候變化,馴鹿每年至少要遷徙兩次,來保證充足的食物和幼崽生産。”
“這種動物本身十分耐寒,在零下幾十度的低溫中,也能夠生存得如魚得水,但僅限于成年馴鹿。”
“一些剛出生,或者隻有一兩歲的小鹿,是經不起低溫考驗的,暴風雪天氣最嚴重時,曾一次性凍死過七萬多頭馴鹿。”
“但和馴鹿相比起來,低溫更加考驗的是馴鹿人,在許多土著部落,隻有擁有三年以上馴養馴鹿經驗的牧民,才有單獨帶領馴鹿進行大遷徙的資格。”
“而野生馴鹿群沒有飼料喂養,它們遷徙的路途更加遙遠,每年會有長達5000公裏的遷徙路程。”
“我這兩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追尋野生馴鹿遷徙的足迹,利用雅庫茨克人古老的搏鹿術,嘗試抓捕馴服兩頭健壯的野生雄性馴鹿。”
陳景的博學多才,讓直播間不少人感到吃驚。
【“景神還會馴鹿嗎?”
“搏鹿術什麽玩意兒?”
“顧名思義呗,就是和馴鹿搏鬥的技巧技術。”
“不愧是你啊,什麽都會!”
“又學到了,改天我也去西伯利亞馴鹿。”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相信,我有個俄國朋友,就曾經在鹿場當過獸醫,馴鹿的脾氣是非常暴躁的,打起架來非常可怕,動辄三五百斤的大公鹿,一般人都很難降服。”
“而且搏鹿術,都是土著牧民的傳家秘技,男孩五歲騎鹿,七歲套鹿,十一歲才開始學習搏鹿術,主播是怎麽學會的?”
“啧啧,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直播間裏居然還有了解馴鹿的老哥。”
“都是懂哥啊!”
“景神會這種東西,應該不奇怪吧,他涉獵太廣了,你說他會奶孩子我都信。”
“哈哈,那倒不至于!”】
陳景站起身來,繼續前進。
搏鹿術,其實早在多年以前,他就已經習得了。
但這種事情自然沒辦法對觀衆們講,想了想,他開口道:
“很多部落的牧民,都有一套自己的,對付馴鹿的方法。”
“搏鹿術其實算不上什麽不傳之秘,花些錢,送點兒東西,喝場酒,淳樸的部落老鄉自然願意跟你說,我又不是他們的競争對手,就算知道也無所謂。”
“而且别人也說了,搏鹿術并非是牧民耐以生存的技能,他們之所以能夠在這片土地上立足,真正依靠的是吃苦耐勞,艱苦奮鬥的精神意志。”
“你們想想,動辄零下五十幾度的低溫,沒有補給,沒有醫療,周圍都是野獸,在人迹罕至的荒野無人區,一旦出現意外事故,得到救援的幾率幾乎爲零。”
“換成普通人,有幾個能忍受這種惡劣條件?”
“就在前幾個月,兩名擁有十年散養馴鹿經驗的牧民,帶領三千多頭馴鹿遷徙時,營帳就遭到了狼群和棕熊的襲擊。”
“用獵槍擊退之後,結果卻受了傷,雙雙被凍死在冰天雪地裏,連鹿場的幾千頭馴鹿,也四散而逃,損失慘重。”
“這種事情,在西伯利亞屢屢發生,馴鹿人實在是一份高危職業,能夠安然無恙平穩度過幾十年的牧民,幾乎可以稱得上是天選之子了。”
這番話讓不少觀衆深以爲然,紛紛打消了前往西伯利亞放牧的“念頭”。
其實根本不用陳景說,一般人哪裏受得了這苦,巴不得天天窩在自己溫暖的床榻上,打打遊戲,看看澀圖,哪有心思出去冒險。
當然,向往還是很向往的,否則陳景的直播,也不會吸引如此多的觀衆。
時間匆匆流逝,轉眼便到了中午。
陳景停下來燒火烤肉,并指着沿途發現的雪窩和蹄印,給觀衆們說明馴鹿群的蹤迹。
“這些都是馴鹿啃食苔藓留下的痕迹,看樣子,我們離它們很近了,馴鹿最高奔跑速度,能達到每小時七十公裏,但正常情況下,因爲要照顧小鹿,尋找食物,遷往相對溫暖的海岸,它們的速度隻有二十公裏每小時不到。”
“抓緊一些,我很快就可以追上它們。”
“野生馴鹿脾氣暴躁,尤其是雄鹿,經常會争勇鬥狠,它們隻害怕熊和狼,不害怕人類,所以我們很輕易就能夠靠近它們。”
“隻不過要馴服野生雄鹿,還是得花費一番力氣的,考驗技術的時刻到來了。”
陳景滿臉自信,但很快,他的面色突然發生了變化。
寒風當中,一大團雪塊,忽然從高天上砸落下來,擡起頭,方才還飄零的雪花,忽然集體膨大了無數倍,頃刻間讓天地籠罩上了陰郁之影。
恐怖的暴風雪,将光線都是阻隔了不少,濃重的霧氣讓視野變得混沌一片。
“壞了!”
暴風雪是馴鹿遷徙過程中,最害怕遭遇的極端天氣。
有經驗的馴鹿人往往會在這時,約束鹿群裏的公鹿,形成小股部隊,在前方開路,尋找開闊地帶,駐營停留。
這樣剩餘的鹿群,會跟随大批公鹿的足迹和氣味,找到先頭部隊的位置。
但在野生馴鹿群中,一旦遭遇暴風雪,鹿群大概率會引發騷動,然後出于本能的四散奔逃。
在這種情況下,許多馴鹿幼崽和年輕馴鹿,通常會脫離大部隊,被餓死凍死,都是常有的事,情況嚴重時,大群馴鹿走錯方向,甚至會集體被凍死在氣溫更低的凍土荒原。
而這,顯然并不是陳景想要看到的畫面。
馴鹿是西伯利亞荒原上的精靈,是上天賜給這方天地的禮物,野生馴鹿折損得太多,毫無疑問,對這裏的生态影響也非常之大。
因爲它們,也是北極熊重要的食物來源之一。
曾經有學術實驗論文報告指出,由于北極冰川消融,北極熊待在陸地上的時間增多。
加上大量海豹被淹死,北極熊不得不狩獵馴鹿爲食,但這種情況逐年加重,北極熊很可能在本世紀完全滅絕消失。
陳景并不是爲了北極熊,才不希望馴鹿大批量死亡,而是生态環境的每一鏈條,都對這個世界有着至關重要的影響。
他熱愛着這個世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下,盡力去維護一些東西,沒什麽不好。
将自己的顧慮說了一遍,陳景立刻拉着雪橇車,頂着暴風雪狂奔起來。
“必須要趕在馴鹿群暴動之前,想辦法讓它們回歸正途!”
陳景火力全開,拉着上百斤的雪橇闆奔跑,沒過多久,便累得氣喘籲籲。
風雪灌進嘴裏,吹到臉頰,冰冷和疼痛,在身體上肆虐,他的面頰無比通紅,熱量迸發之下,汗水滲出,又很快被凍成冰霜。
在這種情況下,體力的消耗速度,呈指數級增長着,呼呼風聲裏,夾雜着他沉重的喘息聲。
“呼嗤~”
終于,他倒下了,一頭栽倒在雪地裏,但前方的雪丘之後,傳來了一陣陣奇特的叫聲。
“昂啊~昂啊~”
像驢又像馬,和騾子差不多。
陳景目光興奮,從雪地中掙紮起身,高呼着。
“是馴鹿的叫聲,找到它們了!”
顧不得拉上雪橇,陳景連滾帶爬的翻上雪丘,沖着遠處望去。
遼闊無邊的冰雪大地上,密密麻麻,有着灰白色皮毛的野生馴鹿群,正在風雪中狂嘯,數量極多。
它們大部分像失了智一般,左突右闖,來回兜着圈子,還有不少雌性馴鹿,則緊緊的依偎在一起,将小鹿護在身下。
陳景粗略的掃了一眼,這群馴鹿,起碼有幾千頭,興許還隻是一小部分。
“北部沿岸氣溫更高,極寒氣流導緻内陸腹地氣溫降低,暴風雪降臨,這群馴鹿走得太晚,又或者暴風雪來得太巧。”
“如果它們沒辦法找到正确的方向,始終在周圍漫無目的的兜圈子,到時候不僅食物短缺,低溫也會要了它們的性命。”
“不能再耽擱了,我要制服兩頭最強壯的雄性馴鹿。”
“馴鹿家族裏,最有威信的是年齡最長,最有經驗的雌鹿。”
“但牧民告訴我,野生馴鹿群裏,是沒有真正的首領的。”
“它們都是由一支支馴鹿家族集合起來的遷徙群體,算是臨時夥伴。”
“同樣的,在這種時候,它們也會選出臨時首領,也就是整個鹿群中,最爲強壯的幾頭公鹿,它們會跟随這些公鹿前進。”
“但事實上,這些強壯的公鹿,并不一定擁有很多遷徙的經驗,它們隻是容易辨認而已,不管是聲音,還是體型。”
“對于馴鹿牧民而言,征服野生馴鹿群的秘訣,就是找到這些最爲強壯的雄鹿。”
“走!”
陳景返身,拉着雪橇闆翻越雪丘,他的體内,又是湧出源源不斷的力量來。
視野當中,無數頭馴鹿在寒風中緊緊靠着,那崎岖嶙峋的怪角簇擁在一起,看起來像是一道道枯朽的灌木叢。
寒風吹得年輕馴鹿們瑟瑟發抖,緊閉雙眼,甚至低伏在地上,不肯向前挪動一步。
事實上,它們也不知道此刻該往何處去走。
紛亂的嘶吼聲,傳遞着太多雜亂不堪且無用的信息,每一頭馴鹿的扁眼中,都充斥着迷茫與驚恐。
這是天地之威,凡俗生靈,難以相抗,唯有被動的等待着最終審判。
茫茫多的馴鹿,震撼了直播間的所有人,眼前的景象,如果不是陳景,他們這輩子都沒有機會看到,這是一種相當神奇的體驗。
但一想到,這場暴風雪可能會讓幾萬頭馴鹿失去生命,大夥兒的心中,便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複雜情緒。
好在,生的希望并未斷絕,馴鹿的命運,失聯人員的命運,在這一刻,一同維系在了那個男人身上。
【“景神加油!”
“一定要成功啊!”
“他真的,我哭死……”】
靠得近了,陳景從雪橇車上,解下麻繩,挽成圓圈,然後低伏着身子,往馴鹿群裏沖去。
“馴鹿是一種中型鹿,成年雄性一般體長一米八到兩米,體重一百六到一百八十公斤。”
“但這是平均值,最大的雄鹿,會比整個鹿群都要高一層,大一圈,很容易分辨,當然,它們的戰鬥力也是非常強悍的。”
“甚至能夠驅逐狼群,它們頭上交錯的碩大鹿角,像骨頭一樣堅硬鋒利,造型奇特。”
“我必須要找到它們!”
陳景的目光,在馴鹿群中仔細巡視着,片刻之後,他眼睛一亮,指着鹿群中央。
“找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