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險世界:鬼吹燈。”
“冒險任務:盜墓龍嶺迷窟,至少帶出十件寶物,上交國家。”
“任務初始時間:胡八一、王凱旋、Shirley楊三人自精絕古城歸來半年後。”
“任務初始地點:京城。”
“任務難度評估:低級。”
“植入身份:來自佛山的一名流浪武者,相關身份證件則已發放在冒險者衣服口袋裏,請自行收好。”
“提示:冒險者在完成冒險任務後,可以選擇即刻離開冒險世界,也可以選擇繼續停留在冒險世界,但最長不可以超過三個月,逾期将被強制遣返。”
“警告:受冒險者自身等級限制,如冒險者未完成相應冒險任務,将于劇情結束之時被強行遣返,且冒險者在離開冒險世界之時,包括衣服在内,不得攜帶超過三千克以上的随身物品,否則時空通道将有崩潰的風險.”
恢複意識後,淩峰發現,自己已經來到了八十年代的京城,環顧四周,到處都是古風古韻,牆壁上還貼着許多革命标語,很有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特色。
接收了冒險者終端傳遞而來的信息,将相關的身份證件收入随身空間,淩峰随即尋人打聽,找到了一家金鋪,将身上的黃金出手。
黃金是硬通貨,幾乎在每一個世界都能吃得開,隻是價值有高有低。
時下黃金約五十塊錢一克,他此番一共帶了一千克,價值五萬塊錢,在這當下,也算得上是一筆巨款了。
可淩峰卻沒有半點欣喜。
因爲他在原世界購買黃金的價格,是五百塊錢一克,這一千克黃金,足足花了他五十萬,結果現在轉手一賣,就隻剩下五萬了,足足十倍的虧損,你說他還能高興得起來嗎?
好在,這年頭沒有通貨膨脹,五萬塊錢的購買力還是比較強的,隻要他别太亂來,這筆錢足夠他潇潇灑灑的過到回歸。
兜裏有了錢,淩峰第一時間去成衣店,置換了一身附和當前年代的衣服,然後轉到去了潘家園,在附近租了一個小院落。
其實,淩峰本來是打算住旅館的,不過,考慮到自己還要練功修行,在旅館裏不方便,所以才租了個院子。
之所以選擇要租在潘家園附近,是因爲他知道,胡八一和王胖子兩位主角,自精絕古城考古回來後,拒絕了Shirley楊的招攬,想要自主創業,眼下他們兩人應該就在潘家園裏頭擺地攤。
定居數日,待得熟悉了這時代的京城水土,淩峰挑了個風和日麗的日子前往潘家園,本意是想要會一會胡八一和王胖子。
要說這兩人,王胖子也就罷了,頂多是個半桶水的棒槌,但胡八一卻是摸金校尉的傳人,家傳一本十六字風水秘術,正是摸金校尉分金定穴的秘傳寶典。
淩峰想要去龍嶺迷窟盜墓,正需要胡八一這樣的專業人員陪同!
隻是,他今天來得似乎有些不巧,從街頭逛到街尾,他連胡八一和王胖子兩人的影子都沒瞧見。
别說淩峰沒見過兩人,主要是王胖子的身材标志太明顯,而這年頭,養出個胖子實在不容易,至少,整個潘家園,他也沒瞧見一個像樣的胖子攤主。
後來,他索性向着一些擺攤的人打聽,問了好半天,才從一個小攤主那裏知道,這兩人近來外出進貨去了。
“郁悶。”
出師不利,心情自然好不到哪裏去,不過,淩峰也明白這種事情急躁不得,索性便就打道回府,一邊潛心修煉,一邊等待胡八一和王胖子回來。同時,他還不忘買了些古董書籍,給自己充一充電。
作爲一個即将專職盜墓賊的冒險者,他總得稍微的提高一下自己的職業素養,否則,等到了墓中,他怎麽知道,哪些才是真正的寶貝?
學了知識,就得印證,連着好幾天,他每天都往潘家園街上跑,這一來二去的,胡八一和王胖子兩人沒見到,倒是讓他意外跟大金牙搭上了頭。
大金牙,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着他嘴裏鑲着的那顆黃金門牙得來的外号,他開着一家古董店,在潘家園裏混的久了,大金牙這個外号叫開了,反倒沒人在意他的本家姓名,而他本人也常以大金牙自稱。
淩峰之所以會與他結識,還是因爲他在驗證自己所學知識的時候,利用念力異能,從一個小地攤上淘到了一塊古玉,當時大金牙正好也在場,眼見淩峰有意将古玉出手,便出高價将那塊古玉收了,兩人也因此相識。
大金牙是個地道的生意人,最喜歡結交有本事的的人。而淩峰知道他和胡八一、王胖子是朋友,想要借他作爲認識胡八一、王胖子的跳闆。雙方都是有心人,雖然各有各的目的,但也正是因此,你來我往的,很快就成了朋友。
這天,淩峰照例來到潘家園,到大金牙的店裏跟他學習辨識古董的相關知識,待到臨近中午時才離開,誰曾想,方甫出了店門,迎面就遇上一個人。
這人拎着一個破皮包,約莫三十多歲的模樣,穿着土裏土氣,紫紅色的皮膚,一看就是經常在大太陽底下幹農活的人。
一般來說,這樣的人輕易不會來古玩市場,如今來了,多半都是有什麽寶貝想要出手,當然,這“寶貝”二字還要待定。
淩峰下意識的看向他緊緊捂着的那個破皮包。
雖然,淩峰并不是什麽行家,但好歹也在潘家園混過一段時間了,他知道,絕不能小瞧這些來古玩市場賣貨的人,說不準,他們手裏就有什麽值錢的寶貝,于是便忍不住出聲問道:“這位大哥,看你的模樣,是有什麽古董要出手嗎?”
聽到淩峰的話,那人臉上的神色登時大變,他看起來很緊張,幾乎下意識的捂緊了手中的那個破皮包。
淩峰知道,這哥們怕是沒見過什麽大世面,又或者,這是他第一次出遠門來這種地方賣貨,所以難免有些緊張。
看着他那緊緊捂着的破皮包,裏面難道還真的有什麽寶貝不成?
淩峰下意識的用出了精神念力,瞬息之間,便就無視阻礙,探進了破皮包裏,登時,一隻精巧的繡花鞋便就映入了他的視線中。
這隻鞋十分小巧,幾乎不足一握,隻有古代的三寸金蓮才能穿得了。鞋的前端尖得像是筍尖,綠緞子打底兒,上邊用藍金紅三色絲線繡着牡丹花,檀香木的鞋底,中間有夾層,裏邊可以裝香料。
從外觀及繡花圖案上看,像是明代的東西,工藝相當講究。
要是換了大金牙,他用鼻子一聞,就可以知道這鞋的來曆,但淩峰卻沒有那麽高明的手段,吃不太準,但看這成色和做工倒不像是仿造的。
等等
淩峰好似突然間想起了什麽,當下,他再仔細看了看那隻繡花鞋,然後又好好的打量了眼前的老鄉一番,心中那一絲模糊的猜測,忽地變得清楚分明了起來:這貨,該不會就是李春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