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二十歲生日那天,抱着一把吉他來部隊外面找他,還買了玫瑰花,唱的是一首幾十年前的情歌,他的戰友和家屬都在笑,他雖然面無表情,但是心底很高興,覺得她唱歌真好聽。
那天,他們去領了證,他開車送她回學校,她膽子太小了,不敢坐副駕駛座,坐在後面拿着那兩本小紅本傻笑,她以爲他沒看她,其實他透過後視鏡看到傻笑的她,也忍不住勾了勾嘴角。
到她學校外面,他才剛把車子停好,她就自己打開車門跑了,肥胖的身子一顫一顫,他看着她的背影消失不見,回到車裏時,他忍不住大笑出聲。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她都沒找過他,父母和妹妹,甚至爺爺奶奶都不喜歡她,他和他們談了很久,最後說,要是實在喜歡不起來,那就别去打擾,别去傷害。
後來,他和母親說,不知道喬安喜歡什麽?但希望母親對喬安好點,妹妹有的,也給喬安準備一份。
母親給她送了很多東西,她都沒要,不管是名牌包包,昂貴的首飾,亦或是衣服鞋子或者護膚品,她全都不要。
他聽說年輕的女孩子都喜歡這些,可是她不要,他慌了好幾天,不知道她到底喜歡什麽?他想送點她喜歡的東西給她讓她開心。
她大學畢業後,過來随軍,兩人住在一起,矛盾就這樣産生。
顧知衡很不喜歡喬安在他面前的樣子,他回家換鞋時,她還幫他拿拖鞋,甚至小心翼翼地遞過來,那表情和眼神好像他天天欺負她。
他不明白,夫妻是平等的,互相尊重,互相愛護,爲何她不能把她放在一個和他同等的位置上。
她開始學做飯,每次都是那幾個菜,他很讨厭,還養老鼠,他怕老鼠,覺得老鼠那樣的生物惡心,在沒讀軍校前,他是很矜貴挑剔的人,還有潔癖,常用語就是難伺候。
後來這些都被定義于壞習慣,他改了,可以忍受髒和亂,因爲訓練時,執行任務時,比他想象中還要艱苦,他隻能改變自己去适應。
日子就這樣過,餐桌上一直是那幾樣菜,她不再寫作,他給的錢她也不花,他知道她不缺錢,甚至有點小富裕,因爲她的書賣的很好,還賣了其他的版權,即使她不再寫作,她這輩子依舊衣食無憂。
可是,他希望她能夠繼續寫作,人生在世,做自己喜歡的事是很容易得到幸福滿足的。
顧知衡不知道是什麽時候開始,突然覺得她不愛他了,他想離婚,既然她不愛他,再過下去又有意思?
他說了十八次離婚,她的表情很難過,讓他覺得她好像又是愛他的。
他們在一起像是陌生人一般生活八年,他對她的感情就這樣一點一滴,慢慢地磨,默默地耗,最後耗盡,對她隻剩下責任。
他的妻子死了,因他而死,就像喬言說的那樣,是他害死了她,他還有何臉面繼續活着,如今的他和廢人沒有區别。
可是顧知衡知道,他不能倒下,他倒下了,他的家人該怎麽辦?他不願讓自己的妹妹一個人承擔起家族的重任。
在他還沒站起來時,喬言回了京城,之後,他成爲了受害者,成爲了英雄。
在他接管家裏生意時,父親說就算不打算再結婚,總要留個後代,在妹妹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他時,他答應了,他知道妹妹爲什麽要這樣做。
他給孩子取名爲顧憶,憶什麽隻有他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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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