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另一派以戰部、商部、科技部爲主的人們卻是提出反對意見。戰部許顧武的話直截了當:‘憑什麽他們說那片土地是他的并擁有主權且限制我等出入?難道他們說地球是他的,我們秦族就要去月球居住嗎?這是何道理?’戰部刑炤補充:‘他們要說太陽系是他的,咱們還得滾出太陽系喽?’……
對于主權的問題,秦族内部的本來意見很統一,比如說美國,到底那片土地是誰的?主權應該屬于誰?如果按生存時間和環境來說,應是印第安土著的?但結果是什麽?是印第安被屠殺驅趕,‘主權’成了那些外來的人的民主國家。所以說,主權,土地和空間的主權,很有争議。
戰部認爲,‘主權’,或者說空間擁有權,最重要的一點是基于對這個土地(空間)的保護的能力。保護力,不是弱肉強食的法則,而是生存的必要。這個宇宙中,沒有誰屬于誰,沒有什麽屬于什麽,所有的一切都是平等的,但是生存使得我們要去擁有,要去保護。
比如說月球,如果一個人說月球屬于他,那麽怎樣才算真正的屬于他?隻有這個人對月球有了保護能力,并以此爲生存,才算屬于他。否則,隻是個笑話。地球上的國家也是一樣,隻有在這土地上的人,有了保護這片土地的能力,并且共同爲之生存和保護,才成爲國家。華國,美國,英國……世界各國的存在,都是依靠這種保護力而存在。華國人,沒有這種保護力,華國不爲華國;美國人,沒有對國土的保護力,美國不爲美國……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是自身保護力所達到的。當然,這種保護力不僅是自身力量,更是來源于人們共同建立起來的秩序,以一種公平的秩序來爲每個人提供一定的保護力,保護自身的擁有。
可是這種秩序是有範圍的,或者說這種秩序也是需要,其自身産生的保護力的範圍來保護的。比如說國家的政治制度,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都是由一群有着共同認知的人所建立的制度,或者說意識的區域範圍,但這種意識和制度,是要依靠由此而産生的内在(價值觀競争力)的和外在(武力)的保護力,來保護其存在,這個保護力的範圍就是每個國家的邊境。這也就形成了,一個個的國家,一個個的不同的人,組成的不同的民族和範圍。沒有保護力,都會消亡。
所以,主權的根本是在于保護力,這種保護力是内在和外在的,形成的秩序保護力。秩序保護力不涉及道德,不涉及完全的公平。侵略!與被侵略!都是無所謂道德的。美國人,擁有美國土地,這與道德沒有關系,也與公平沒有關系(内在秩序也許相對公平,但外在國際上沒有公平),隻與美國的保護力有關系。美國的保護力,與其他國家的保護力,形成了更大的一個秩序保護力,也就是國際關系法則和律法!以保證,在這個秩序内的世界各國的相對公平。但秦族的力量,已經遠遠的超出了這個秩序的保護力範圍。
那麽好了,在秦族面前,地球上沒有與之匹配的秩序保護力,也就是說世界各國對土地(空間)并沒有擁有本質上的合法(秩序)的擁有權,那麽又怎麽會阻止秦族的來去的自由?秩序,隻有在相對平衡的或者說相同層次的保護力下才會稱之爲秩序。螞蟻的秩序,人類不可能遵守,現在就是這個局面。
弱肉強食?不是!秦族不會依仗武力去掠奪他人的生存,不會去侵略,但秦族也不會因爲他人的生存,甚至隻是他人自以爲是的秩序法律,而限制自身的自由。華國的土地不屬于任何人,任何人也沒有擁有權,地球上其他國家的土地也是一樣,但是那些土地卻是華國人和各國人的生存必要。所以,秦族尊重生存,不去占領,不去擁有,而是用公平的方式進行交易,換取白銀和其他所需。這就是秦族的天律之仁!
不取他人生存,即是仁!可是,現在世界各國,居然認爲他們對那些土地空間擁有‘主權’?擁有控制和所有權?而且以此爲因,限制秦族的自由?這怎能不讓戰部一幹人等反對?
大讨論由此展開!贊成派與反對派的矛盾之處,不是在于以上的秦族根本理念,那些是秦族的共識,沒有什麽可争論。贊成派之所以同意這‘專門護照’,是他們認爲雖然由于各國因境界意識,而認識不到空間所有權的荒謬,但是這‘專門護照’并沒有觸及秦族的天律,且沒有任何的約束力,所以可行。而反對派,則認爲這護照雖然沒有什麽用處,但其内在意義不同,不能因爲各國的無知而無所謂,堅決的反對。讨論的範圍很大,但卻不激烈,因爲贊成派也隻是持的無所謂的态度,所以反對派的聲音很強。
阿基拉老頭完全見識了這場讨論,和讨論之中的秦族的根本的觀念,‘萬物平等,無所從屬’,也就是秦族根本不認爲世界各國對他們的土地有所有權,這點讓阿基拉有些害怕!這也就是說,在秦族眼中,全地球上的土地,或者說空間都是無主之物,隻要秦族有需要,可以占領任何國家的任何土地,而沒有什麽内在心理上的和秦族天律上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