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帕蒂亞自叙說:“我最大的幸運是有一個好哥哥,在家庭教師教兄弟們念書時,我在旁邊偷偷學習,學會了認字。
哥哥發現了我識字幫我隐瞞,還借口管教我關我禁閉把我鎖進書房,讓我看書。
有時我暗示他書看完了他就會以自己要看書爲借口父親向要錢買書。他知道自己必須幫我隐瞞,如果這些事情父親知曉了,父親會打死我。
哥哥一直想要棄文從武,但爲了掩護我他硬着頭皮看了很多書。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從書裏學到的。
父親和個人工資不高,哥哥的公子要攢着做未來老婆的聘禮,這些年爲了維持家裏的排場家裏欠下很多錢,父親想要把我嫁給一個非常有錢卻人品低劣的官商換取彩禮償還家裏的債務。
哥哥說如果父親敢這麽做,他就敢死給父親看,哥哥是家族未來的繼承人,父親不敢輕舉妄動,但是要求我必須能幫家裏還債。
哥哥放下文家所主張的文士高潔,去求宰相幫忙把我介紹進宮裏來,後來還親自帶着我向宮裏的考察女官面試。”
家裏那個完全沒用的母親,在丈夫面前連當時說話都不敢,在她因爲不肯嫁人被父親鞭笞時,她連眼淚都沒掉一滴,隻是在事後勸她爲了兄弟的前途,接受父親的要求。
隻要進了宮門就是皇家說了算,未婚女子能不能嫁人、要嫁給誰都是由主子們說了算,不再受父母的控制。
這對絕大部分文家女子來說是福音。
在座的女官和宮女們都非常欽佩她的自學能力,尤其是一些武家女子更加自慚形穢:
她們的父母都允許讀書他們卻身在福中不知福,經常因爲學習的事情跟父母賭氣。
希帕蒂亞說:“被曆史記載的聰明人從來不會把心事和自己知道的底細透露給他人。今日讓你們保密,一是爲了保護文家女子,二是爲了讓你們對彼此的處境都有一個了解,以後相互理解。
曆代以來的宮女,于武家女子,在皇宮裏當差很多是爲了補貼家用、分擔家裏的負擔;于文家女子,這裏更像是一個求生的地方,所以請不要爲難他們。
在宮外也有女子的正當工作,比如洗衣房女工、紡織女工、路邊飯館酒店的廚娘、大戶人家的丫鬟仆婦、街頭商店的店員、農田裏的采摘女……
然而對于在坐的有良好出身的我們而言,幹着同樣的工作是在宮牆内更好還是宮牆外更好呢?
大家都明白,出了宮牆大部分文家女子都會沒有活路。經典之中說積善行德會獲得福報,與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文家人常常文人相輕,史書中記載了文家女子在宮廷中爲了獲得更高的地位使用了很多肮髒手段、彼此間傾軋,我不希望看到這種局面在太後宮裏發生。
但這種情況大多數都是溫家女子被逼的,哪怕宮女們彼此之間多一點寬容,她們都不會走到那一步。
進宮的那一刻起,我們就是主子的人,我們的未來掌握在主子手裏,我們忠于主子,主子會庇護我們。
如果你背叛了主子,哪怕另擇高枝,也沒有人會看得起,因爲你能夠背叛一個主子,就能夠再背叛一個。二三其德的人從來都不會被人真正待見。
當你們帶着主子的賞賜光采嫁人或者衣錦還家,所有人都會高看你一眼;可如果你是因爲犯錯被趕出宮,就再也沒有前途了。哪怕隻是爲了自己,我們不應該更好地爲主子辦事嗎?”
女子們表面似乎是認同的,但是瑟莎認爲日久才能見人心,有的人雖會有一時的共鳴,但在長久中是會變的。
等希帕蒂亞說完之後,凱瑟琳站起來說:“我是太後的尚宮,是你們這群人裏位置最高的,今日認爲我有必要再次申明太後宮裏規矩裏的兩條:
不準向宮外人透露自己和同伴的俸祿,管好自己的嘴巴,莫說谮害之話、莫要洩露秘密。
這兩條是太後親定的,如果誰違反了這兩條,就證明你伺候正宮主子伺候的不耐煩了,我不介意讓他25歲以前去後宮當差!”
搖籃裏的瑟莎一下來了精神:還有後宮這種東西存在?
此後,希帕蒂亞被任命爲下人們的識字教師,太後宮裏所有的宮女都被要求必須認字,拒不悔悟、死性不改不肯學習的人會被貶職或者開除。
事後,一些平日沒有認真學習的武家女子們寫信向父母爲曾經的不懂事道歉,看到女兒的信,他們十分欣慰孩子的成長。
在之後的日子裏,太後特許周一到周五午餐後沒有執勤任務的女官和高級宮女聚在一個特意收拾出來的沙龍裏聽希帕蒂亞講故事,其他有故事的宮女也可以拿出自己的故事來分享。
凱瑟琳會給她們記載好講的時間和時長,爲她們計算後折合成獎勵,每個月月底可以領取。
太後幾乎天天會抱着孫女出席故事沙龍,如果講的特别好,她會給出額外的賞賜。
很多男性侍從也想進入聽故事的行列,但是男女同室聽講這種事情連法律都尚未許可。
但是太後允許他們在窗外安靜地隔着窗簾聽。
一向主張男女大防的教育司長文洛奇先生行将就木,他向皇帝提出了“男女同校、男女同堂聽課”的主張。
考慮到這種變革性的提議将可能移風易俗,皇帝召集各州和各領地代表開起了國會——雖然,這個國家的國會實際上也不過是個名義上象征着民意的裝飾品。
就算國會不同意如果皇帝同意這法律也将通過。
國會對“男女同室、同校教育”的表态是111的贊同和110的反對。
首相提議國會對“高地位女性的低地位丈夫未經許可不能獲得與妻子對應的頭銜”進行表态獲得了三分之二的擁護。
因爲絕大部分國會成員也不想自己的女婿既控制自己的女兒也控制自己給女兒的财産。
最後一項是“贍養、撫養和繼承的關系”,經過長達3個小時的争論,最後的結論是:“沒有履行撫養的父母不能被未撫養的孩子贍養;沒有血緣親子關系的被撫養者有義務贍養撫養者;繼承比例和贍養比例成絕對正比”……
皇帝一一批注了新修法律。
估計罪驚世駭俗的恐怕不是男女同班。
也不知多少偏心和管生不管養的父母要炸毛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