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乙還在娘胎的時候,打他家門口一個算命的路過,當時就指着蘇乙媽媽的肚子說:“這孩子長大以後有個要命的缺點,就是爲人太實誠!”
蘇乙的爸爸當時就問了:“那還能改嗎?”
算命的很肯定:“改不了,天生的。”
大家都是警察,大家都知道破案抓人,避免不了排查嫌疑人這種枯燥而繁瑣的工作。
但一般像這種排查工作,動辄就要調動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警察,動用全警隊的資源,如果有必要,還要交警、消防、醫院和各大安保公司協助,甚至是發動大衆和媒體,共同來完成對嫌疑人的排查。
港島警隊自成立以來,還從未有過一個警察,獨自一人在五天之内完成對近千人的排查走訪。
不是說這件事有多難辦,而是沒人會這麽傻,這麽無聊,這麽有毅力。
蘇乙是蠍子的粑粑——獨一份。
所以大家才如此震驚。
所有人此刻心裏唯一的想法就是——
九百多人?
五天?
尼瑪這傻孩子瘋了吧?
怎麽做到的?
“不好意思啊呂sir,我暫時隻想到這種笨辦法。”蘇乙也察覺到了氣氛不對,意識到問題所在,讪讪地道。
其實蘇乙是有些心虛的,畢竟原身是警校的高材生,可他卻是個冒牌貨,對查案一竅不通。
什麽作案動機,現場痕迹,過程推演等等,蘇乙統統不會。
但他偏又不甘心,想要查出個結果,所以就幹脆勤快一點了。
農村出來的孩子,多多少少都有蘇乙這樣的特質——我沒技術,沒資源,但我有副好身體,你們付出一分努力就能辦成的事情,我做不到,但我可以付出十分努力。
就比如破這個案子。
還比如練槍法。
“從我把這個案子交給你到現在,現在是第六天,你從第二天才開始排查,一共排查了四天。”呂明哲目光炯炯看着蘇乙,緩緩說道,“也就是說,你一天要排查兩百多個人,對不對?”
“對。”蘇乙以爲呂明哲是在質疑自己,急忙解釋道,“但是呂sir請放心,每個人我都查得很詳細的,我專門拿着監控拷貝去戶籍處查的,然後我再把人員按區域分類,親自走訪調查,保證沒有任何疏漏!”
呂明哲整了整衣領,站了起來。
他嚴肅看着蘇乙,伸出雙手。
“啪啪啪……”
他帶頭鼓起掌來。
“嘩啦啦……”
下一刻,會議室中,掌聲響成了一片。
蘇乙錯愕、赧然,不知所措。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現在的臉有多紅。
但他能感覺到自己的心有多熱。
五天來一無所獲,他已經想要放棄了。
但現在,在這如雷的掌聲中,蘇乙又自我攻略了,滿血複活。
這個會議畢竟叫做“獵虎”,是針對曹楠的,蘇乙隻是個小插曲。
呂明哲盡管很欣賞蘇乙的堅韌和勤奮,但他深知樹大招風的道理,尤其是蘇乙隻是個新來的,警銜很低,而且他的“笨辦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所以鼓掌過後,他就說了句“你的案子回頭再細談”,便示意可以正式開會了。
但有了這句話,就代表着他對蘇乙前期工作的認可,意味着蘇乙這個案子還可以再争取一段時間。
在蘇乙查酒店女屍案的這五天,呂明哲終于得到線報,證實了羅傑的爆料。
曹楠近期的确有大行動,已經開始策劃了,目标依然是押款車。
第三組同事經過缜密的分析和篩選,最終确定了四輛押款車,最有可能在曹楠的搶劫計劃之内。
會議室裏,副組長趙sir在做行動講解。
“上環金鋪,馬會投注站,港仔惠豐,鰂魚湧渣打,這四家單位,近段時間現金流量巨大,每天下午五點,都會有幾千萬的現金要押送往來。曹楠肯定會選擇這四輛解款車之一實施搶劫。”趙sir指着投影介紹道,“四輛解款車路線幾乎沒有重合,最短的線路是灣仔惠豐,隻經過一條街;最長的是鰂魚湧渣打這條線,全程在7.5公裏!”
“我們人手肯定不夠!”有人插嘴,“能不能申請聯合行動?”
“不行!”做出回答的是呂明哲,“我已經申請過了,上面怕驚擾市民,已經否決了,所以隻能我們自己來。”
“靠,有沒搞錯?現在是要搶劫解款車啊!”歐陽忿忿道,“上面的人腦袋裏都有屎嗎?如果真的叫歹徒大搖大擺把錢搶走,那才叫驚擾市民!”
“不要抱怨!”呂明哲幹脆站起來,示意趙sir坐下,他親自來。
“更糟糕的是,飛虎隊最近一直在公海拉練,也沒辦法提供及時的支援。”呂明哲環視一周,“所以這次真的隻能靠我們自己。不過人少也有人少的好處,那就是不會打草驚蛇。更何況,我們這次的線報已經算很準确了,他們在明我們在暗,優勢很大。”
“呂sir說得沒錯。”趙sir補充,“隻要我們部署得當,行動迅速,這次真的有很大機會把曹楠那家夥抓個人贓并獲!”
話音一落,現場一片安靜,顯然所有人都對抓住曹楠沒什麽信心。
咚咚咚!
“喂,打起精神來!”呂明哲皺眉提高音量,“曹楠沒什麽好怕的,大家都是一雙手一雙腳,他們有槍,我們也有槍,而且我們還人多,有什麽好怕的?”
“那怎麽能一樣?他們是玩命,我們是拿薪水……”有人在下面嘀咕。
“誰說的?站出來!”呂明哲怒喝。
氣氛頓時十分尴尬。
呂明哲環視一周,最後目若噴火,鎖定在蘇乙身邊的歐陽臉上。
顯然,剛才就是他在嘀咕。
歐陽有些尴尬,卻梗着脖子道:“怎麽,我有說錯嗎?再說了,就算抓到又有什麽用?”
“四年前,我們死了五個弟兄才抓到那個王八蛋,結果呢?人家大搖大擺從法庭走出來。”
“還有去年,人家幹脆連法庭都沒上,還反過來告我們濫用執法權,誣告好市民,買了報紙頭條連續一個星期罵我們O記有眼無珠!”
歐陽越說越激動:“現在我們明知道他要去搶解款車,我們也知道那個王八蛋在哪兒,但卻隻能眼睜睜看着他搶了錢,再殺了人,我們才能行動去抓他!我們當的什麽警察?這樣的警察我當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