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白早就對侵權案了解過了。
關于侵權案不好打的原因,主要的是界定的模糊。
什麽叫做界定的模糊?
意思是在判定方面,很難!
判定某個東西,它究竟有沒有抄襲。
對于這個判定,國内的法律模糊,界定起來不容易。
想要将其确定下來不容易,想要反駁反而簡單很多。
從辯訴的論點來看。
陳超講的很有道理,按照這個依據來的話,一般的律師有很大概率會輸。
但是他面對的是蘇白。
陳超看到蘇白不慌不忙,心裏有些疑惑,不明白對方哪裏來的那麽大的底氣!
但是也沒有多想什麽。
畢竟.….
侵權案.….
對于侵權案.沒有誰能比他更懂侵權案該怎麽打了。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
曹立強在聽完陳超的陳述以後,微微皺了皺眉,低頭看了一眼訴訟證據材料,數秒鍾後,才敲響法槌。
“被告方陳述完畢。”
“原告方,對于被告方的陳述,你方還沒有什麽需要補充和陳述的地方?”
蘇白長呼了一口氣,擡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上的曹立強,開口:
“審判長,對于被告方的陳述,我方有疑問,我方認爲被告方有幾點陳述不清,對于本案有一定的引導誤區。”
陳超:“?”
陳述不清,有一定的引導誤區?
他的陳述有什麽引導誤區?
陳超微微皺了皺眉,有點不理解,蘇白話裏面的意思。
隻聽。
咚咚!
審判台上,審判長曹立強敲響了法槌,出聲:
“原告方認爲有異議的地方可以當庭提出,原告方請陳述你認爲被告方有哪幾點陳述不清的地方。”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抽出一張訴訟材料,緩緩開口:
“我方認爲,被告方的陳述和反駁意見相互沖突。”
“相互沖突,有以下幾點:”
“第一:我方在控告開心消一消和瘋狂消一消,核心玩法爲什麽都是三隻小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的時候。”
“被告方律師辯護的是,之所以會用三隻小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是因爲三隻小動物具有趣味性。”
“我方認爲這不是對方沒有抄襲的理由,不具有法律辯解意義。”
“同時,對方又進行辯訴,“三”不是我方獨創性,而是大衆用的通用性,所以不認同被訴訟方控股有限公司發布的開心消一消,三隻小動物消除是抄襲我方的核心玩法。”
“我對于這個說法存疑。”
“因爲按照被告方律師的說法:”
“瘋狂消消消和開心消一消,消消消和消一消,這兩者不具備完整性,所以不構成對我方名字的侵權。”
“那麽,被訴訟方律師拿出來這麽一個三來解釋你方的三隻小動物消除和我方的三隻小動物消除,不具備獨創性。”
“根據被告方前後的表述,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
“瘋狂消消消和瘋狂消一消的玩法都是三個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三個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這才是一個主體,不存在什麽分開使用獨創性和通用性。”
“既然我方的玩法是獨創性,那麽被告方抄襲我方的玩法,難道就是通用性了嗎?”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蘇白在說完以後,靜靜的看着被告方席位。
對于被告方在侵權案上的訴訟,蘇白都已經研究過了,所以對于其訴訟的方法也有了一個大緻的了解。
關鍵是抓住對方的漏洞。
所以,他才把前面的幾個問題放在一起提出來,根據他的推算,按照被告方的訴訟習慣,肯定會打太極。
果然。
事實和他想象的差不多。
被告方正如他想象的一樣在那裏瘋狂的打着太極,針對于他提出來的每一條問題,進行着解析。
但是這兩條問題,本來就有着自相矛盾的點。
如果分開的話,那麽被告方說的沒有一點兒的問題,甚至來說,說的還很精彩,讓人挑不出來毛病。
但是放在一起的話,就會出現矛盾
被告方席位上,陳超微微皺了皺眉,按照蘇白的說法,剛才他的表達的确有一定的問題。
看來。
對方的律師,要比他想象的難纏一些啊!
陳超長呼了一口氣。
一旁的孔浩小聲開口:“對方律師抓住了咱們陳述中的漏洞了.以前沒怎麽出現過這種情況啊現在怎麽辦?”
陳超開口:“能怎麽辦?繼續辯訴呗。”
“對方的确抓住了咱們陳述中的一個小小的漏洞,可是又不是什麽死穴,最多會稍微影響一下審判長的傾向性,隻要不出現什麽關鍵性的證據,那麽這場庭審,誰輸誰赢,還說不定呢。”
“嗯!”
孔浩嚴肅的點了點頭,長呼了一口氣。
他總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目前來說,對方還是占據着一定的優勢的。
如果對方将這個優勢繼續擴大下去的話.
那南山百分之百的神話,豈不是要被破了?
萬一被破,對于被告方來說,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到時候.….
算了。
不想了不想了。
雖然現在對方占據着一定的優勢,但是隻是目前占據優勢。
他們在南山,可是100%勝率,怎麽可能會輸?
孔浩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以後,擡頭将目光落在審判長席位上。
在蘇白陳述完畢以後。
審判長曹立強微微點了點頭,将蘇白陳述的幾點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在剛才的辯訴當中
顯然是蘇白占據了一定的上風,被告方一方呈現出了弱勢。
他心裏面也有了一定的判斷力。
但是關于後續的判定問題,這還是需要通過雙方進行辯訴才能夠确定。
曹立強微微出了口氣,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咚咚兩聲。
敲響法槌以後,開口道:
“被告方。”
“關于原告方提出來的,伱方陳述不清。”
“陳述不清的問題點在于,對于獨創性的理解,你方在玩法模式上和對于遊戲的名稱上,表述的不一緻,你方有沒有什麽要表述或者有什麽有異議的地方沒有?”
面對審判長提出來的問題,陳超不慌不忙的看着訴訟材料,随後開口道:
“審判長。”
“我方有異議。”
“首先是這兩個問題的側重點有問題。
原告方提出來的,玩法抄襲,我方提出來的三個動物連在一起消除并不構成抄襲,這一點兒是針對原告方提出來的玩法抄襲進行解釋。
而名字的話,原告方說的沒有表達出完整性,所以我方才會依照完整性進行表述。”
蘇白聽到陳超的陳述以後,扯了扯嘴角,這被告方的法務還挺能扯。
扯的亂七八糟。
蘇白舉手:“審判長,我方提出異議。”
咚咚咚!
“原告方有什麽異議?”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蘇白開口:
““三”的确是通用性,但是其他數字同樣是通用性,可是爲什麽被告方出品的開心消一消必須要用三個動物進行消一消。”
“而不是四個,五個,六個,七個?”
“難道不是因爲南遊工作室出品的瘋狂消消消是三個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經過了市場的驗證,所以被告方直接抄襲,拿過來就用了嗎?”
“請被告方正面回答我方提出來的問題.”
這.….
被告席位上,陳超沉默了數秒,揉了揉太陽穴。
他當然清楚爲什麽被告方出品的開心消一消必須要用三個動物連接起來才能消。
因爲瘋狂消消消就是三個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的,并且這已經經過了市場的驗證,拿過來就用了。
他被告方遊戲抄襲,其他的可不管,能經過市場驗證就行。
剩下的交給法務。
反正法務部門可以處理。
原本陳超也覺得能夠輕松的處理,可是.對方死抓着這個問題不放,這讓他稍微的感覺到了一絲的壓力。
這個問題!
他還真的不好解釋,但是他不好解釋的話,庭審可不會給他機會。
畢竟目前的優勢不在他這一方.….
嘶!
陳超倒吸了一口氣,開口勉強找了一個理由進行陳述道:
“我方沒有進行抄襲,使用三個動物進行連接消除,是因爲我方經過研究發現,三個動物進行連接,消除最具有優勢性。”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
曹立強作爲對著作權版權有一定資深了解的法官,聽到雙方的辯訴以後,心裏已經有了大緻的了解和判斷。
咚咚!
敲響了法槌:“經過原被告雙方的陳述,現在對于雙方的争議點進行總結歸納!”
咚咚!
曹立強繼續開口:
“雙方目前的争議點在于,被告方旗下出品的遊戲開心消一消,是否抄襲南遊工作室出品的遊戲瘋狂消消消。”
“争議點的核心問題歸納:是否是遊戲玩法模式的抄襲。”
“原被告雙方,對于這一點是否有争議。”
蘇白:“我方沒有争議。”
陳超:“我方沒有争議。”
咚咚!
“針對于核心歸納問題,雙方具無異議!”
曹立強看向蘇白繼續開口:“瘋狂消消消的三隻小動物連接在一起消失玩法模式,是否是南遊工作室獨創?”
蘇白微微擡頭看向審判台:“瘋狂消消消的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的獨創,在先前我方提交的證據中,有這一方面的證據。”
咚咚咚!
曹立強又看向被告方陳超:“對于瘋狂消消消的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獨創,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若有異議,請提交相關證據證明或者針對其玩法模式提出質疑。”
對于審判長的話,陳超深吸了一口氣!
證明
拿不出來啊!
剛才的辯訴歸辯訴,但是證明.這個真沒有.
陳超開口道:“審判長,我方依舊保持原看法”
聽到陳超的話後,曹立強再次敲響了法槌。
咚咚!
“瘋狂消消消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獨創,有争議。”
“但原告方可以提交相關證據,被告方不能提交相關證據。”
審判台上。
審判長曹立強将這個問題咨詢清楚以後,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繼續開口:“對于這一點兒,被告方是否有異議?”
陳超搖頭:“沒有異議。”
接着,曹立強又微微擡頭看向原告席位上的蘇白:
“原告方,還沒有有什麽要補充的證據或者是法律依據?”
蘇白深吸了一口氣,知道這是準備判定是否歸類抄襲了。
根據李雪珍提供的信息,這個曹立強目前來說,針對抄襲案的判定已經有了傾向性。
而傾向性,當然是向着他這一方靠攏。
是時候出必殺了。
“審判長,我們有所補充。”
“嗯!”
曹立強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又擡頭看向蘇白:“原告方你們出示的補充材料是什麽?”
“是一則相關的調查,審判長。”
蘇白将相關的調查交給了身邊的工作人員,繼續補充道:
“這則調查是在合法的情況下,随即抽選了二十名路人做的對于兩款遊戲的測評。”
曹立強微微皺了皺眉:“我在這裏提醒一句,原告方提交的證據,如果被審查出有任何的不合規行爲,需要原告方負全部責任。”
“審判長我方明白,我方所有自證合法來源的材料都包含在内了,如果有任何的不合規行爲,我方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嗯!”
曹立強點了點頭,對于調查的内容查看起來。
蘇白看到曹立強正在查看證據,算是放了一百個心了。
判定被告方抄襲,可以說是闆上釘釘的事情了。
不說闆上釘釘,至少有着90%的把握!
他提交的這些調查内容,雖然說是證據,但是對于判定被告方控股有限公司抄襲沒有什麽太大的作用。
該說的在庭審場上,蘇白已經全部說過了。
提交這些東西,雖然說不能夠判定被告方抄襲,但是有其他作用啊!
那就是影響審判長的傾向性!
你看!
大家都說兩個遊戲玩起來很像抄襲!
審判長不可能從認知否認,這兩款遊戲不像抄襲吧?
隻要審判長有一點傾向性,那麽這種認同感的傾向性就會增加!
或者說,在曹立強傾向性偏向被告方的時候,把他掰過來。
這才是他提交這些證據的正确打開方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