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共才下轄二縣,具體政令多由鄭縣、華陰縣執行,就算你下一些昏庸害民的政令,也可能被縣令駁回。
所以,能忙到哪裏去?
縣衙累如狗,州衙把手袖。
越往上走越清閑。
湯儀典在治中位置上,雖改動不大,卻也讓兩縣令腦殼大了許多。
一道湯儀典授意、經由民曹發布的政令,讓兩縣防兩華山的落石、維護上山的道路,不是無事生非,卻着實讓人撓頭。
兩華山,是指華陰縣的太華山、鄭縣的少華山,兩山對峙,有“一斧劈開兩華山”的說法,後衍生劈山救母的故事。
太華山,省稱太山、華山,最早于春秋文獻稱爲華山,“西嶽”之稱源于《爾雅·釋山》,以險峻著稱,在本朝因道教興盛而在北坡開鑿了一條險道,後世謂之“自古華山一條路”。
對華山的釋義,最貼切的是《山海經》:太華之山,削成而四方,高五千仞,廣十裏,遠而望之,若華然,故曰華山。
華然,大約是光采亮麗之意。
華山當然不會隻有一個峰頭,北爲主峰之一雲台峰,西爲主峰之一蓮花峰,東爲主峰之一朝陽峰,中爲主峰之一玉女峰。
玉女峰傳說與曆史上的秦國公主弄玉有關。
雲台峰有雲台觀,爲北周道士焦道廣所建,北宋陳抟又立雲台觀。
有考證說中華文明的源頭就是華山區域。
少華山的主峰爲三:
東曰阜頭峰,岩石幾近筆直,似巨物擎天;
西号五龍山、馬嶺山;
中稱少華山、獨秀峰、玉女峰,明清起獨據少華山之稱。
三峰緊連,南絕壁,北陡坡,整體險絕高峻。
據說,瓦崗響馬王伯當曾于少華山聚義。
不管對瓦崗觀感如何,王伯當的“忠”讓人肅然。
傳說真僞且不去考證,至少說明太華山、少華山之險峻,真有一二事發者,往山裏頭一鑽,一團府兵都未必揪得出來。
後世某地一案,軍、警、民兵三千人上陣,數日才堵住遁在山林裏、手持家夥的人犯。
所以,說這數目,真不誇張。
湯儀典這一刀,瞬間讓鄭縣與華陰縣難受之極。
兩華山的落石好辦,維護道路卻需要不少役夫,萬一再蹦出一兩個歹人,烏紗帽難保啊!
這一把火,是湯儀典燒的,也是範铮燒的,水準不低,卻讓人無法诟病。
這,才是官鬥的正常現象。
烈日炎炎,知了聒噪,柳葉低垂,上面積了一層塵埃。
範铮蹲沙河邊上,看三十二名白直驅使牲畜,駕慶曲轅犁,爲自己開墾着五頃剛剛輪換過來的常田。
将作監還是比較給顔面的,華州請求的曲轅犁,九成撥付到位。
十成……
想什麽好事呢?
縱然唐朝無“漂沒”一詞,也實有漂沒之舉,隻是沒那麽兇殘罷了。
鄭縣平原較多,地勢低處溫度也很感人,種麥子也早早學了司農寺京苑總監,就是沒學了深耕熟耨法。
湯儀典的職田中,三頃五十畝常田,也有十六名白直在耕作。
身邊的中男執衣,小心翼翼地爲範铮打着油紙傘,同時奉上範铮的葫蘆。
範铮的職田在華州,可永業田是在萬年縣,雞賊的範铮早已請授範百裏。
官員的永業田請授子孫,累世入仕積攢的田地數目都會吓人。
如未請授而官員驟亡,子孫不合準請;
襲爵者,祖、父未請授,子孫初減授封者之半。
生活在唐朝,一天一個經營小技巧。
範铮請授了,就是啥時候蹬腿,那五頃永業田也世代相傳了。
不懂的,被坑也就坑了。
各行各業都有類似的小陷阱,就看各人是否看透了。
一名年近不惑的白直交卸了犁,對範铮叉手:“使君,小人鄭鏟,懇請恩準将耕耨之法傳出。”
講究人。
這個時代,對技藝還是比較尊重的,學點啥還要個熊臉。
本來這法子就是爲了傳揚天下的,範铮自然沒必要藏私。
好嘛,不報名字不知道,三十二名白直,竟然有十名姓鄭。
鄭縣,号稱天下鄭姓祖地。
至于說鄭縣後來出現的名将王忠嗣與郭子儀,他們是生長在鄭縣,祖籍可都是太原的,太原王氏、太原郭氏。
白直輪番過來叉手施禮。
有此一節,範铮偶爾問點什麽,鄭鏟他們回答得極爽利。
關系本極好的鄰莊,因爲灌溉争水,兩莊大打出手,竟至反目成仇,數十年不通婚;
某姓宗祠,因爲耕牛連續被盜,最後抓住盜牛賊,嫌《貞觀律》的處罰太輕,動了私刑,将盜牛賊沉入沙河與渭水的交彙口。
總之,白直認同範铮了,很多零零碎碎的消息,就會不經意地傳入他的耳中,很多事情說得比衙門裏的卷宗還細。
當然了,民間口口相傳的細節,它也不一定是真細節。
撇開蓄意的謠言不談,經曆衆口相傳的事,罕有不變形的。
事過一口,即加上一人的理解,信不信在少華山見到一隻兔子,最後都能傳成大蟲?
不管鄭縣具體管理得如何,總會有人略微不滿意,或利益受損,或純粹看不慣。
範铮指了指正在饒舌的鄭鏟,無奈地笑了。
“本官執掌州衙,對鄭縣、華陰縣督管,最多也隻能稍加糾正。”範铮咬了一口酸李子。“若你們對鄭縣所爲不滿,可先去縣衙告狀,縣衙不受或駁回,才可至州衙告之。”
“直接訴至州衙,叫越訴,告者與受者皆笞四十。”
鄭鏟嘿嘿一笑,眉眼透出一絲狡黠:“使君說笑了,又沒損着我家錢糧,告甚哩?就是在這裏閑扯幾句。”
别學着那些教科書,一說到莊戶人家就必用“淳樸”,好像不說淳樸就十惡不赦似的。
人性千千萬,哪能一個詞就說完一個群體了?
範铮當然堅信鄭鏟絕不會閑到告狀,因爲能當白直的人,多少在官吏層面上有點小關系,比老實巴交刨黃土的庶民來說,勉強算半個既得利益者,憑啥斷自己的根?
不是影響過大的事,州衙絕不會越俎代庖,這是基本原則。
否則,令出多門,民何所從?(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