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終端輔助器已綁定,蘇先生您好,031号導演發來三份文檔,請您注意查收。”
所謂的演員終端輔助器,是一個外表看起來中規中矩的腕表。它和蘇乙的視神經系統達成某種連接,蘇乙可以通過連續眨眼的方式使接收到的信息直接呈現在眼前,而不被他人看到。
它的功能很單一,顯然是很多權限還沒對蘇乙開放。
蘇乙撫摸着已經戴在手腕上的腕表,心情有些難以平靜。
031導演已經走了,直接離開了片場,據他自己所說,兩人要在蘇乙這次演出殺青後,才會再次相見。
“你見過哪個導演會在鏡頭下工作?”苦瓜臉是這麽反問蘇乙的。
這句話讓蘇乙若有所思。
難道說在所謂“拍攝”期間,這個阿爾法宇宙的人無法進入這個片場世界,這才是他們要找本土臨時演員的真實原因?
不管怎麽說,蘇乙必須在接下來的七天時間,獨自生存,且盡快融入到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中去。
今天發生的一切對于蘇乙來說,無異于天方夜譚。
他原本隻是抱着僥幸來求财的,可沒想到,莫名其妙就發生了小說裏才會發生的情節,他竟被外星人選中,穿梭到電影世界裏做演員!
他現在理解,爲什麽跑個龍套也有十萬塊報酬了。
“呼……”
長長吐出一口氣,蘇乙摒棄了所有紛亂複雜的思緒。
無論怎麽想,進了這片場,總是要把這場戲先演下去。
以後怎樣,等出去再說吧,想再多也沒用。
蘇乙現在仍站在一棟大廈的後面,可能是大廈裏的人都下班了,他站在這裏這麽長時間,愣是沒有看到一個人從這裏過。
反正暫時也沒地方去,蘇乙幹脆就在附近草坪邊上坐了下來,開始研究下一步該怎麽走。
031号導演,也就是苦瓜臉發來的三個文檔分别是《劇本分析》、《演出指南》和《角色身份資料》。
蘇乙率先打開《劇本分析》這份文檔。
劇本的名字,叫做《風暴》。
剛開始一段是這部電影的劇情梗概——
鬧市街頭,一輛押款車被悍匪曹楠帶領手下搶劫,重案組高級督察呂明哲率隊趕往現場,與曹楠一夥發生激烈火拼。誰知危機關頭,呂明哲的老同學陶成邦駕駛汽車攪亂戰局,緻使曹楠槍殺人質後趁機逃走。
警方因爲找不到證據,最終不但不能抓到曹楠,還要釋放掉曹楠的同夥陶成邦。嚣張的曹楠更五次三番戲耍和挑釁警察。
爲了抓住這個狡猾兇狠的對手,呂明哲決定安排内應潛入對方内部,無奈遭遇慘烈挫敗,卧底父女慘死,呂明哲被深深刺激,自此黑化。
他先是僞造證據陷害曹楠,接着利用陶成邦,要将悍匪團夥一網打盡,一個不留,完成複仇和救贖。
于是,在中環,一場正邪大戰就此展開。
“這不就是頭幾年劉天王主演的那部電影嗎?”蘇乙一看這簡介立馬就對上了。
這部風暴是港島少有的大場面火爆動作片,最後的結局是匪徒們把整個中環都炸掉了。
隻不過這部電影劇情太過單薄,人設也沒立起來,邏輯太過扯淡不說,更坑的是中途大boss莫名其妙領盒飯下線,然後換了個更莫名其妙的反派出場。
最坑的是,四五個劫匪對幾百個全副武裝的警察,居然全程碾壓,還炸掉了中環,簡直不能再夢幻。
蘇乙眉頭皺了起來,如果是這部電影的話,那可是分分鍾子彈橫飛的場面。
自己會在其中扮演個什麽龍套?
希望不會是個警察啊,這部電影裏的警察,無論是能力還是智商,都被反派全程按在地上摩擦,就連主角也一直慘兮兮的,悲催到了極點。
而按照苦瓜臉的說法,這個片場世界發生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也就是說,電影的故事在不久後真的會發生,這對蘇乙來說太不友好了,一不小心就會領飯盒。
“這不行啊……”蘇乙眉頭皺得更緊,“太危險了吧?要是路人也就罷了……要真是警察的龍套,得加錢!”
他先關掉了《劇本分析》,點開了《角色身份資料》,隻見上面開篇就寫着:
角色姓名:蘇平
身份:O記警員,呂明哲下屬,編号21956
“……靠!”
隻看了兩行,蘇乙就瞪大眼睛,直接爆了粗口。
還真是警察?
而且是主角的手下?
那豈不是要跟着主角沖鋒陷陣到第一線?
“導——”
他幾乎是下意識就要呼叫導演,但剛一開口,他便立刻冷靜下來。
他想起了自己簽過的三份協議,那三份協議的内容,已經把他的退路堵得死死的,而且他根本沒有臨場退縮或者要求更改角色的權利。
蘇乙心頓時涼了半截,滿是懊惱。
還是太年輕,太貪心,爲了錢,抱了太多僥幸,才會一開始就陷入到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
蘇乙面色陰晴不定良久,最終深深一歎。
既然對方做出了這樣的安排,還讓他提前簽了協議,不用想也知道,肯定不會容他反悔。
貿然去反駁争執,隻會讓自己顯得更加弱勢,把自己擺在一個更尴尬的局面。
算了,隻能先拼一把再說,走一步看一步了。
整理好心情,他重新浏覽起這份資料。
按照資料上的介紹,他這個角色是個孤兒,三年前以優異的成績從警校畢業,加入警隊。但因爲性格孤僻,不會做人,所以一直飽受排擠欺壓,直到三個月前被主角呂明哲看中,調到了O記,在他的手下當差。
蘇乙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來原劇情中有這麽個角色,想來是個連句台詞都沒有的小透明。
好的一點是,在這份資料的後面清楚記載着這個角色精通射擊、搏擊和英文。
但坑爹的是,這些技能蘇乙全部不會。
作爲一個剛畢業的打工人,他既沒摸過槍,也不會什麽搏擊。英文倒是能說幾句,但他說的英文,估計倫敦人也聽不懂幾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