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跳<魚廷>乃海味之小魚<魚廷>也。以鹽藏鲻魚兒一斤,不啻千筒,生擘點醋,下酒甚有美味。餘遂問名跳之義,則曰:“捕此者,仲春于高處,卓望魚兒來,如陣雲闊二三百步,厚亦相似者,既見報魚師,遂槳船争前而迎之。船沖魚陣,不于罟網,但魚兒自驚跳入船,逡巡而滿。以此爲<魚廷>,故名之跳。”又雲:“船去之時,不可當魚陣之中,恐魚多壓沉故也。”即可以知其多矣。

嘉魚,形如鳟,出梧州戎城縣江水口。甚肥美,衆魚莫可與比。最宜爲<魚廷>。每炙,以芭蕉葉隔火,蓋慮脂滴火滅耳。漁陽有<魚廷>魚,亦此類也(案:原本脫“漁陽有<魚廷>魚”五字。今據《太平禦覽》增入)。

鲎魚,其殼瑩淨滑如青瓷碗,钅敖背,眼在背上,口在腹下,青黑色。腹兩傍爲六腳,有尾長尺餘,三棱如棕莖,雌常負雄而行(案:“負”原本訛“附”。今據《玉篇》、《廣韻》及《西陽雜俎》改正)。捕者必雙得之,若摘去雄者,雌者即自止背負之方行。腹中有子如綠豆,南人取之,碎其肉腳,和以爲醬,食之。尾中有珠,如栗色黃。雌者小,置水中,即雄者浮,雌者沉。

黃臘魚,即江湖之橫魚。頭嘴長而鱗皆金色,南人脔爲炙,雖美而毒。或煎鼘牐或幹,夜即有光如燭。北人有寓南海者,市此魚,食之,棄其頭于糞筐中,夜後忽有光明。近視之,益恐懼,以燭照之,但魚頭耳!去燭複明,以爲不祥。乃取食奁,窺其餘脔,亦如螢光達明。遍詢土人,乃此魚之常也。憂疑頓釋。

竹魚産江溪間,形如鳢魚,大而少骨,青黑色。鱗下間以朱點,鬛可玩,或烹以爲羹,臛肥而美。

烏賊魚,隻有骨一片,如龍骨而輕虛,以指甲刮之,即爲禾,亦無鱗,而肉翼前有四足,每潮來,即以二長足捉石,浮身水上。有小蝦魚過其前,即吐涎,惹之取以爲食。廣州邊海人往往探得大者,率如蒲扇,煠熟以姜醋食之,極脆美。或入鹽渾腌。爲幹,槌如脯,亦美。吳中人好食之。左思《吳都賦》曰:“烏賊擁劍。”

石頭魚狀如鳙魚,随其大小,腦中有二石子,如荞麥,瑩白如玉。有好奇者,多市魚之小者,貯于竹器,任其壞爛,即淘之,取其魚腦石子,以植酒籌,頗爲脫俗。

比目魚,南人謂之鞋底魚,江淮謂之拖沙魚。

雞子魚,口有觜如雞,肉翅無鱗,尾尖而長。有風濤,即乘風飛于海上,船梢類鲐鯣魚。

鳄魚,其身土黃色,有四足,修尾形狀如鼍,而舉止趫疾,口森鋸齒,往往害人。南中鹿多,最懼此物。鹿走崖岸之上,群鳄嗥叫其下,鹿怖懼落崖,多爲鳄魚所得,亦物之相攝伏也。故李太尉德裕貶官潮州,經鳄魚灘,損壞舟船,平生寶玩古書圖畫一時沉失,遂召舶上昆侖取之,但見鳄魚極多,不敢辄近,乃是鳄魚窟宅也。

<魚臽>魚,南人雲,魚之欲産子者,須此魚以頭觸其腹而産。俗呼爲“生母魚”。

鮯魚,(案:《類篇》雲<魚今>,小魚。<魚今>魚蟲連行絲行也。此鮯魚疑當作<魚今>魚)如白魚,而身稍短,尾不偃清。遠江多此魚,蓋不産于海也。廣人得之,多爲脍,不腥而美,諸魚無以過也。

鹿子魚,赪其尾鬛,皆有鹿斑,赤黃色。餘嘗覽《羅州圖》雲:州南海中有洲,每春夏此魚躍出洲,化而爲鹿。曾有人拾得一魚,頭已化鹿,尾猶是魚。南人雲:魚化爲鹿,肉腥不堪食。

<魚倉>魚,形似鳊魚,(案:《字書》雲:鲳魚,閩人誤爲<魚倉>魚,<魚倉>殆嶺南俗字)而腦上突起連背,而圓身,肉甚厚,肉白如凝脂,止有一春骨。治之,以姜蔥缹(原注:音缶,蒸也)之粳米,其骨自軟。食者無所棄,鄙俚謂之狗瞌睡魚。以其犬在盤下,難伺其骨,故雲“狗瞌睡魚”也。

全義嶺之西南(案:“全義”原本訛作“金義。”考《唐地理志》有全義縣,與小注所雲靈川縣同屬桂州。今改正)有盤龍山,山有乳洞,斜貫一溪,号爲靈水溪(原注:今桂州靈川縣也)溪内有魚,皆修尾四足,丹其腹,遊泳自若,漁人不敢捕之。《爾雅》雲:鲵似鲇,四足,聲如小兒。(案此二句非《爾雅》本文,見郭璞《注》。邢昺《疏》雲:鲵雌鲸也)今商州山溪内,亦有此魚,謂之魶魚。(案:《太平寰宇記》魶作納。考《博雅》雲:鲵,魶也。《類篇》雲:魶,鲵也。此作魶爲是。)

海鳟,即海上最偉者也,其小者,亦千餘尺。吞舟之說,固非謬也(案目原本脫此二句。今據《太平廣記》補入)每歲,廣州常發銅船過安南,貨易路經調黎(原注:地名。海心有山,阻東海濤險而急,亦黃河之西門也)深闊處,或見十餘山,或出或沒,篙工曰:“非山島,鳟魚背也。”雙目閃爍,鬐鬛若簸朱旗,日中忽雨霡霂。舟子曰:“此鳟魚噴氣,水散于空,風勢吹來,若雨耳。”近魚即鼓船而噪,倏爾而沒(原注:魚畏鼓,物類相伏耳!)。交趾回,乃舍舟取雷州,緣岸而歸。不憚苦辛,蓋避海鳟之難也。乃靜思曰:“設使者鳟瞋目張喙,我舟若一葉之墜眢井耳!甯得不皓首乎?”

南人多買蝦之細者,生切彳卓萊蘭香蓼等(案《字林》等書倬萊,芋萊也。南方草木狀作綽萊,蓋刊寫訛異。),用濃醬醋,先潑活蝦,蓋似生萊,以熱釜覆其上,就口跑出,亦有跳出醋碟者,謂之蝦生。鄙俚重之,以爲異馔也。

海蝦,皮殼嫩紅色,就中腦殼與前雙腳有鉗者,其色如朱。餘嘗登海<舟同>,忽見窗版懸二巨蝦殼,頭尾鉗足俱全,各七八尺。首占其一分,嘴尖如鋒刃,嘴上有須,如紅筋,各長二三尺,前雙腳有鉗,雲:“以此捉食,鉗粗如人大指,長三尺餘,上有芒刺如薔薇枝,赤而銛硬,手不可觸。腦殼烘透,彎環尺餘,何止于杯盂也!(案:《太平廣記》引此書一條有曰:《北戶錄》雲:滕恂爲廣州刺史,有客語恂曰:“蝦須有一丈者,堪爲拄杖。”恂不信,客去東海,取須四尺以示恂,方服其異。凡九句爲此書所無。又案:《海錄碎事》引此書雲:海中有大蝦須可爲杖,長丈餘。與此條所雲“須如紅筋,各長二三尺”二語不同。附識于此。)

石矩亦章舉之類。身小而足長,入鹽幹燒,食極美。又有小者,兩足如常,曝幹後,似射踏子。故南中呼爲“射踏子”也(案:韓愈詩:章舉馬甲柱,阙以怪自呈。《考異》雲:章舉有八腳,身上有肉,如臼,亦曰章魚。馬甲柱,即江瑤柱,此雲石矩,即章舉之類當别有“章舉”一條,而傳寫佚之)。

紫貝即砑螺也(案曾慥《類說》所載作“砑螺之紫貝”。與此意同文異)。儋振夷黎海畔,采以爲貨。

鹦鹉螺,旋尖處屈而朱,如鹦鹉嘴,故以此名。殼上青綠斑文,大者可受三升,殼内光瑩如雲母,裝爲酒杯,奇而可玩,又,紅螺大小亦類鹦鹉螺殼,薄而紅,亦堪爲酒器,刳小螺爲足,綴以膠漆,尤可佳尚。

瓦屋子,蓋蚌蛤之類也。南中舊呼爲“蚶子頭”。因盧鈞尚書作鎮,遂改爲瓦屋子,以其殼上有棱如瓦垅,故名焉。殼中有肉,紫色而滿腹,廣人尤重之。多燒以薦酒,俗呼爲“天脔炙”,吃多即壅氣,背膊煩疼,未測其本性也。

水蟹螯殼内皆鹹水,自有味。廣人取之,淡煮,吸其鹹汁下酒。

黃膏。蟹殼内有膏如黃酥,加以五味,和殼博之。食亦有味。赤蟹殼内黃赤膏如雞鴨子黃,肉白,以和膏,實其殼中,淋以五味,蒙以細面,爲蟹饦,珍美可尚。紅蟹殼,殷紅色,巨者可以裝爲酒杯也。虎蟹,殼上有虎斑,可裝爲酒器,與紅蟹皆産瓊岸海邊。

蝤蛑,乃蟹之巨而異者。蟹螯上有細毛如苔,身上八足,蝤蛑則螯無毛。後兩小足,薄而闊,俗謂之撥掉子。與蟹有殊,其大如升,南人皆呼爲蟹,(原注:有大如小□子者)八月,此物與虎鬥,往往夾殺人也(案:“蝤蛑”原本作“蝤蜂”。考《玉篇》、《廣韻》、《續博物志》、《酉陽雜俎》、《埤雅》等書無“蝤蜂”,隻有蝤蛑,雲似蟹而大雲八月能與虎鬥,雲螯能殺人。與此條意義相合,今據以校改)。

蛤蚧,首如蝦蟆,背有細鱗。如蠶子。土黃色,身短尾長,多巢于樹中。端州古牆内,有巢于廳署城樓間者,暮則鳴(案:《政和本草》雲“多巢于榕樹中”,較此本多一“榕”字。又雲“旦暮則鳴”,較此本多一“旦”字)。自呼蛤蚧。或雲鳴一聲,是一年者。裏人采之,鬻于市爲藥,能治肺疾。醫人雲,藥力在尾,不具者無功。

海鏡,廣人呼爲“膏葉盤”(案:膏葉,《海錄碎事》及《說郛》作“膏菜”)。兩片合以成形,殼圓,中甚瑩滑,日照如雲母光,内有少肉,如蚌胎,腹中有小蟹子,其小如黃豆而螯足具備。海鏡饑,則蟹出拾食,蟹飽歸腹,海鏡亦飽。餘曾市得數個,驗之,或迫之以火,即蟹子走出,離腸腹立斃。或生剖之,有蟹之活在腹中,逡巡亦斃。

蚝即牡蛎也。其初生海島邊,如拳而四面漸長,有高一二丈者,巉岩如山。每一房内,蚝肉一片,随其所生,前後大小不等。每潮來,諸蚝皆開房,見人即合之。海夷盧亭往往以斧揳取殼,燒以烈火,蚝即啓房。挑取其肉,貯以小竹筐,赴墟市以易酒(原注:盧亭好酒,以蚝肉換酒也)。肉大者,腌爲炙;小者,炒食。肉中有滋味,食之即能壅腸胃。

彭螖,吳呼爲彭越。蓋語訛也。足上無毛,堪食。吳越間多以異鹽,藏貨于市。

竭樸,乃大蟛蜞也。殼有黑斑,雙螯一大一小,常以大螯捉食,小螯分自食。

招潮子,亦蠻蜞之屬。殼帶白色,海畔多潮,潮欲來,皆出坎舉螯如望。故俗呼“招潮也。”

水母,廣州謂之水母,閩謂之蛇(原注:疑駕切)。其形乃渾然凝結一物,有淡紫色者,有白色者。大如覆帽,小者如碗,腹下有物,如懸絮,俗謂之足,而無口眼(案:曾慥《類說》所載作“有口無眼”與此不同。)常有數十蝦寄腹下,咂食其涎。浮泛水上,捕者或遇之,即欻然而沒,乃是蝦有所見耳。《越絕書》雲,海鏡,蟹爲腹,水母即蝦爲目也。南人好食之。雲性暖,治河魚之疾。然甚腥,須以草木灰點生油,再三洗之,瑩淨如水晶紫玉,肉厚可二寸,薄處亦寸餘。先煮椒桂,或豆蔻、生姜縷切而煠之,或以五辣肉醋,或以蝦醋如鲙,食之最宜。蝦醋亦物類相攝耳!水母本陰海凝結之物,其理未詳(案:自“南人好食之”以下,原本無之。今據《太平廣記》校增)。

十二時蟲,則蛇師蜥蜴之類也。土色者,身尾長尺餘,腦上連背有髻鬛,草樹上行極迅速,亦多在人家籬落間。俗傳雲,一日随十二時變色,因名之。

南土有金蛇,亦名蜴蛇,又名地鮮,州土出,(案此句上疑有脫誤)黔中桂州亦有。即不及黔南者,其蛇粗如大指,長一尺許,鱗甲上有金銀,解毒之功不下吉利也。

蚺蛇,大者五六丈,圍四五尺,以次者,亦不下三四丈。圍亦稱是。身有斑文,如故錦缬,俚人雲,春夏多于山林中等鹿過則銜之,自尾而吞,惟頭角礙于口中(案,原本脫此十四字。今據《太平廣記》補入)。則于樹間合其首,俟鹿壞,頭角墜地,鹿身方咽入腹。如此蝮蛇極羸弱,及其鹿消,壯俊悅怿,勇健于未食鹿者。或雲一年則食一鹿。

蚺蛇膽,普安州有養蛇戶,每年五月五日即擔蚺蛇入府,祗候取膽。餘曾親見。皆于大籠之中,藉以軟草盤屈其上,兩人舁一條在地上,即以十數拐子從頭翻其身,旋以拐子案之,不得轉側,即于腹上約其尺寸用利刃決之,肝膽突出。即割下其膽,皆如鴨子大。曝于以備上貢。卻合内肝,以線合其瘡口,即收入籠。或雲,舁歸放川澤。

兩頭蛇,嶺外多此類。時有如小指大者,長尺餘,腹下鱗紅,皆錦文,一頭有口眼,一頭似蛇而無口眼。雲兩頭俱能進退,謬也。昔孫叔敖見之不祥。乃殺而埋之。南人見之爲常,其禍安在哉!

蟕蠵者,俗謂之茲夷,乃山龜之巨者。人立其背,可負而行。産潮循山中。鄉人采之,取殼以貨。要全其殼,須以木楔出肉,龜吼如牛,聲響山谷。廣州有巧匠,取其甲黃明,無日腳者。(原注:甲上有散黑暈,爲日腳矣。)煮而拍之,陷黑瑇瑁花,以爲梳篦杯器之屬,狀甚明媚(案:《政和本草》引此條雲:“蟕蠵俗謂之茲夷。蓋山龜之大者,人立其背上,可負而行。潮循間甚多,鄉人取殼以生得全者爲貴。初用木挑出其肉,龜被楚毒,鳴吼如牛,聲動山谷。工人以其甲通明黃色者煮擡陷瑇瑁爲器。今所謂龜筒者是也)。

蜈蚣。《南越志》雲:大者,其皮可以鞔鼓。取其肉,曝爲脯,美于牛肉。又雲:長數丈能啖牛,裏人或遇之,則鳴鼓燃火炬,以驅逐之。

龐蜂生于山野,多在橄榄樹上。形如蜩蟬,腹毒而薄,其鳴自呼爲“龐蜂”,但聞其聲,采得者鮮矣。人以善價求之,以爲藥。

宣歙人脫蜂子法,大蜂結房于山林間,大如巨鍾,其中數百層,土人采時,須以草覆蔽體,以捍其毒螫,複以煙火熏散蜂母,乃敢攀緣崖木,斷其蒂。一房中蜂子或五六鬥至一石,以鹽炒曝幹,寄入京洛,以爲方物。然房中蜂子三分之一,翅足已成,則不堪用。

交、廣溪洞間,酋長多收蟻卵,淘澤令淨,鹵以爲醬。或雲其味酷似肉醬,非官客親友,不可得也。

嶺南蟻類極多,有席袋貯蟻,子窠鬻于市者,蟻窠如薄絮囊,皆連帶枝葉,蟻在其中,和窠而賣之。有黃色大于常蟻,而腳長者。雲:南中柑子樹無蟻者,實多蛀。故人競買之,以養柑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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