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樁大案,一個兇手。果然高明,任憑我們絞盡腦汁。或許都想不出來會是這麽一回事。"我說道。
徐通着急了,他有些激動,又追問我是怎麽回事,我找警察要了筆和紙,在紙上寫了幾樣東西,讓他們立刻去替我準備。他們也沒有多問,快速跑向了遠處蒼茫的夜色之中。我看了看手表,已經是淩晨了。
我坐到路邊,低着頭仔細地思考了起來,徐通也不敢來打擾我。徐通在我面前走來走去,過來很久,出去替我準備東西的警察也不見回來,他更加着急了,說是不是出什麽事了。怎麽還沒有回來。
這個時候,我站了起來,我的心放松了很多,我回答道:"大半夜的,一些店鋪早就關門了,準備那些東西。沒那麽快。"
徐通又隻能安靜了下來,又過了将近一個小時,跑出去辦事的警察才終于氣喘籲籲地回來了,他手裏面提着好幾個大袋子,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他隻找到一些小的,還有相近的,因爲這些東西,普通的店鋪裏沒有賣。
他敲了好幾家店鋪,才終于把老闆敲醒。我想了想,把袋子裏的東西拿了出來,我告訴他們。足夠了。說着,我讓所有人在原地等我,自己跑向了停在遠處的公交車,我找了個窗子,踩着腳蹬上了車頂。
警察給我準備的東西,是很多塊近透明的塑料材質的色闆。每一塊近透明的色闆。都是深紅色的。我找了一塊其中比較大的色闆,用手拿着,放在了車子的後部,我對着徐通他們喊,看出什麽來沒有。
距離太遠,我隻能看到他們一些人的人影。很快,我聽到了徐通非常激動的聲音:"顔色變暗了!"
我已經基本确定下來是怎麽回事了。如果是顔料的話,普藍色和深紅色混在一起,将調成一種近黑的顔色。我大聲喊着,問徐通變暗的效果怎麽樣,徐通回答說,被色闆擋着的那一塊地方,明顯和其他地方顔色不一樣了。
但是,因爲有路燈微弱燈光的照射,還是能夠看出端倪來。我仔細考慮了一下,開始讓車内的警察,慢慢地把車進行挪動。一次又一次,車子停在了路燈下的不同地方,每停一次,我都會大喊着,問徐通效果怎麽樣。
這個時候,就算是傻子都明白我在幹什麽了。
終于,車子停在一個地方的時候,徐通告訴我,就是那裏!我把透明色闆,貼在了普藍色的車身上,随後,我跳下車頂,又朝着衆人所在的方位跑去。我站到了當初目擊證人看到車子消失的地方,遠遠看去。亞吉台圾。
果然,被透明色闆遮住的那個部分,和車身其他部位,顔色完全不一樣。那一塊地方,和遠處的黑夜,顔色非常接近。但是由于有燈的照射,仍舊能看出端倪來,但是,和沒有被車身擋住的地方相比,那一塊區域,已經有隐隐快要消失一樣的感覺了。
"這是一起,利用色彩和光的犯罪!"我下了論斷:"兇手,可能也是藝術家尤旅,一個對色彩極度狂熱的人!"
普藍色和深紅色,混在一起,接近于黑色,但這是在兩種顔色極度深的情況下。如果從色彩學上來說,普藍色加深紅色,實際上是一種很深的紫色。車身是普藍色的,透明的色闆是深紅色的,當兩種顔色疊加在一起,就成了紫色。
而看上去近似于黑色的深紫色,再和路燈接近橙色的光混在一起,從遠處看過去,幾乎要成了黑色,和那黑色的顔色,非常相似。我看到的顔色,如果仔細觀察,是一種灰褐色。
關于色彩的整合,實際效果中,偏差很多,往往混合在一起,沒有辦法得到理論上的顔色,可是,我對這種效果,已經非常滿意了。
"利用顔色,那這個人,必須對顔色非常了解,而且,光了解是絕對不夠的,他要對色彩很熟悉,熟悉到他應用色彩的時候,不會有任何偏差。"我對衆人說:"我能想到的,又和幕後黑手有聯系的人,隻有尤旅。"
色彩混合,隻是理論上的,我們在這裏試了一整個晚上,也沒有辦法讓被色闆遮擋起來的那部分車身,看起來像真的消失了一樣。原因有好幾點,一個是因爲色闆的透明度不夠,另一個也是因爲色闆的顔色,我們沒有辦法去調節,第三個原因是因爲,那昏黃色的微弱路燈,把遮掩的把戲給穿幫了。
但是,如果換成尤旅,我相信他絕對做的到。尤旅對色彩的研究,出神入化,太有天賦了。我曾經看過他的畫,有些畫,在光線不同的地方看,從不同的角度看,效果都是不一樣的。
我對色彩沒有研究,隻知道幾種顔色混合起來,可能會呈現出的近似顔色。但是,尤旅就不一樣了,他對色彩的把控,對光線的把控,已經到了一種讓人震驚的地步。理論上來說,混合顔色的深淺不同,那混合得出來的顔色和色彩程度,會有無數種。
隻不過,人的眼睛沒有辦法看出那細微的差别而已。
如果今天在這裏的是尤旅,那他完全可以根據車身的顔色還有路燈的光線和顔色,調出一種最理想的色彩,再制作出透明度、色彩度都接近理想的透明色闆來。把那塊色闆,放在普藍色的車身上,再加上光線的效果,被遮擋起來的那部分,很可能就會呈現和遠處黑夜非常接近的顔色。
或許是黑色,又或許是深灰色。深灰色和遠處的黑色混在一起,反而更會讓人覺得,車子的顔色突然在變暗,慢慢消失,最後開過路燈區,徹底湮沒在黑夜中,公交車,就這樣慢慢消失了。
而至于爲什麽目擊證人看到的車子是從上往下慢慢消失的,很可能那透明的色闆,是具有卷曲性的,事先挂在車身上方,到了合适的位置,慢慢地下放,這就給人造成一種車子從上往下慢慢被吞噬的錯覺。
一切,都隻是在利用視覺的錯誤而已。
目擊證人,被引到了目擊地點,這裏和路燈區域,相差近一百米,本來人看遠處的東西,就會有些不清楚,再有這種色彩混合的把戲,完全是讓人難辨真假。而且,車子前行的具體位置,也絕對有講究。
我數不清多少次讓那名警察換車的位置,這種高級的技巧,一旦光線條件不符合預想情況,就可能穿幫。我望向了遠處的車子,車子所在的位置,使得路燈對車身的投影,幾乎都落在了車子的正下方。
目擊證人所站的位置,因爲距離太遠,幾乎和車子的後部呈現一條直線,在這裏,看不到車的影子。而車的輪胎,隐沒在車下方的影子裏,本身近黑色,使得人看不清楚。我也終于明白,爲什麽那後車燈沒有亮起了,因爲一旦亮起,色彩的把戲,就穿幫了。
而且,車子在沒有開進車燈區域的時候,四周一片黑,但是還能夠隐隐約約看見車子的車身,剛進入路燈區域的時候,車子一下子就看的清楚了,可是,當車身上的色闆被放下來的時候,顔色開始變暗,變淡。
三次視覺的反差沖擊,使得最後一次的視覺沖擊,變得更加強烈。加之距離太遠,視覺的差錯,就這樣産生了。
"這是理想型的犯罪,現實生活中很難完成,除了尤旅,我想不到誰能夠做的出來!"
PS:
第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