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回到辦公室裏,徐通也坐在那裏,他正給刑警開會。我一進來,他站起來和我握手。問我有沒有什麽建議。徐通沒了主意,刑警花了一整夜的時間想要盤查可疑的機動車輛,但是警方的努力白費了。
他們問遍了附近的居民,還是沒有找到目擊證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那個居民是從居民區裏走出來的,他發現屍體後立刻驚聲尖叫,而且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警方直接排除了那個居民的嫌疑。
人肉包子的事情慢慢在B市裏傳開,很多經常去購買包子的人群吓的面色發青,有的人到西單包子鋪聽到傳聞之後,直接嘔吐了起來。問起丁豔是在哪裏工作,丁豔不好意思地說她在一家飯點裏洗碗,是名洗碗工。
至于具體在哪裏洗碗,丁豔沒有詳細說。
在他們的印象裏,從來沒有見過丁豔帶男性回過家裏,可是前幾個月,丁豔的肚子慢慢地隆了起來。這樣一來,丁豔的鄰居就覺得不對勁了,特别是丁豔肚子大到連走路都難的時候,鄰居還是沒有見到孩子的父親出現。
鄰居也不好意思問,他們對我們說,他們覺得丁豔是未婚媽媽,懷了孕之後被人抛棄了。丁豔後來辭了職,但每天還是會挺着大肚子出門去買菜,鄰居同情丁豔,有的時候去買菜的時候也會幫着丁豔帶一點。
丁豔對他們感激,但是對于孩子的父親從來都絕口不提。
他們說在幾天前,他們還見過丁豔一面,是在樓道裏碰見的,丁豔的肚子已經非常大了,丁豔看見他們還打招呼,從那之後,他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丁豔。這一家人平時也要工作,送孩子上學,并不是時時刻刻都守在樓道裏,所以幾天沒見到丁豔,他們也沒有放在心上。
說起丁豔的死,鄰居還頗爲感慨,說雖然和丁豔不熟,但總覺得丁豔是一個好女孩。休反陣圾。
溫甯問完話,我和江軍繞着屋子搜查起來。屋子很小,除了衛生間就再沒有隔間,煮飯的地方和睡覺的地方是連在一起的,整個屋子給人一種油膩的感覺,甚至是床鋪上也有一種怪味道。
可以想想,丁婷一個人挺着大肚子,連行走都吃力,更不要說打掃屋子了。我們翻了丁豔家的櫃子,裏面有一些安胎的藥,通過搜查,的确能确定丁豔是一個人居住在這裏的,因爲不管是牙刷還是毛巾,都是單人份的。
丁豔的家裏顯得油膩,但并不淩亂,很多東西都擺的整齊,民警說他接到老夫婦和鄰居報警趕到這裏的時候,房門是鎖住的。由于房屋是舊式的,所以門是從外面用一個生鏽的大鎖鎖上的。
據鄰居稱,他們并沒有在樓道裏聽到什麽奇怪的聲音,再加上完好的鎖以及整齊的屋子,可以判定丁豔是自己離開屋子的。她很有可能是在離開屋子出去的時候被人抓走。
"去調查一下這棟樓裏的人,并想辦法找到丁婷洗碗打工的地方,我懷疑可能是仇殺,特别是孩子的父親,一定要找到。"我對溫甯說。
溫甯點點頭,贊同我的觀點,除了恐怖犯罪,也隻有深仇大恨能讓人這樣殘忍地殺死一個即将臨盆的孕婦,并将她的肉做成包子給别人吃。恐怖犯罪一般具有規模性和不計後果性,所以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丁豔沒有交通工具,又在這裏長期居住了兩年,她打工的地方應該不會距離這裏太遠,想辦法找到吧,看能不能有什麽線索。"我又對溫甯道。
溫甯:"嗯,孩子的父親等我們回警局再去詢問一下丁豔的父母。"
很快,我們回到了警局裏,溫甯馬上派人對西單一帶所有的飯館進行排查,想要找到丁豔打工的地方。丁豔的父母傷心過度,我們安慰了很久,他們才慢慢冷靜下來。丁豔的父母告訴我們,由于家裏窮,丁豔沒有上過學,也沒有人家要她。
丁豔從十幾歲的時候就進城打工,逢年過節才會回去。一開始,老夫婦還得每天賣點柴火給丁豔生活費,但慢慢地,丁豔能夠自己養自己了。丁豔每次回家,老夫婦都覺得心疼,他們在村裏想盡辦法,終于找到一戶人家願意要丁豔。
丁豔覺得打工也累,城裏人也不可能要她,還是結了婚随随便便過點日子就算了。在政府的幫助下,丁豔家的村子裏通了電話,通這樁親事是丁豔的父母在電話裏和丁豔說的,時間大概是在十個月之前。
丁豔那個時候才回過一趟家沒多久,所以丁豔決定今年打完工就回去結婚,說到這裏,丁豔的父母又哭了起來,捶着胸口說丁豔是個苦命的孩子。
PS:
第三更。
月末了,明天大家的鑽石就會過期,求投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