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慕容楓,是慕容家的少主,因爲天資聰穎,我很小的時候就被選定爲慕容家下一任家主,從那時候起,我就知道自己身上要背負的責任。
因爲責任,我比同齡人更加辛苦,因爲責任,我沒日沒夜的讀書、訓練,沒有一天是爲自己而活,我以爲,我這一輩子都會這樣過去,直到我遇到了她……
我因爲意外受傷,在山裏第一次遇到她,我才發現,我的人生原來也可以不一樣,她溫柔、漂亮、善解人意,是這天底下最好的女子,雖然她年紀不大,可我已經認定,她就是我這輩子最愛的女人,我一定要娶她爲妻。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婉婉,和她的人一樣溫柔,我們相知,相許,我也去拜見過她的家人,她的家人跟她一樣的淳樸,善良,剛開始她家人不同意我們在一起,我用誠心感動了他們。
可我沒想到,我帶着和婉婉回家拜見父母的時候,我的母親對婉婉是那麽的排斥,她說婉婉不過是個獵戶的孫女兒,不配嫁入慕容家,我要娶的應該是當朝的公主,可我不喜歡什麽公主,我隻喜歡婉婉。
母親用婉婉和她的家人來威脅我,并且答應我,隻要我乖乖娶了公主,就會讓婉婉給我做妾,爲了婉婉和她的家人,我妥協了。
我以爲,就算我給不了婉婉名分,也可以和她在一起,好好的補償她,可是我錯了,我太天真,母親根本就沒有讓婉婉進慕容家的打算。
在我和公主成親當晚,母親派人殺了蘇家全家,婉婉跳下懸崖屍骨無存,母親告訴我,那些都是山匪做的,我信了,以爲是我和婉婉沒有緣份,我曾一度想追随婉婉而去,最終還是沒能放下我身上的責任,沒能放下年邁的父母,就這樣行屍走肉般的活着。
再見到婉婉,已經是幾年之後了,她變化很大,從容貌到性格,名字也改爲拾歡,我剛開始都沒認出她來,到最後,我知道了事情,才知道,自己錯的太離譜,正是因爲我對婉婉的愛,才害了她,害了她的家人。
我以爲婉婉還活着,是上天對我的恩賜,我一定要好好保護她,好好補償她,我知道,婉婉這次回來是爲了報仇的,我依然選擇幫助她隐瞞,因爲這是我欠她的,是慕容家欠她的,我無法對生我養我的母親動手,我能做的隻是盡量保護好她。
後開我才知道,我的婉婉早就不在的,現在的婉婉隻是異世的一縷幽魂,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我的婉婉,我還是失去了你……
不管怎麽說,現在的拾歡用的還是婉婉的身體,我仍然選擇守護,對這個異世之魂越來越欣賞,甚至還有種異樣的感情,我一直告訴自己,隻是因爲這個女人用的是婉婉的身體,我對她沒有别的感情。
其實我已經察覺到,自己對她的感情已經不是那麽純粹了,可是我不能背叛我的婉婉,她救了我,我卻害了她。
拾歡走了,她的百草閣留了下來,她扶持的炎當上了将軍,甚至坐了上元帥的位置,與她交好的三皇子秦皓軒也越來越的聖寵,勢力越來越大,我知道,慕容家的輝煌很快就要不在了。
我靜靜的等着,等着她回來,慕容家欠蘇家的,終究是要血債血償,皇上病重,三皇子把持朝政,慕容家的人人心惶惶,母親一紙休書将公主趕出慕容家,極力的撇清關系,還催促我去讨好三皇子,向拾歡求情,替慕容家謀一條活路。
我隻是冷笑,并沒有按照她說的做,慕容家的路已經被自己堵死了,不是趕走雲琳就能夠撇清的,求情?我更沒有那個臉,三皇子沒有動手,不代表放過了我們,我知道,是她要回來了,蘇家的仇,她肯定會親手報。
我猜的沒錯,拾歡和血仇帶着許多高手圍攻了慕容家,那天,慕容家血流成河,我眼睜睜看着母親倒在我面前,卻沒有任何動作,不是我心狠,是我知道,不管我做什麽都救不了她。
終于,隻剩下我一個人了,我閉上眼睛,等着她将劍刺入我的胸膛,等我睜開眼的時候,她和那些殺手已經走了,我知道,她還是心軟了,可是,她放過了我,我自己又如何能夠放過自己,我拿起匕首,刺進了自己的胸膛,婉婉,我來找你了……
最終,我還是未能如願,我在寺廟裏躺了三個月,是拾歡去而複返救了我,我沒有再自殺,出家當了和尚,法号空明,慕容家的罪孽太深,我要一點點的贖回來。
傷好之後,我四處雲遊,不喝酒,不吃肉,不沾色,可是我殺人,因爲我知道,有些人是渡化不了的,隻有殺了他們,才能救更多的人。
就這樣,我在雲遊中度過了三十年,殺了許多人,也救了許多人,不管世人如何評說,我依然如故,并不介意世人的看法。
在鏟除一個惡霸的時候,我不小心掉入了他們的陷阱,看着那些人獰笑的将武器刺入我的身體,我拼命的奪過其中一個手中的劍,刺入了惡霸的身體。
我感覺自己的身體在一點一點的變冷,視線也開始模糊,我想起了很多事,有歡樂,也有痛苦,最後,我看到婉婉來接我了,她還如初見的模樣,一身稚氣,笑容燦爛,粗布麻衣難掩絕色風華,頭戴花環,沖着我微笑。
“楓哥哥,我來接你了!”
我死的很慘,可是我很開心,雖然渾身沾滿鮮血,可是臉上一直挂着笑,所有的疼痛我都感受不到了,感受到的滿滿的都是幸福。
婉婉,我終于找到你了,從此以後,上天入地,碧落黃泉,我再不會放開你的手,榮華富貴,功名利祿,我統統不要,隻要和在一起,生生世世永不分離!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