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猥亵和強迫未遂。
兩者之間有着本質的區别,但是區别又不是太大。
至少在客觀的犯罪形式上表現的類似。
在刑事處罰上,主要看的是情節的嚴重性。
無論是從哪一方面來看,被告方當事人都完全不屬于猥亵。
如果說猥亵.…
那麽更趨向于強制猥亵。
根據國内法律規定,強制猥亵婦女,造成的後果情節不嚴重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被告當事人外籍學生的身份,加上情節的确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
可能會判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緩刑。
甚至還有可能會判一個治安管理拘留。
所面對的刑事處罰很低。
這些事情是具有先例的。
所以這才是姜民提出來猥亵的意義。
因爲相比于猥亵而言,強迫未遂判決的刑罰相對更重一些。
這也是姜民提出了這一觀點的策略。
面對姜民提出來的說法,蘇白當即開口詢問:
“對于被告人委托律師提出來的猥亵,被告人委托律師爲什麽會提出猥亵?”
“能不能基于你的這一觀點陳述你的理由?”
“按照法定的義務觀點來講,猥亵是指在言語上或者是在肢體上對于婦女或者是其他人進行輕微的騷擾。”
“被告人委托律師提出來的猥亵指的是什麽?”
“強制猥亵?”
“是的.…我方認爲我方對于受害人林文慧的行爲屬于強制猥亵行爲,而不屬于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行爲。”
“主要的理由是我方當事人并沒有侵害林文慧,與其發生關系。”
姜民承認了蘇白的說法。
當然,在他心裏面也是這麽認爲的。
在這個案件當中,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和強制猥亵。
這兩個罪名雖然都是對于婦女,造成強制行爲的犯罪行爲。
可是在刑期上卻有着不一樣的劃分。
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尤其是像被告人這種情況,至少要判一個3年有期徒刑。
可是強制猥亵不一樣,雖然說在刑期上規定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
沒有最低的判罰标準。
也就是說,如果在庭審場上能夠以強制猥亵作爲判定條件。
是有可能達到幾個月的有期徒刑。
甚至來說直接是個緩刑,或者治安拘留。
相比較檢方控訴的罪行來講,那麽以強制猥亵作爲辯論的焦點。
對于他的委托人而言是一件好事!
庭審場上,面對着雙方的答辯,審判長于越微微皺眉。
緊接着敲響法槌:“關于是否是強迫行爲還是強制猥亵。”
“先聽聽被告方當事人的主觀吧。”
“被告方當事人馬斯庫,現在請從你的角度來解釋一下伱當時的行爲。”
“以及你當時的想法和主觀。”
被告人席位上,馬斯庫淡定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因爲這一次的庭審涉及到了外籍學生,可能對于中文不太了解,所以庭審現場專門配了一個翻譯。
在翻譯完審判長的詢問後,伴随着馬斯克的開口,翻譯也在進行着陳述:
“我來中國是來留學來了,我沒有任何想要強迫學校女學生的想法。”
“在當天,我隻是想和那名女學生交朋友,我沒有什麽其他的任何想法。”
“我不認爲我有罪.…當然,我有罪也輪不到中國的法律來審判我。”
“我對審判我這件事情表達抗議,我的建議是,我承認我的過錯,我接受我的律師的說法,對我進行治安拘留。”
“至于其他的,我不接受。”
“.….”
???
在翻譯完成後,不少人的目光都注意在了被告人席位上。
這TM說的什麽話?
你不認爲你有罪,這一點沒有任何的問題。
可是你在這個地方,憑什麽認爲不會給你判定罪行?
還想引渡?!
想什麽呢?!
不知道爲什麽,馬斯庫說完這些話以後,格外的氣定神閑。
不知道是因爲他作爲外籍學生在學院裏享受過太多的資源,以爲會和在學校裏一樣享受特殊的對待。
還是因爲其他原因。
馬斯庫似乎對于判決結果沒有任何的擔心。
.
….
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長的眉頭皺的更緊,随後又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的姜民身上。
姜民開口:“我方當事人已經表明了自己的觀點,在當時他對于林文慧并沒有任何強迫的主觀意願。”
“基于這一點,我方認爲不存在惡意強迫林文慧發生關系的行爲,隻是一時興起的猥瑣行爲。”
聽到姜民繼續開口陳述,并且是爲被告人開脫。
怎麽說呢。
律師爲委托人進行脫罪,是理應的職責。
可是這個外籍人是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對于中國法律處在一個完全蔑視的情況下。
說實話.…
不把人給送進去,心裏面就是憋着一股氣。
想到這裏,蘇白當即開口:
“那我想請問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師,你陳述的觀點是惡意猥亵。”
“你認爲的判決要求是隻給予治安拘留。”
“可是你提出來的觀點與檢方公訴人提出來的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有什麽異同嗎?”
“換個意思,你憑什麽否定檢方提出來的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
姜民朝着蘇白看了一眼,當即開口:
“強制猥亵和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在客觀形式上表現相似。”
“但在主觀上表現不同。”
“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别在于是否違背婦女的意願發生關系。”
“這一點是以發生關系爲主要目的。”
“強制猥亵,指的是在受害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發生關系。”
“在這個案子當中,我方當事人隻是将林文慧的衣服扒下來,并沒有直截了當的表明自己要和林文慧發生關系。”
“基于這一點,可以明顯的看出來,我方的行爲和檢方提出來的強迫林文慧發生關系,有着明顯的不同點。”
“所以我方認爲.…”
“檢方以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爲主要的犯罪條件,提出對我方當事人進行了控告。”
“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要求,對于本次庭審進行休庭,更改對于我方的起訴罪名。”
“.….”
對于姜民的要求,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并沒有對其進行回應。
說實話.…審理外籍人士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
不過.…
就沖着剛剛被告人的那一番話,他的心裏就存在着一定的偏見!
主要的偏見是在于外籍人士對國内法律的不尊重。
什麽叫做國内的法律不能對外籍人士适用?
想什麽呢!
再有一點。
惡意猥亵和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兩者之間的确類似。
但實際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表現形式方面。
于越作爲審判長開口詢問:“在被告方委托律師剛才的陳述當中。”
“你方當事人不想與受害人發生關系,那爲什麽他要撕扯受害人的衣服進行強制猥亵?”
“進行強制猥亵的目的是什麽?”
“難道隻是因爲被告人說了一句他們是朋友,他們就是朋友之間的關系了?”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姜民保持着沉默。
隻聽審判長繼續開口:
“被告方委托律師,還有一個重要的點沒有陳述清楚。”
“強制猥亵和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之間,最重要的是有沒有幹擾強迫的行爲。”
“如果沒有幹擾強迫的行爲,被告人隻是将林文慧的衣服扒光,在得知了林文慧不同意後,停止了侵害。”
“這個叫做強制猥亵。”
“可是被告人爲什麽停止侵害?”
“被告人停止侵害的原因是因爲被林文慧踹到了下體,不能繼續犯罪。”
“這并不是被告人主觀意義上的停止犯罪行爲。”
“而是被告人在外力的影響下,不得已停止了侵犯的行爲。”
“對于以上的觀點,被告方委托律師還有異議嗎?”
姜民開口:“審判長,我方仍然有一定的異議!”
“剛才審判長陳述強迫未遂的主要因素,在于林文慧對我方當事人踢了一腳,導緻了我方當事人停止侵害的行爲。”
“以此判定我方爲強迫未遂。”
“可是如果站在我方強制猥亵的角度下,林文慧對我方踢了一腳,我方還會繼續強制猥亵嗎?”
“我方認爲關于我方是否屬于強制猥亵。”
“應該從我方的主觀意願以及我方是否以與林文慧發生關系爲目的。”
“這一點進行出發判定!”
對于審判長詢問是否有異議,姜民當即開口回複。
如果判定不是強制猥亵,那麽這個案子就隻能夠從強迫婦女發生關系未遂進行讨論。
可是如果一旦從這個角度進行讨論.…
怎麽說呢!
那麽被告當事人肯定要被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基于這一點,姜民必須進行反駁。
隻是.…
蘇白對于姜民的想法,已經了解的非常清楚。
這個案子.…
先不說其他的,隻看被告人的态度而言。
完全沒将國内的法律當回事。
在國内,違法犯罪還想逃脫國内法律的制裁?
蘇白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想表明一下觀點。”
“請控告方陳述觀點。”
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蘇白當即開口:
“審判長,我想當庭詢問一下,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當時的情況。”
“控告方委托律師可以進行詢問。”
“好的審判長。”
蘇白看向了林文慧:“我想請問一下受害人。”
“你在當時遭遇到馬斯庫的侵害時,第一時間有沒有進行拒絕?”
“換句話說,第一時間有沒有抵抗?”
“有。”
林文慧點頭:“我在第一時間明确拒絕了馬斯庫的侵害,可是他力氣太大,我根本反抗不了。”
“那馬斯庫在侵害你的時候還說了什麽其他話沒有?”
林文慧在聽到這個問題,顯得有些猶豫,但還是開口說答了這個問題。
“說了.…”
“在侵害我的時候,他說我裝清純.…讓我不要拒絕他。”
“那麽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有沒有預感,他會對你實施一些不好的行爲,比如說會強迫你發生關系這種情況?”
“有,當時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他要強迫我發生關系。”
“并且他還有一個明顯的脫褲子行爲,我就是趁着他脫褲子才給他來了一腳.…”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蘇白示意詢問完成,繼續開口:
“在這個案子中,剛才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的表述已經非常的清晰。”
“在整個過程當中,我方有明顯的拒絕,并且馬斯庫還有明顯的示意。”
“暗指要發生關系。”
“更重要的是,馬斯庫有一個明顯的脫褲子的行爲。”
“這種客觀的事實行爲已經證明了馬斯庫的主觀行爲就是要強迫發生關系。”
“我不理解爲什麽被告方委托律師一直在強調,被告人是強制猥亵。”
“這個案子,被告人是不是強制猥亵在法律的定義上,已經顯示的非常的清楚。”
“被告人委托律師一直在強調這個行爲屬于強制猥亵。”
“那麽被告人委托律師是真的覺得被告人沒有強迫發生關系的主觀意願嗎?”
“再有。”
“被告人是一名外籍學生,仗着學校對于外籍學生的優待,在學校内多次的騷擾女同學。”
“這是真實發生的情況。”
“發生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主要原因是因爲學院對于外籍學生的優待。”
“導緻了這種情況愈演愈烈,外籍學生認爲國内的法律對他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但是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員在國内違法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國家主權原則,在刑事訴訟中的體現!”
“所以我方不認同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闡述的以惡意猥亵來逃避刑事刑期上的處罰責任。”
“并且我方認爲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闡述的情況與實際的情況完全不符合!”
“基于法律人人平等與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刑事訴訟法原則。”
“我方申請駁回被告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被告人屬于強制猥亵!”
姜民的所有陳述都集于一點,那就是減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可是能減輕嗎?
不能!
保證自己委托人的法律權益。
這就是蘇白的觀點。
擡頭,蘇白的目光正好與審判長碰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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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