俵萬智:原來是這樣


作家俵萬智讀完這本書,花了我好長時間。這樣通俗易懂,又這樣費時間的書其實不多見。那爲什麽會這樣?因爲在讀的過程中,我總會情不自禁地想到或憶起那些曾經遇到過的“男人這東西”,并且沉浸在記憶中,于是時間便不知不覺地逝去。有時會抱頭悔恨,有時又會捶一記膝頭:原來是這樣!總之,這本書中探讨剖析了男人心底深處林林總總的東西,掌握一點,有益無害。男人這東西——以這種極其口語化的口吻來探讨一個複雜傷腦筋的問題,實在不是樁輕巧活兒,特别是談到男人的個性差異之類的話題,現今流行的說法是:“男人用兩個字就可以概括了,但實際上男人之間也是千差萬别,各色人等都有。”這種套話聽上去很有說服力,可出乎意料的是,現實生活中的男人個性令人眼花缭亂,以緻迷失了本質,導緻戀愛失敗的例子太多了。本書屬于一般論的範疇。所謂一般論,一般來講多是内容空洞語言乏味的東西,尤其是涉及戀愛主題的,讀者自然希望“不要隻講一般的,說說你自己的體驗吧!”而本書作爲一般論的随筆,卻寫得如此生動有趣,還能如此具有說服力,讓人不得不信服,着實令人稱奇。這或許得歸功于作者非同一般的生活體驗以及深刻的洞察力。有些話作者雖然沒有說出口,但是那些看不見的部分,也都有諸多證據加以佐證,從而無須作者明言,便自有一種說服力。因爲作者是男人,所以了解男人這東西——若這樣想就錯了。對于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男人——自己,人們不是還常常産生誤解嗎?所以說,并不是作者是男人的緣故,才寫得出這本書,而是因爲作者是男女關系問題方面的達人,所以才寫得出來。關于男人和女人的關系,我隻能算個修行者,所以要我寫出多少關于本書的解說,實在是強人所難。下面隻是關于我在閱讀本書時所想到的、記憶起的以及沉浸于其中的一些事情的記錄。第二章中寫到的時機,對女人來說也是件十分迷惘和苦惱的事情。信号發早了,會不會被誤認爲輕浮?而且“早”或“晚”的标準是因人而異的,更加讓人惱火。書中寫道,“其實并非女性毫無此意,隻是時機錯過了”,而一旦失敗,多數男人不敢再嘗試去做第二次挑戰。就像書中所舉的事例一樣,我也曾有過男生帶我一同駕車兜風,然後送我到家門口的經曆。當時,他提出想進我屋子,我對他也有好感,“其實并非毫無此意”,但是那天我還是拒絕了。“嗯,屋子裏太亂了,下次吧!”——或許他把這當成了繞個圈子委婉回絕的借口,從那以後,就像渡邊先生所說,這個“下次”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可我并沒有找借口回絕他。當時屋子裏真的很亂。早知這樣,出去兜風前就先把屋子整理一遍了……我反省着,恨自己一點也沒有預見。一般人在約會之前總要洗洗澡、精心挑選兩件衣服,手忙腳亂的,哪裏顧得上整理房間。再說,我是想擺放一束鮮花,将房間收拾得幹幹淨淨迎接他第一次的到來呢。當時如果正好整理過屋子的話,我和他的關系就會大不一樣了。——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順便說一句,内衣褲也常常會成爲分手的一大理由。即使氛圍營造得再浪漫,即使已做好接受他的心理準備,但如果對方套了一條純白色、肥肥大大的内褲,絕對——沒戲。這種時候,“你今天穿了條松松垮垮的褲子,我不喜歡……”這種話又說不出口,隻好忸忸怩怩、含糊其辭地回絕他。這樣又不會再有第二次。第五章中寫道:“一般來說,男人總是會對女性的過去産生強烈的嫉妒。”就在最近,我作爲嘉賓出席了由兩位男士主持的一檔電台節目,剛好媒體不久前報道了木村拓哉同工藤靜香結婚的消息,于是話題自然轉到這上頭。兩位男士異口同聲地說道:“演藝界人士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知道自己妻子過去的男人是誰,比如靜香,現在還同那個人在一起工作,木村真是了不起,心胸太寬闊了。”我個人覺得隻要兩個人互相信任,過去的事情真的算不了什麽。可是這兩位男士卻似乎不買賬:“如果換了我,她親口告訴我以前跟這個男人交往過,我立馬就跟她分手!”這話當然一半是開玩笑,但另一半确實也是認真的。記得以前有一次同塜浩平在談話節目中對話,我說:“我喜歡有故事的男人。所以,聽他講起以前的戀愛不但不會生氣,還會感到很有趣。”(至今我還是這樣想)結果他回我一句:“女人真是搞不懂啊!”接下去他說道,“假如兩個人在街上走,對面走過來一個女的,男人說‘這個女人以前同我有過關系哩’,又走過來一個女的,又說‘這個女人以前同我有過關系哩’。難道這樣的人是你理想中的男人?”真不愧是劇作家(或許應該說真不愧是浩平先生),我也爲他突然之間想象出來的這樣一個極端場面而覺得好笑。其實我所說的“故事”不是指這個,而是覺得閱曆頗豐、品嘗過各種喜怒哀樂的人更加有魅力。第六章中“男人爲何流連花巷”對于女人來說确實是個難解的謎,因而讀來很有意思。我有個朋友,潇灑倜傥,基本上不用去那種地方消遣,但他也認爲:“即使有十個女人,男人還是會去風俗街找樂的。”我問:“爲什麽?”他隻答了一句:“這就是男人嘛。”我窮追不舍地又問了他幾遍“爲什麽?爲什麽?”他竟想當然地說:“噢,你男朋友去那種地方玩,所以你在爲此苦惱吧?”接下來,他又是勸慰,又是發揮起出色的想象力:“其實完全沒必要爲這種事情苦惱。”“是不是他把在那裏學會的技術用到你身上來了?”于是我不得不将話題岔開去。在讀第十章“花心與真情”、第十三章“絕對的愛”的時候,思緒漸漸地距離“結婚”越來越遠。自然,如何在倦怠以及惰性中将夫婦關系維系下去?這裏面教給了我們許多有用的智慧。有個詞叫“戀愛結婚”。可戀愛與結婚即使短時間内可以合而爲一,并立而存,但要長期維系下去卻是非常困難的。不管怎樣,希冀愛情的人最好對結婚打消期待,而希冀結婚的人最好對戀愛打消期待——以這樣的心态去面對戀愛和婚姻或許比較好吧。這樣的結果是,結婚後愛情的因素也沒有多少減少,或戀愛可能進一步發展爲婚姻,将戀愛和結婚兩不誤視爲額外的賜予就好了,人生就會輕松些。三十來歲的時候,這話經常往耳朵裏鑽:“爲什麽還不結婚啊?”如今已經不大聽到周圍人這樣問了。我并沒有下定決心堅決不結婚。我的願望很單純:适當的時機、适當的結婚對象,以及通過結婚必将構築起更爲牢固的完美的關系的信念——當确信自己已經做好準備的時候,毫不猶豫地結婚!結果,我直到現在仍未結婚。如果以本書中數度登場的《源氏物語》時代的那種婚姻形态來看的話,我則可以說是已經結婚了。因爲按說他走婚三次,便算正式結婚,所以我是個已婚女人了。可見,結婚的标準也是随時代而變化的。現今的婚姻制度從戀愛的角度看,是多麽荒唐,讀過本書你就會深切領會了。而在離婚率較低的日本,更是助長了其荒唐的程度。我以一個女人的感性,終于意識到了我爲什麽遠離婚姻的理由,那就是:我喜歡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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