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很多程度上,都是阿越自己的問題,作者不能偷懶把責任推給讀者。在第二卷的改革中,官制改革(取代元豐改制)會有相當專業的朋友幫助我,不存在任何問題。但是兵制改革的問題,阿越想在此征求讀者之意見與建議——前提:凡是以軍、師、旅、團之類現代化名詞提意見,并大力推薦三三制者,一概回絕,請不要提這種意見,亂費大家的時間,也不要和我争辯,阿越在此宣布,“簡單粗暴”的否決。阿越個人有個不好的毛病,一聽到古代出現什麽旅長團長這種類型的官職名稱,我就實在缺少興趣(實際情況比這個更嚴重,但是說出來有傷害人之嫌疑,所以不說)。小說中的官職,絕大部分肯定是符合宋代官名精神的。
阿越之所以要征求意見,是于軍制、兵制本身,阿越可能屬于外行,我對于古代的軍制還可以并不陌生,但是我希望有一種更優秀的軍制出現。因此把阿越的構思簡介如下,凡願意賜教的讀者,請在幻劍書評區“兵制改革意見”這一主題貼下回貼——因爲第二卷要明年才開始寫,如果大家各自發主題貼,隻怕我看過了也忘記了。我會把“兵制改革意見”主題置頂,大家隻要回複改主題就可以讨論并提意見與建議。在幻劍的會客室,我也會開一個“兵制改革意見”的主題。到時候阿越隻需要查詢這兩個主題,就可以看到大家的意見了。在此先緻謝意。
兵制改革草綱:
三十萬精兵。
行義務兵制,每戶僅征一男(18至20歲),平時自願,戰時強迫。入伍者須體檢、軍訓合格,方爲正式入伍。入伍後客戶、二等戶以下全家免一切役、稅,一等戶免役,稅減十分之一。中級軍官以下,役齡不得超過十年,一般六年退役。退役後許科考,可爲吏,可入地方部隊。十年内一切役、稅減半。
以上爲三十萬禁軍之征兵與待遇。十萬分駐河北,十五萬駐京師附近,五萬駐西北。
地方軍隊謂廂軍,小郡不得超過千人,大郡不得超過三千人,邊郡軍州不得超過一萬五千人(可由特旨增加)。總數在二十萬左右。亦由義務征召,四年制兵役,服役間免全戶一切役、稅(同禁軍),不得在本鄉服役。平時維護治安,鎮壓反叛,參預地方工程建設。退役後三年内一切役、稅減半。
巡檢部隊,小縣不過三十人,大縣不過百人。志願加入,六十歲退役,在役期間有薪酬,無任何特權,皆在本鄉服役。(即衙役等)
工程兵部隊,由原禁軍、廂軍裁減組成,修路、工程、建造等等事誼。(凡退役者,三年内免一切役、稅,七年内役、稅減半)
屯田軍,由原禁軍、廂軍裁減組成,赴湖廣、西北屯田,三年内國家照發俸祿,十年内免征役、稅。允許自由開發,設屯田軍使、副管理(文官)。朝廷不發糧饷。
除冗兵之策:
一、禁軍中凡年過六十者,願返鄉者自便,遣銀三十貫,無親屬者強制轉入屯田軍。
二、禁軍中年四十五至六十者,聽自便,轉入工程軍或屯田軍,願退役者,五年内役、稅減半。
三、禁軍中年四十五以下者,每歲考核,名次在最後百分之十者,轉入工程兵或屯田軍
四、禁軍中級軍官亦得考核如上
五、去黥配
六、西北暫不實行
七、廂軍按年裁減,舊廂軍全部轉爲工程兵或屯田軍
……
練兵之法:未定。
軍制:
禁軍:共三十萬,其中馬軍三萬,步軍二十三萬,水軍二萬,侍衛親軍馬軍八千,侍衛親軍步軍一萬二。
步軍每三千人爲一衛,長官爲指揮衛一名、副指揮衛一名、行軍衛參謀若幹名;每一萬人爲一司,長官稱指揮使、副指揮使,行軍司參謀。全國共二十三司指揮使,有事時統兵官稱都指揮使、經略使,不常設,有事則設,無事則省。
士兵一般六年退役,使軍官不能私恩。軍官親衛隊不得超過六百人,亦按常例六年退役。又每司、衛皆有一百軍法隊,長官爲監軍使,監軍使不得參預指揮、訓練,亦當遵軍訓,一般并不作戰,按資升遷。軍中處斬行軍參謀以上軍官,将領不得擅行,須交監軍使押送回京送軍法處審問定罪。監軍使記錄戰争情況,如實上報,可處斬臨陣脫逃、叛亂等人。監軍使監陣脫逃,第一副監軍使、主将皆可立斬以聞,每監軍使設三副使,三副使與監軍使并不相統屬,各自記錄報聞。若監軍使死,則第一副使接任,依次如此,互相監視。
國家軍機,決于樞密院與兵部。
樞密院有樞密使、副數名,下有作訓司、軍法司(管軍法官、監軍使)、侍衛司、樞密會議(使、副、高級将領、元老大臣參加,向皇帝提供決策建議,讨論戰争方針)、審官司、細作司。
兵部轄考功司、軍器監、群牧司、兵籍司、屯田司(在工部還在兵部未定)、武學監
以上,必有不夠周詳之處,請大家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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