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人墨菲,男,36歲,職業:苦工加流氓。
他的祖祖輩輩在英國地位低下,飽受貧窮、饑餓,于是到了他的父親這一輩,一咬牙賣掉了所有的家産,遠渡重洋來到了美國。
在美國,他們一家還是很窮,老墨菲在紐約靠賣苦力爲生,于是他再一咬牙,加入了西進運動的行列。
恰逢彼時,丹佛發現了金礦,于是他們在丹佛定居了下來。
和其他的幸運兒不一樣,老墨菲并沒有找到太多的金子,反而死在了山裏,而他的兒子,由于從小缺少良好的教育,成了丹佛愛爾蘭街遠近聞名的流氓。
不過在混流氓圈這方面,小墨菲顯現出他得天獨厚的天賦,很快混成了頭頭。
此刻的他,正在冶金廠的後院裏,聚集了一幫手下。
“明天議員演講的時候,你們隻管跟着吆喝就行,然後,中午,記着,中午,和去年一樣,一起沖進唐人街,給我狠狠地給那幫還敢回來的黃皮佬一點教訓,搶到的,都歸你們。”
吃到了甜頭的流氓們紛紛點頭,去年的那件事兒,原以爲要進去蹲個一段時間,結果反而是那幫華人被逮進去關了三天。美其名曰保護他們的安全。
墨菲吩咐完之後,雙手插着口袋,吹着口哨,走出了冶金廠。
這一切對他來說輕車熟路,最關鍵的,他又要有錢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自己的那個姘頭應該還沒開始接客,等會兒要讓她爽一爽。
他按照之前的約定,穿過兩條街,回到了自己住的那個街區。
在街角處的陰影處,他看見了那個帶圓頂禮貌的男人,男人看見他,直接轉身走進了巷子。
左右看了一下沒有熟人之後,他也低下了頭,加快步伐跟了過去。
男人把他帶到了一處僻靜的地方,他從衣服裏掏出一個袋子,丢給了墨菲。
“事情就安排好了吧?”男人問道,他摘下帽子撓了撓自己的頭發,這個男人正是鷹鈎鼻子林奇在辦事處遇到的平克頓偵探——丹尼爾。
“一切OK了。”墨菲把紙袋子的口打開,向裏面看了一下,又舔着嘴唇把手伸了進去。摸了一下,嘿嘿地笑了起來。
丹尼爾一臉嫌棄地看着他,覺得自己天天要跟這種人打交道,實在是不太體面。
可随後,他發現一把槍,抵住了他的腰,而墨菲的笑容,也變爲了驚恐,因爲他的腰,也被槍頂住了。
“啪,啪……”一個帶着牛仔帽的人拍着巴掌從巷口拐了出來。他的臉隐藏在帽檐的陰影之下,可他的聲音,卻透露出絲絲地寒意。
“做得一手好交易。”
丹尼爾的腦子飛快地運轉着,他立馬說道:
“這裏就靠着街區,如果你們開槍的話,伱們……唔,唔。”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嘴被塞進了一塊布,腦袋套上了一個亞麻袋子,他和墨菲很快被捆成了豬仔。
飛鳥和肖恩擡了兩個木箱子進來,把這兩個人塞了進去,墨菲還在掙紮,卻被陳劍秋一腳踩了上去。
連續踩了兩腳之後,箱子裏不敢再有什麽動靜。
肖恩走到巷口,示意牛三和幾個跟來的人把箱子擡上了闆車。
“去郊外的廢棄倉庫。”陳劍秋小聲對牛三吩咐到,自己和肖恩他們,重新鑽進了巷子,拐了幾道彎,從巷子的另頭,避開人群,跑了出去。
這個倉庫是陳劍秋他們昨天從丹佛大學回來的時候發現的,就在離鐵路不遠的邊上,不知因何廢棄了。裏面空空如也,隻有斑駁的牆壁和鏽蝕的屋頂。
過了一會兒,牛三和他們的闆車,也一并到了。
“牛三叔,你們把東西搬到倉庫裏就先回村子吧,接下來的事情,等我通知,一定要小心。”陳劍秋叮囑道。
肖恩和飛鳥從闆車上抽了一個虎口鉗和一把扳手出來,和牛三他們一起把箱子搬進了倉庫裏。
牛三帶着何洪生他們駕着闆車離開了。
陳劍秋把愛爾蘭人直接從箱子裏拖了出來,捆在倉庫的柱子上。而丹尼爾,則綁在了另一根柱子上,愛爾蘭人對面。
他扯下了丹尼爾頭上的亞麻袋子。
丹尼爾此時顯露出一個平克頓偵探的素養,他沒有掙紮,隻是平靜的看着眼前的這三個人。
“是你一直跟在我們後面麽?”肖恩把塞在他嘴裏的布取了出來,問道。
但是回應他的卻是沉默。
“我的同事找不到我的話,很快會通報警局的,他們也會很快找到這裏,更何況,騎警還在丹佛沒有走。”
丹尼爾平靜的說道。
“去年的事情,也是你們做的麽?”肖恩知道自己的老大想問什麽。
丹尼爾依然不做回答。
飛鳥拿起了地上的老虎鉗,準備給眼前這個人來點狠的,可丹尼爾瞥了一眼,輕蔑地笑道:“這玩意兒我用起來比你都順手,逼供是我們的必修課。”
陳劍秋到現在爲止都沒有發話,他也隻是靜靜地看着丹尼爾。
他突然拔出匕首,一刀捅進了旁邊愛爾蘭人的心髒。
又準,又狠。
愛爾蘭人嘴被布塞着,連聲音都沒有發出來,隻是身體在瘋狂地扭動,血從胸口的傷口流了出來,漫得滿地都是。
陳劍秋一把扯開了他頭上的亞麻袋子,愛爾蘭人的臨死前的表情驚恐至極。
然後他猛地欺身到丹尼爾的面前,扯着他的頭發厲聲逼問道:“是不是你?!說!是不是你?!”
“不是我!不是我!跟着你們的不是我!”丹尼爾被吓得魂飛魄散,剛才的鎮定被恐懼所取代。
說殺就殺,愛爾蘭人一句話沒說就死了,下一個,恐怕就輪到自己了。這人真的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啊。
“去年事情是不是你指使的?!是不是?!”
“不是我,不是我,組織和殺人的是愛爾蘭人,授意的是艾德溫。”
“艾德溫是誰?說!”
“是丹佛的議員,我隻是幫他找人,收錢辦事!”丹尼爾渾身開始顫抖起來,因爲,他已經看到陳劍秋那把帶血的匕首,已經伸向了他的脖子。
“他住在哪?”陳劍秋的直視着丹尼爾的眼睛,眼神裏仿佛有刀子可以殺人。
“城西的丁尼生大街32号,那棟白色的大房子。”
陳劍秋把匕首從他的脖子上拿了下來,在他的西裝上擦了擦血。
這個男人又恢複了平靜,那種有點讓人寒冷的平靜。
“你們在這裏看着他到明天早上,淩晨的時候,帶着那個愛爾蘭人的屍體到城西等我。”
“那這個人呢?”
“捆在這裏。”陳劍秋拿匕首拍着丹尼爾面無血色的臉龐,“如果你的同事有幸找到你,幫我帶個話,最好跟我們保持距離,不要輕舉妄動,這次念經,下次,就要超度了。”
說完,陳劍秋轉生走向明亮的倉庫大門,沒入一片陽光明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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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