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想留下來

第1章 我想留下來

冬日

雪消初晴。

一輪豔陽高挂,難得的暖和天。

山村

貓着冬的人們

如同春日乍開的土撥鼠一般從自家的屋子裏鑽了出來,一個個或是坐在院中,或是蹲在院外道路邊上,靠着自家的圍牆。

一邊和鄉親們閑聊,一邊忙活着手中的活。

整個村子揚起一陣咔嚓咔嚓有節奏的敲擊聲。

隻要是上了一點年歲的,無論是男女老少手中都拿着家夥什,敲着如同闆栗一樣的硬殼果實。

果實還不是闆栗,比野生的闆栗還要小上一些,差不多也就是蠶豆大小,敲開了硬殼之後裏面是米色的果實,白中泛着黃。

村裏所有人,身上就沒有不帶補丁的,不光是身上有大大小小的補丁,穿在身上的老棉襖老棉褲,就沒有一件不發僵的,原本該是棉軟的東西,整的像身上裹了一層硬紙闆子似的。

這說明身上的衣服穿了不少年頭了,也就是說村裏窮到很多年沒有置辦過新衣服了。

棉衣穿到這程度,你說它多抗凍那就是鬼扯了。

也正因爲如此,就算是在陽光下,所有的孩子臉上依舊挂着清水鼻涕,小臉兒凍的通紅,絕大多數孩子的臉上還起了皮。

就在這人群中,有一個特别出挑,出挑到了一眼看就明白什麽叫鶴立雞群,什麽叫一枝獨秀。

一個十六七歲的年輕人,此刻也如同很多人一樣靠在路邊的土牆上,隻不過和旁邊衣衫褴褛遍身補丁的莊戶們不同。

這位身上的綠軍大衣頭頂的雷峰帽都是新的,若是和别人有什麽是一樣的,就隻有腳上的一雙毛窩子,這玩意是用葦子花編的,整個村裏做到了人手一雙,屬于窮人的過冬神器。

年青人的臉色和别人也不一樣,别人看起來是苦大仇深,而年輕人則是面如冠玉,膚如白脂,好個白白淨淨的小夥兒。

不光是白淨,小夥兒長的還高,就算是坐下來,也比一般人高出一兩個頭去,瞅着站起來怎麽着也得有一米八幾,還得是往上去的那種。

高也不算什麽,小夥兒還長的那叫一個俊俏。

國字型的臉盤兒,正符合現在人的審美,臉硬實卻不顯僵硬,邊角圓潤還帶出幾份俊朗,正正方方的額頭配上濃密的頭發,額下是一對濃眉,濃如筆鋒,直挂鬓角,配着下面一雙炯炯有神的丹鳳眼,讓少年看向别人的時候給人一種顧盼生輝的感覺。

一條懸膽鼻,從眉弓而起,在眼眶處微陷,然後直起一道柔和的弧線,拉起完美的駝峰線,以水滴形的鼻頭止于人中之上,鼻翼如蟬附,精巧和諧。

鼻下是一張标準的闊獅口,嘴角微挑透出三分威勢,七分堅韌。

就這張臉兒,不論是在樣闆戲,還是老影中,隻要一出現,那妥妥的是正派,也妥妥的是主角,連個二配都不帶演的。

不過此刻少年躺的有點庸懶。

雖然大家都是有點懶洋洋的,但是少年拜一身皮囊所賜,就算是懶洋洋的躺着,也能躺出那種飽讀詩書豪門公子的氣派來。

少年手中此刻持一樹枝,正漫無目的在地上畫着,眼神卻有些迷離,很顯然少年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的手上。

少年和鄉村,和鄉民那種格格不入,一看就知道少年不是本村人,這麽普通的小山村也不可能養出如此靈秀的少年郎來。

附近的鄉民們,也時不時的拿目光瞅向少年,湊在一起時不時的議論上一兩句,隻是少年充耳不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少年不光是不屬于山村,也不屬于這個時代,隻是這事兒過于匪夷所思,少年就算是向别人說,别人也不會明白。

确切的說,少年來自于幾十年後,那時候他也不是如此模樣,那時候的少年不過是一個一米六幾,三十來歲的打工人。

說是打工人,其實依着少年想來,前頭的定語應該是成功的打工人,三十出頭憑着自己的能力,靠着給數控機床編程的本事在三事城市買了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還是一把付,少年對于自己的生活很滿意。

這麽說吧,如果知道要來這裏,少年一定千方百計的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因爲他很滿意自己的生活,一點也沒有想到别處再開一賬号的意思。

但老天由不得他!

其實這事也怪他自己,手賤在逛鬼市的時候看上了一個木制的無事牌,兩面光溜但在燈光下一照,還似乎能看出一副仙人引路圖案來,于是看着喜歡價錢也不貴,少年買下來。

結果一個電閃雷鳴之夜,少年戴着雷峰帽,裹着軍大衣,睡在自己阿富汗風格的四室兩廳中,這玩意兒引着雷電一閃。

再睜開的時候,少年便看到一老一少的兩張髒臉,關切的告訴自己,說是他們救了少年。

少年懵币!

大懵币!

更讓少年懵币的是自己居然憑空明白,木制的無事牌并不是一個普通的木頭牌子,而是一把鑰匙,一把通往常人無法理解,神秘之境的鑰匙。

幾天下來,少年都是這樣,懵币複懵币,腦子裏如同跑火車一樣亂糟糟的。

“辜同志!”

少年一驚,回過神來,望向了叫自己的人。

少年姓辜,辜鴻銘的辜。

什麽,你連辜鴻銘都不知道?

好吧,你是個文盲,還是個不通近代史的文盲。

辜四維,這是少年的大号,除了姓辜之外,辜四維和清末怪傑,一人精通九門外語,有13個博士學位的辜鴻銘屁關系沒有,兩家根本就不搭,最多算是五百年前是一家。

叫辜四維的是位老人,其實放在後世也不算老,才五十七歲,但此刻五十七歲的人看起來比後世七十多都不逞多讓。

劉福林這是他的名字,也正是這位劉福林和他的孫子劉德柱把辜四維拖回村子。

“劉老爹,有事您說”辜四維禮貌的笑了笑。

劉福林覺得和辜四維說話有點沒有底氣,老頭沒什麽文化,嘴上說不出,但心裏明白這個意思,啥叫富貴逼人?

這特麽就叫富貴逼人。

明明大家一起聊天,但有些人就是讓你覺得自己比不上人家,哪怕這人穿着軍大衣,戴着雷峰帽。

“這個……這個,辜同志,您休養的怎麽樣了?”

劉福林不太好意思說。

但不說也沒有辦法啊,再留下去村裏的糧食可撐不住了。

真不是劉福林和莊戶人家們小氣,而是現在村裏的糧倉,耗子進去逛一圈都得哭着出來,全村都吃不飽,更何況再加一個十六七歲的半大小子!

辜四維望着劉福林,心中感歎道:現在的人可真實誠啊,你看看,人家明明想讓自己離開,村裏的糧食不夠吃了,但一說這事,還沒等自己怎麽樣呢,人家到是先臉紅脖子粗,好像是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似的。

這要是擱幾十年後,你想在房東家裏多賴上幾日,指不定就被人把行李給扔出去了。

這事辜四維遇到過,不是說每個房東都這樣,但辜四維真的親身經曆過。

“我差不多了,等着我給大家留點謝禮之後就離開”辜四維笑眯眯的說道。

“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

劉福林立刻擺手,雖然他就是這麽個意思,但是現在聽到辜四維要走,依舊覺得自己的臉像是發燒了一樣。

劉福林覺得不好意思不是沒理由的,村裏老一輩的習慣是留客不是趕客,哪怕是陌生的客人,也要好好招待。

村裏地方偏僻,處于百裏大山之中,想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最主要的就是抱團,就是團結。

因爲有人才能防野獸,才能扛風險,所以村裏人從明末清初到這裏來開始,就沒有說客人來了急吼吼的趕客人離開的。

“沒事,沒事,我也該走了,這些日子有些讨擾了”辜四維說的跟真的一樣。

他想走?

他能上哪裏去?

要是回幾十年後辜四維一準屁颠颠的,哪怕是長相回到幾十年後那種平淡無奇,他也能笑的嘴角咧到耳後根去。

但在這個時代,他能到哪裏去?

去外面?

他這樣的一看是個小崽子,就算不死也得被扒層皮。

到老林子裏當個隐士?

辜四維一準回答:我隐你大爺!

想生存柴米油鹽哪一樣能少的了?

現在隐在山林裏跟自殺有什麽分别,就算是以後你想當個終南隐士,口袋裏沒個百八十萬也隐的不踏實。

辜四維自然是想留下來,但是留也不能硬留,賴皮狗一樣就這麽不走了,那不是辜四維的風格。

辜四維的想法是自己不光要留下來,還得堂堂正正的留下來,如果耍無賴,那特麽的還不如去老林子裏當隐士餓死呢。

說到氣節,老辜自認爲還是有一些的,不多,但肯定有!

就在這時候,辜四維和劉福林尬聊的時候,突然響起了一陣铛铛聲。

這是鐵錘敲着鐵片發出的聲音。

辜四維知道,這是村裏的夥頭正敲着半片鐵犁發出的聲音,告訴鄉親們到了吃飯的時候了。

铛!铛!铛!

這可算是解了劉福林的尴尬,立刻說道:“走,先吃飯去”。

對于劉福林來說,辜四維說了要走,他就算放下心來了。

還是那話,不是他不想留,主要還是村裏真沒什麽糧食了,就這糧食吃到開春,全村都得出去挖野菜,用木核桃的粉拌着野菜充饑,哪裏還有糧食再養一個大活人。

早點把這位爺給送走才是正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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