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化裝用的東西外,胡孝民還找到根鐵絲,這東西看着沒用,其實可以做很多事,比如說開鎖、燒紅之後用刑,都是極好的。
快到一條僻靜的巷子時,胡孝民突然停住。他看到了口子上的輪胎印,很清晰也很新鮮,潘憲文似乎剛剛進去。
這條巷子很少人出入,因爲裏面有一座兇宅,一家人一夜之間被滅口。巷子隻有幾十米長,但有點弧度,從這頭不能一眼望到那頭。
一般人要經過這裏,甯願繞點路。前面還有條巷子,多走一百多米就能繞過去。但不知道的人,爲了抄近道都會走這裏。
胡孝民相信,潘憲文很有可能在等自己。
胡孝民手裏沒有武器,雖然在狹小的地方,格鬥技巧更能發揮作用,但他不有冒險。特别是,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冒險,他決定從前面繞。
地面沒有潘憲文的自行車印,胡孝民的速度明顯加快。前面幾十米也有條巷子,正好可以繞過。但胡孝民并沒去大德裏,而是繞回了這條巷子。
在那一頭的出口,胡孝民并沒有看到自行車印。他頓時明白了,潘憲文正躲在裏面呢。這個時候,潘憲文絕對沒憋好屁。
胡孝民果斷走了進去,一邊走,一邊拿出眼鏡戴上,又用黃蠟給臉、脖子和手抹上。同時,他還拿出假胡須,一邊警惕地望着前面,一邊迅速貼上。
胡孝民的外貌迅速發生着變化,他的步伐也随之改變。他的左腿變得有些瘸,腰也直不起來,像是個賣苦力過頭的病秧子一樣。偶爾,他還輕聲咳嗽一聲。
胡孝民靠着牆壁慢慢走着,他低着頭,哪怕化了裝,他也不想跟潘憲文打照面。極速化裝,難免會有疏漏。
胡孝民低着頭,也能看清地面的自行車印。快到那座“兇宅”時,胡孝民終于看到了熟悉的車兇。
潘憲文悄然打開了兇宅,将自行車也搬了進去。這是一棟獨門小院,長久沒住人,院子裏長滿了野草。他将院門打開,手裏拿着槍,靜待胡孝民經過。
他與胡孝民雖然不是朋友,但兩人也算同事,胡孝民在這裏看到他,哪怕很意外,也不會起疑心。隻要将胡孝民騙進來,一槍就能解決問題。
胡孝民死在這裏,倒還省了搬屍體呢。
如果胡孝民走其他地方,那算胡孝民撿了條命。他要是從這裏路過,那就對不起了。死在潘憲文手裏的人不少,不在乎多胡孝民一個。
胡孝民的咳嗽聲,他自然也聽到了。但他并沒聽出胡孝民的聲音,這讓他眉頭緊蹙。因爲咳嗽的東西,是從北邊傳過來的,而胡孝民會從南邊過來。
從咳嗽聲可以判斷,過來的這個人身體不太好,走得也很慢。潘憲文稍稍側過身子,他不想跟這種肺痨打照面。
越靠近兇宅,胡孝民走的就越慢。兩側的圍牆較高,旁邊房子的二樓,都看不到巷子裏發生了什麽。他的身體弓起,還在地上撿了塊磚頭。此時胡孝民的肌肉繃緊,從地上的車輪印,他已經判斷出潘憲文所在的位置。
快到門口時,胡孝民卻沒再走,他咳嗽一聲後,又“大口喘息”着,給人一種走累了,靠着牆壁休息的感覺。
潘憲文原本想等這肺痨過去後,再等胡孝民上門。可聽聲音,那個病秧子竟然在門外休息。
他很擔心,胡孝民此時會突然經過,這個人會壞了自己的大事。
他決定把人趕走,如果此時胡孝民突然出現,隻好取消任務。如果胡孝民沒來,就再等一會。
潘憲文收好槍,剛走出院門,看到門外站着一個臉色發黃的男子,低着頭站在那裏。他正要呵斥,那人突然擡起頭,臉上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容。同時,手裏揚起一塊磚頭,迅速朝自己揮來。
潘憲文大驚失色,自己明明是伏擊者,怎麽成了被伏擊的對象呢?但此時的他,來不及多想,手臂下意識的擋着臉部,右手則摸向了後腰。
但對方比他更快,磚頭砸中他手臂的同時,那人的身子突然沖了上來,提起左腿,膝蓋狠狠地擊中了他的腹部。
在擊中腹部的那一刻,潘憲文從來沒見過這麽難受,隻覺得五髒六腑像移了位似的,他的身體也變成了一隻蝦米,上半身像隻拉滿的弓。
胡孝民得理不饒人,揮起右拳,狠狠地砸在潘憲文的臉頰上。兩人都聽到了骨頭斷裂的聲音,胡孝民對這一拳比較滿意,潘憲文卻覺得整個世界都在抖動,他的眼睛冒着金星,眼珠子差點彈了出來。
此時潘憲文才發現,襲擊自己的人,似乎很熟悉。那人的臉龐,還有躲在眼鏡後面,露出狡黠目光的眼睛。
蓦然,他腦海裏突然跳出一個人影:胡孝民!
“你是……”潘憲文此時萬分懊惱,他終于知道自己犯了一個緻命的錯誤。
胡孝民卻不想跟潘憲文廢話,既然出手,就必須幹脆利落。他順勢撿起地上的磚頭,朝潘憲文腦袋狠狠砸去。
潘憲文受此一擊,整個人徹底昏了。胡孝民站起來,揮動右腿,一腳踢在他的脖子處。隻聽“咔嚓”一聲,清脆動聽,明顯感覺頸椎斷了。
潘憲文雖做好襲擊胡孝民的準備,可他被襲擊時,完全沒反應過來。他腰間有槍,根本沒機會拔出來。手上有功夫,完全不是胡孝民的對手。
從挨一磚頭,到脖子被踢斷,發生在瞬息之間,他還沒還手,人就斷氣了。
潘憲文沒了聲響,胡孝民才将院門關上。外面的巷子,依然沒有人。就算有人聽到這裏的動靜,恐怕也不敢過來一探究竟。這裏原本就是兇宅,誰敢來觸黴頭呢?
胡孝民将潘憲文的屍體翻過來,這才發現,他的手已經摸到了槍。剛才隻要遲一秒,潘憲文就有機會開槍。
生與死就在刹那間,一秒鍾就能決定生死。
手指放在脖子的靜脈處,确定潘憲文死亡後,他才開始搜查潘憲文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