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是恒定稅賦,田賦十稅一,軍政府承諾永不加賦,并且永遠不在田賦裏攤派任何苛捐雜稅。
在陳遜看來,直接增加田賦是一種非常簡單粗暴的增加财政收入的辦法。
增加财政收入的辦法有很多,方式也有很多。
就像後世的公路養路費,是一種針對汽車的稅收。剛開始是直接向汽車征收,新車首次養路費從登記日期到月底收繳,次月以後按月計征。
這就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收稅方式。
有人買車跑的少,有人跑得多,同樣重量的車子卻要交同樣數額的稅費。很明顯,跑的少的車子對公路的損傷比跑的多的少,很不公平。
之後國家将公路養路費取消,并入燃油中,換了個名字“燃油附加稅”,直接向成品油征稅。
這樣對汽車司機來說,就好像少了一個稅種,其實每次加油都在交“公路養路費”。
這種例子非常多。
後世一個公民,明面上,日常隻會在領工資的時候交一種個人所得稅,有些人工資低,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用交。其實實際上,公民每時每刻都在繳稅。
吃飯、喝水、走路、穿衣、睡覺、遊玩等等,就連坐在大街上發呆,都在無時無刻的産生稅收。
因爲你呼吸的空氣中,都有治理霧霾産業所産生的稅收。
放到現在,陳遜完全可以将稅收添加到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種必須品中。
比如食鹽、酒醋、布匹、刀叉、農具、房屋等等,完全沒必要緊盯着土地裏産出的那一點糧食。
而且除了征稅,還可以通過軍政府直接壟斷一些産業,産生巨額利潤充實财政,比如冶鐵業、金銀銅鐵鑄币、銀行業、造船業等等。
憑借領先世界一千年的見識,想要賺錢太容易了。
這次《土地法》中除了恒定田賦之外,還恒定了地租上限,那就是地主對佃農的地租不得超過全年收獲的三成。
按照計算,種地一年的收獲中,種子、人力等耕作成本一般隻占收獲的兩成左右,無地農民再交最高三成地租,加上土地法規定田賦隻能由地主交,不得加派給佃戶。
這樣以來,佃戶還能剩五成收獲。
富不了,也餓不死。
陳遜在《土地法》中并不禁止土地兼并,因爲在機械化種植後,集中的土地反而更有效率,生産耕種成本更低。
這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是好事。
至于說,地主不按照《土地法》規定執行,那既然叫法,不執行自然就違法了,違法就得被懲罰,到時候就好辦多了。
第三點是規定地主必須将自己所擁有土地的最少一半用來種糧食。
這是爲了保證糧食的安全紅線。
關于這點是因爲陳遜聽過兩個典故,一個發生在後世,一個發生在春秋時期。
發生在後世的典故叫做“羊吃人”,十五世紀,英國除了一些公有地之外,每一塊土地早都有了自己的主人,但是卻出現了重新圈占土地的情況。
在那個時代,英國的生産主要以農業爲主,紡織業在人們的生活中,是個不起眼的行業。
但随着新航路的發現,國際間貿易急劇擴大,歐洲大陸的西北角地區,毛紡織業突然繁盛起來,而位于它附近的英國也被帶動起來。
毛紡織業的迅猛發展,使得羊毛的需求量逐漸增大,市場上的羊毛價格開始猛漲。英國本來是一個傳統的養羊大國,這時除了滿足國内的需要外,還要滿足國外的羊毛需要。
因此,養羊業與農業相比,就變得越來越有利可圖。
理所當然的,一些有錢的貴族開始投資養羊業。
養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貴族們紛紛把原來租種他們土地的農民趕走,甚至把他們的房屋拆除,把可以養羊的土地圈占起來。
一時間,在英國到處可以看到被木栅欄、籬笆、溝渠和圍牆分成一塊塊的草地。被趕出家園的農民,則變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者。
發生在春秋時期的典故叫做“種桑誤國”,也叫作“穿絲拓疆”。區别在于典故中各國的立場不同。
戰國時代,齊國本來隻是一個海邊的小國,姜太公初封時地不過方圓百裏之地,而且很多土地都是不适合糧食生長的鹽堿地,糧食生産和人口都不多。
齊國之所以在較短的時間裏發展成爲東方的超強大國,與管仲的糧食戰略有很大關系。
齊國的鄰國,魯國和梁國的老百姓平常織绨,绨是一種絲線做“經“,棉線做“緯“織成的紡織品,管仲勸齊桓公穿绨料衣服,并下令大臣們都服绨。
上行下效,齊國的老百姓一時間全都穿绨料衣服。齊國绨的價格大漲,管仲還特意對魯、梁二國的商人說:你們給我販來绨一千匹,我給你們三百斤金;販來萬匹,給金三千斤。
吸引得魯、梁二國的老百姓都把绨運到齊國賣高價,而獲取利潤。
魯、梁二國财政收入大漲,這兩個國家的國君就要求他們的百姓織绨。
一年後,魯、梁的老百姓幾乎全部出動,忙着織绨運绨,從而放棄了農業生産。時機成熟以後,管仲又勸齊桓公改穿帛料衣服,也不讓百姓再穿绨,并且閉關,禁止齊國與魯、梁兩國通商、通使。
十個月後,魯、梁兩國到處都是餓死的人,百姓都沒有糧食吃,即使兩國國君急令百姓返農,也爲時已晚,糧食不可能在短期内産出。
于是,魯、梁谷價飛升,齊國開放通商之後,魯、梁的百姓從齊國買糧每石都要花費巨額金錢,而齊國的糧價每石才隻有外售價格的百分之一。
三年後,魯、梁的國君就不得不歸順齊國了。
這兩個典故說明了,對于一個國家來說,糧食安全的重要性有多高。
現在宋國江南之地已經有了重種桑,輕種糧的思想。
因爲宋國海貿發達,絲綢運到海外可以賺取成倍、幾十倍的利潤,農民種桑養蠶的收益遠高于種糧食,怎麽選擇不言而喻。
因此,必須立法規定耕地用于種糧的最低比例。
否則别說利用江南的糧食支援河北,最後可能江南自己都會缺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