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見文書如下“倭國内亂,百姓疾苦,大漢輔政大将軍及倭國諸國盟主邪馬台王國女王簽訂協約,以求倭國和平,内亂平息,爲杜絕将來紛纭之端,大将軍令大漢遠洋艦隊第一分艦隊司令蔣欽、副司令周泰爲全權代表與邪馬台女王等彼此校閱協約,認明均屬妥實無阙。會同議定各條款,開列于左:
第一款:邪馬台女王代表倭國諸國承認大漢國爲倭國諸國宗主國,大漢國有權幹涉倭國對外的外交、軍事、商賈等行爲,倭國諸王必須得到大漢國冊封方能爲王,未得冊封而号王者爲僞王,大漢國有權讨之!
第二款:大漢國承認且隻承認邪馬台女王爲倭國代表,大漢國做爲宗主國有義務幫助邪馬台平定内亂。
第三款:邪馬台女王代表倭國諸國聯盟承認對馬島、馬關爲大漢所有,具體疆域範圍,由兩國協商确定。
第四款:邪馬台女王代表倭國諸國承認大漢國擁有在倭經商、勘測、采礦、駐軍等權力。
第五款:大漢貨物進入邪馬台,不得額外征收任何關稅或其他稅賦,邪馬台貨物進入大漢國亦如上例。
第六款:倭國承認大漢貨币且允許大漢貨币流通于倭國,倭國原有貨币和大漢貨币兌換比例由兩國協商确定。
第七款:倭國諸國未得大漢朝廷允許,不得私制紙币等非金屬貨币,一旦發現,大漢國有權對私制之國讨之!
第八款:倭人進入大漢,如觸犯大漢律法,應按大漢律法追究,如倭人逃回倭國,倭國應将罪犯押送回大漢,如大漢國民在倭國觸犯倭國法律,亦如此,但漢人押送至倭國必須先得到大漢朝廷允許,大漢抓捕倭人則應對倭國進行告知。
第九款:如漢人發現倭國礦産,漢人應有優先采礦權,倭國不得擅自加征稅賦亦不能無端阻攔。
第十款:爲防止兩國生隙,凡漢軍駐紮之地,漢制方圓十裏内,倭國軍隊不宜逼近或駐紮,以杜生釁之端。
第十一款:倭國承認漢文爲官方文字,漢語爲第二官方語言,并承諾在文化、軍事、經濟等方面全面學習大漢。
第十二款:本協約簽訂之日,便爲生效之日,如兩方後續對條款有異議,當互相協商,如未經兩方同意而一方擅自悔改者,另一方有權讨之!”
卑彌呼等人看完整個條約,五個人都快傻了。
難道大漢是想滅亡倭國嗎?
這樣的條約一簽,倭國還剩下什麽?
“卑彌呼女王,看完了?覺得如何?”蔣欽開口問道。
“蔣将軍,這條約是否對我倭國過于不公?何況對馬島乃倭國八島之一,怎能割讓?
至于這馬關...不知是何處?”
邪馬太郎在邊上解釋道“便是赤間關!”
其實馬關是赤間關的音譯,在日語中“間”的發音和漢語中“馬”字相似,故而在後世這裏被稱呼爲馬關。
馬強自然不知道這些,他隻是從小知道就是在這裏,日清簽訂了讓華夏蒙辱的。
“這赤間關根本不是我邪馬台國所管轄之地,我們沒有權力割讓别人的國土。”佐治國據理力争道。
蔣欽哈哈笑道“難道你沒有看清楚條約中的第二款嗎?你們邪馬台就代表了整個倭國,自然是有權力代表整個倭國割讓土地給我們大漢。
再者說,豈止對馬島、馬關而已!不論倭國版圖内之何地,我欲割取之,何人能出面拒絕?”
蔣欽看卑彌呼等人都面有不忿,又警告道“女王還有諸位大夫,我想我必須提醒你們。
倭國并不是隻有你們邪馬台,隻不過大将軍最先碰到了邪馬太郎二人,故而把這個機會讓給你們罷了。
如果你們不知道珍惜,我們完全可以把你們邪馬台夷爲平地後去狗奴國。
如果狗奴國也不願意,還有其他的什麽阿貓阿狗的國家。
我想,你們這百餘國中,一定有深明大義,見識深遠的國主,願意和我大漢簽訂這份條約!”
卑彌呼等人不得不承認蔣欽的話糙理不糙。
畢竟那個倭國之主的位置太吸引人了。
蔣欽等人已經向他們證明了,隻要大漢願意,别說狗奴國,就是真的一隻狗,大漢都可以讓它坐上倭國之主的位置。
“卑彌呼女王,你們好好想想吧,這個機會,得好好把握啊。”
說着,蔣欽起身帶着周泰等人離開了帳篷,留下卑彌呼五人,以便他們私下商讨。
“你們...覺得如何?”卑彌呼看向衆人問道。
“女王,在下覺得不可,如簽了這份協議,恐怕萬世之後,世人都要咒罵我們了。”都市牛利立刻說道“在下願意帶邪馬台軍士和漢軍死戰到底,就算隻剩下最後一人,也要告訴漢人,我們倭人不可欺也!”
“愚蠢!”月讀笑哼道“如果沒了邪馬台,倭國萬世之後如何,和我們何幹?”
說着,月讀對卑彌呼進言道“女王,在下以爲此約可簽。
就像女王之前說的那樣,對馬國、赤間關,都不是我邪馬台土地,慷他人之慨,有何不可呢?
而且隻要簽約,大漢就會幫助我國一統剩下的七島。
就算要讓給大漢一些權力,可和女王日後增加的權力相比,劃算了不知道多少啊!”
卑彌呼看向佐治國,想讓這個弟弟給自己出個主意。
佐治國閉目思索良久,最後歎道“女王,如簽了此約,百年後,恐怕世上再無倭國。
但不簽此約,一年後,恐就再無邪馬台。
這兩個選擇對我邪馬台來說都是毒藥,隻不過一個是立刻就會死的毒藥,一個是會慢慢死的毒藥,既然都是毒藥,還是應該喝下後面的一種。
畢竟百年中,到底會發生什麽,誰也不知道。
也許我們後面或者我們的後人可以找到解藥呢?”
佐治國的話讓衆人不由點了點頭。
沒辦法,局勢比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