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筆上和紙上都提取到了第四名女生的指紋痕迹,由于下大雨,鑒定人員隻能提取到殘缺的指紋,通過局部比對。這才認定指紋痕迹屬于第四名女生。鑒定材料上有一張照片,照片上記錄了那張小紙團寫的内容。
紙團是濕的,又被揉成一團,警方在烘幹的時候,盡管已經小心翼翼,但還是略微有些破碎。那張紙皺巴巴的,上面鉛筆的痕迹也淡了很多。筆記雖然模糊,但仔細觀察,還是能辨認出上面寫了什麽。
紙張很小,隻有十幾個字,橫着一念。像是人的名字。有刑警質疑,會不會這女生知道自己遇到了危險,所以提前寫下了犯罪人的名字,然後将紙團隐藏,壓在自己的身體下面。溫甯想了想,認爲不太可能,因爲現場還有一支鉛筆,而且如果真的是那名刑警推測的那樣,女生應該會把紙團藏在自己的身上,而不是壓在自己的身體底下。
通過筆迹鑒定。紙上的内容被證明是女生親手所寫。
我則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性。我讓溫甯立刻聯系還留在後山上的刑警,看能不能在屍體現場的墓碑上,找到紙上寫的這些名字。溫甯也明白了我的意思,立刻打電話給留在後山的刑警了,溫甯把紙上記錄的名字報給了刑警,他沒有挂電話,讓刑警立刻去找,過了好一會。溫甯才把電話放下。
溫甯沖我點了點頭,說我的推測是對的。
我想到了四名女生看的那本書,所謂見鬼的十種方法中,正有抄墓碑這一項。書上的内容我仔細地閱讀了,所以我能立刻想到,抄墓碑所需要的工具也隻是一支筆和一張紙。在天黑的時候,一個人到墓地裏抄滿墓碑上的幾個名字時,抄墓碑者便能看見墓碑裏的亡靈。
最後一項的鑒定報告是關于屍泥的,法醫給出了非常準确的結論,現場提取到的屍泥,和三名女生死者眼皮上的屍泥,成分一樣,混雜的泥土也是一樣的。
放下鑒定報告,所有人都沉思起來,這個時候,有人敲開了辦公室的門。外面還下着大雨,來人全身濕淋淋的,是幾個刑警,他們身後帶着一男一女。男女一進來就哭喊,說要見他們的女兒,大家立刻明白過來,這對男女正是第四名女生的親屬。
在法醫的陪同下,我和溫甯帶着這對夫婦進了停屍房,當看到他們的女兒時,這對夫婦再也控制不住,聲嘶力竭地嘶吼起來。他們在趕來的途中,領導就打電話通知他們關于女生的死訊。
比起其他三名死者的親屬,這對夫婦要理智的多,他們哭了很久,最後求警方一定要替他們找到殺人的兇手。溫甯表示他一定會盡力,他想問問關于女生的一些情況,女生的父親同意了。
女生的母親在停屍房裏陪着她的女兒,女生的父親則跟我們回到辦公室,警方立刻對他進行了詢問。女生的父親表示死者性格和順,從來沒讓他們擔心過,這和死者同學對她們一宿舍的表述差不多。
但是,女生的父親說的一個細節,引起了我和溫甯的注意。女生的父親說,大約是在前一周的時間,女生打電話回家,哭哭啼啼地說她和宿舍的舍友吵架了,而且吵的厲害,女孩說她不想活了。女孩的父母輪着勸了她很久,女孩這才情緒有好轉。
溫甯皺眉:"後來呢,她還有再打電話回家嗎?"
女生的父親點頭,說之後女生打了幾個電話回家,但是表現的都非常正常。女生的父親四處看了看,說是不是和女生吵架的舍友将她的女兒殺了。女生的父親的雙拳緊緊地攥着,說話的聲音也變額顫抖,他在盡力讓自己冷靜。
溫甯老實地告訴他,其他三名女生也死了,聽到這裏,女生的父親愣了愣,而後還是哀求我們要找到兇手。溫甯點點頭,讓女生的父親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就讓他離開了。
等女生的父親走遠,溫甯問我怎麽看。他說現場的痕迹,足以證明是第四名女生殺了另外三名女生,并用鋼筆在屍體上紮出傷口洩憤,随後截走了三名女生的手掌和腳掌。因爲第四名女生父親的供述,現在連殺人動機都有了。
第四名女生的死也說的過去,她畏罪自殺了。
但是溫甯也覺得哪裏不太對勁,我點點頭,承認溫甯的分析有道理。但是這起案子的疑點還是有很多的。叉腸吐才。
如果第四名女生就是兇手,最首要的問題就是第四名女生是如何将其他三名女生同時殺死并沒有掙紮痕迹的,要知道,三具屍體中都沒有發現讓人産生昏迷的化學藥品。并且,如果第四名女生殺人是爲了洩憤才截肢的,她爲什麽會将三具屍體的手掌和腳掌以及那麽多鋼筆帶在身邊。
将屍體紮成千瘡百孔,需要很長的時間,截肢也需要不少時間,這證明當時兇手是冷靜的。在冷靜的情況下,如果女孩是兇手,她沒有必要将手掌、腳掌以及那些鋼筆帶在身邊。現場已經留下了第四名女生的痕迹,她帶走那些東西,根本起不到銷毀證據的作用,所以,這種行爲很明顯是不必要的。
而且,如果女生是兇手,她很可能是利用了所謂的見鬼十法,引其他三名女生到偏僻的地方玩,可是她自己又爲什麽要去抄墓碑。
我跟溫甯分析的時候,不少刑警也走了進來,他們都安靜地坐在一邊聽我分析。
還有一個疑點,就是那名自稱淩晨看到疑似第四名女生的村民的口供,他稱女生手裏拿了小東西,但是那麽一大袋的屍體殘肢和鋼筆,再怎麽看錯,也不可能稱之爲小東西。有刑警問我是不是懷疑那名村民,我搖頭,說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村民是兇手,他沒有必要站出來作證,因爲現場的痕迹已經處理的很好,他沒有必要進入警方的視野。
所以可能性有兩種,第一,村民見到的那個人,不是第四名女生,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村民看到的人的确是女生,但是女生手上沒有提着兩袋鋼筆和殘肢,而是拿了其他小東西,比如說,抄墓碑所用的筆和紙。
女生很可能是一個人去抄墓碑了,随後,兇手殺了農舍裏的三名女生,又去墳墓殺了第四名女生,并制造出第四名女生殺人後畏罪自殺的假象。這也隻是其中一種可能,另外一種可能是女生一共去了兩次後山,村民第一次看見女生的時候,女生還沒有殺人,她返回之後,殺了三名女生,然後再去後山,隻不過這次沒有人看見。
不過後一種可能被我排除了,原因還是女生沒有必要帶着屍體的殘肢和屍體去後山。所以我認爲,第四名女生并不是兇手。
聽完我的分析,很多刑警都點頭贊同。溫甯說我說的有道理,但他卻認爲人在殺人的時候,心思複雜,不能根據常理就排除,他說或許是第四名女生想要将屍體的殘肢抛到野外,讓三名女生的肢體分離,這樣才是最大的洩憤。
最終,我們還是決定将案件的偵查分爲兩個大方向,一個是假定兇手另有其人,另一個是假定兇手正是第四名女生。
馬上,又有刑警問女生宿舍兩名女生玩筆仙遊戲時,筆動了是怎麽回事。溫甯也很重視這個問題,他說他已經派人在調查那兩個女生,看她們有沒有故意作假的嫌疑。
我對溫甯笑笑:"她們應該沒有作假,你剛剛的一句話提醒了我,我想我明白筆爲什麽會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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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3、4更發完了,明天如果有時間也會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