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坤最終被送到了艋胛,躲避美國博仔的綁架。
艋舺是台北市一個古老的城區,位于台北市西區,是台北市發展的起點。
艋舺這個地名的由來,是因爲平埔族獨木舟和獨木舟聚集的地方爲“艋舺”,原住民語“Moungar”,當年來台的福建泉州人聽到,就以艋舺漢字的閩南語發音Monga爲諧音。
當時,平埔族原住民除了射魚維生外,并以獨木舟載運所産的蕃薯、苦茗順淡水河而上,和漢人進行物物交易。淡水河濱群舟猬集,如此景象成爲“艋舺”地名的由來。
所以,素有有所謂“一府(台南)、二鹿(鹿港)、三艋舺”的說法。
1920年,日本人将台北改制爲台北州,施行地方制度,将“艋舺”改爲“萬華”,取其“萬年均能繁華”之意。光複之後,國府予以沿用。
作爲老城區,艋舺的地下勢力以“角頭”而不是幫派爲主流。
台灣是個移民社會,閩人和粵人略有不同,粵人在海外多半是以修族譜聯宗方式結黨,也就是以血緣關系爲主,閩人則是以地緣關系結拜,靠老家鄉土神祗維系族群。這就是角頭起源,因此所有在地江湖人物必以鄉裏某個角頭廟宇爲基點打造自身勢力。
台灣的角頭,是對聚落的稱呼。最早先人由閩粵沿海冒險渡過黑水溝,從西部沿海發展港市開始,最先是由同宗親、同氏族或同鄉裏的,聚居于某個村落或街市的一方,并借由對宗教的信仰及活動方式,凝聚成一股地方勢力活躍于此地的“莊頭組織”。
所以,地方角頭都有主要的“角頭廟”(祭祀“境主神”的廟;如王爺公、大道公、仙公、祖師公、媽祖、三太子等)作爲信仰及力量凝聚的中心。
之後,又因分房、分宗,發展出分支旁系,除依舊供“主神”外,也奉地方神明或自家“守護神”;因此可借由角頭廟宇的轄境、神明出巡繞境的路線及收取錢财的家戶來确立其範圍。
“廟口”老大Geta用濃重的閩南語對靓坤說道:“今天你洪興靓坤有事,能找到我Gete,說明你看的起我,我也敬你洪興是有名的大幫會。如果你實在是怕,就躲我家來吧!看他們誰敢來我家!”
“Geta大仔你這是說什麽話?我能怕到躲起來嗎?是酒店怕美國博仔,因爲美國博仔的一張字條就不讓我住店,搞得我都快流落街頭了。想找你幫忙找個落腳的地方,如果你不願意幫忙,那也就算了。至于躲,我是絕對不會躲的。”靓坤說話不緊不慢,語氣沉着鎮定有力。
“呵呵,你膽子可真不小,現在道上誰敢和美國博仔作對啊?我年齡比你癡長幾歲,勸你這個少年郎,近來學得烏龜法,得縮頭時且縮頭。不要逞英雄,争強好勝,好漢不吃眼前虧。我講閩南語你聽不聽得懂?”Geta也開始佩服靓坤的硬骨頭了,有點惺惺相惜的意思。
靓坤說道:“我是潮州人,也是講閩南語的。”
Geta笑的更開心了,說道:“我就看不上那個美國博仔,在道上混,用槍,用炸彈,算什麽好漢?槍是西方人傳來的邪惡的東西,是沒種的人在用的,是下等人的武器。”
靓坤笑道:“美國人說:開國先賢用憲法賦予人人平等的人權,柯爾特用他的轉輪讓每個人真正平等的站在這片土地。”
Geta說道:“美國人懂個屁。”
……
靓坤在Gete家落腳之後,仍然每天到處找關系。
因爲是香港有名的“詞曲作家”,靓坤在台灣還是有一些神交已久的朋友的。其中,有一些人能量很大。相伴随的是,他們派頭也很大。靓坤不得不頻繁登門拜訪,以示誠意。
這一天,靓坤在文聖街口等紅綠燈時,突然發現自己旁邊的車上,坐着一個酷似染着黃頭發的費翔的人。
靠北,這不會就是美國博仔吧!
坐在車後座的靓坤,想掏槍,發現自己根本沒帶槍,隻好急忙彎腰趴在座椅下,雙手抱着頭。
隻聽到身後槍聲大作,連續響了二十多下;後背、腿上也有好幾處疼得要命。
槍聲停下之後,十幾分鍾之後,聽到了救護車或者警車“完了完了”的聲音呼嘯而來。
靓坤被送進了醫院,經過醫生的搶救,靓坤很快就醒過來了。
靓坤醒來之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個台灣警察。
“林先生,我叫侯友誼,是台北刑事警察局除暴組組長,槍擊你的案犯是外号‘美國博仔’的林博文,現在已經列名内政部‘十大槍擊要犯’第一名。請問你們之間有什麽仇怨?”
靓坤說道:“侯組長,我是香港人,能跟一個台灣槍擊要犯有什麽仇怨?”
侯友誼說道:“林先生,别以爲你是香港人,我就不知道你的底子。”
靓坤笑道:“侯組長,你是警察,更應該謹言慎行。”
侯友誼說道:“林先生,你運氣好,林博文朝你的座車開了二十多槍,你才隻是輕傷而已,你的司機就慘了,被流彈打死。但是,林博文恐怕不會善罷甘休。你最好還是合作一點!”
狗屁的運氣!如果不是龍之力增加防禦力,恐怕我不死也殘廢了。
靓坤笑道:“我聽說,江南死後,他老婆對前來調查的美國警察說,我丈夫就是這個人殺的。那麽我今天也給侯組長做個模仿秀,林博文槍擊我,不是敲詐勒索,而是因爲這部電影。”
靓坤一邊說,一邊指着雜志上的《雨夜屠夫》的電影海報。
侯友誼看着《雨夜屠夫》的電影海報上混血兒主演滿臉鮮血的樣子,點了點頭,說道:“既然不是黑道仇殺,而是因爲這個原因,那就隻好請林先生自己增強安保措施。”
……
侯友誼走後,Gete也來看望靓坤。
Gete說道:“靓坤,你不如先回香港。美國博仔這是瘋了,在台北的大街上也敢開槍。犯不上跟瘋子一般見識。”
靓坤發狠了,說道:“美國博仔在台北都敢開槍,是因爲他不能丢了面子。那我靓坤就不要面子了嗎?我打電話叫人,非要做掉他不可。他這樣肆無忌憚的作案,就是報複社會加尋死,要錢也隻是爲了及時行樂而已。Gete大仔,你幫我放話出去,隻要有人能把林博文的消息報給我,我就給誰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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