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竊以爲,自右國令亡故。執黑之手,唯有一人,便是甯姐姐。如黨魁張儉,不過是假手之人,而已。譬如大長秋曹節、掖庭令畢岚、魯相宋奇、賊臣董卓、權臣王允等,皆是局中一子罷了。
正因甯姐姐,深陷其中。故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裏。
如此亦可知。皇上,雖執白後手,看似先發劣勢。實則,如賈文和等謀主,運籌帷幄之中,助皇上決勝千裏之外。
賈文和,尋兇十載。增成公審,大白天下。父子稱帝,季漢三興。真·天下棋局,落子收官。如馬貴太妃所言,皇上當可将天下(棋局),托付于衆謀主矣。
謂,“将遇良才,棋逢對手”。皇上與神上宗師,彼此成就。共助漢室三興。
時過境遷,先前種種,散落塵埃,已不爲人所知。待陳琳窮盡所能,撰《季漢英主紀》。方才将皇上所行,公之于衆。觀者無不慨歎。諸多“轶事”,雖不入正史。然正如,“《春秋》之義,信以傳信,疑以傳疑”。陳琳秉筆直書,自有後人評斷。
譬如《竹書紀年》所載,“舜殺堯、禹殺舜、啓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衆口雲雲。與太史公《史記》所載,可謂判若鴻溝。初窺此書,三觀盡毀。然再深思,信與不信?
“考平王東遷以後,惟載晉事;三家分晉以後,惟載魏事。”故據此可知,《竹書紀年》,或爲魏國史家所撰。
韓、趙、魏,“三家分晉”,被視爲“春秋之終”。
春秋落幕,戰國始興。
如今再觀。無論儒家所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亦或是漢人秉持:“疏不間親,卑不謀尊”。三家分晉之所行,皆是諸侯篡位,大逆不道之罪。
“晉明掩面,恥欺僞以成功;石勒肆言,笑奸回以定業。”
後世日本,篡改曆史。稱“侵華”爲“入華”。并極盡開脫之能事,缪稱乃中國挑起事端,才有八年抗戰。其心可誅,或可與魏國史家所撰,《竹書紀年》比同。
以下犯上,以卑謀尊。唯恐後人知曉,以爲國恥。故不惜篡改曆史,爲證分晉之所行。乃遵循“舜殺堯、禹殺舜、啓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之古法。
言下之意。史上曆代先王,皆如此行事。故三家分晉,亦是理所應當。
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史記》與《竹書》,信與不信,因人而異。
皇上必不信《竹書》。
爲何?
于家國天下,有百害而無一利。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便也罷了。稍有不滿,便扯旗造反,此還了得。
尤其,假神鬼之術,愚弄百姓盲從。朕,必盡誅之。
先讀《史記》,再觀《竹書》,破而後立。便是馬鳴大士所言,欲在佛前。既著書立傳,必有褒貶,必分善惡。“懲惡揚善”四字。說書人,切記。
此時再思。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裏。
乃爲,季漢家國天下,長久之策也。
稍後,皇上專開朝議。将無上九卿所獻《黎州策》,遍示百官。
百官無有異議。皇上遂頒诏命,依計行事。
左右綏南将軍攜十萬營士,并山南方國聯軍,兵分數路,攻占骠國。遣閤下書佐法正,參軍事。
骠國既定,千裏麗川,俱爲季漢所轄。擇骠國雄城,立爲黎州治。彼時,如達光、狼牙修等國,俱爲黎州治下,郡中屬國。豐、黎、甯三州,共分南州沃土。待大雪山内外,悉數向化。皇上可撤賜支都護府,立爲梁州。季漢州郡,倍于前朝。國力空前,亘古未有也。
以一己之力,據擁寰宇。有生之年,指日可待。
皇上離席,棋局易主。三十載積重,一日身輕。皇上心事終了。待贖盡前罪,天人合一。季漢天下,再無破綻。
窦妙初孕。皇上不敢大意。董姝、窦妙,二太後,乃前朝遺貴。入季漢家門,亦是漢室延續:“先主既定益州,而孫夫人還吳,群下勸先主聘後(吳苋),先主疑與瑁同族,法正進曰:‘論其親疏,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於是納後爲夫人。”
一言蔽之。家國天下,利益至上。
聞皇上連幸董、窦二太後,七日不絕。甄都朝野得安。見皇上甯可自罪君流十萬裏,亦保家門周全。後漢王侯,悉數得安。甄都不可動亂(家)。後漢王侯更要安穩(國)。已絕,天下三分,另外二家,可乘之機(天下)。
否則,季漢初立,斷難服衆。
亦如皇上深言,家、國、天下,道義利大。
亦如儒宗所歎,皇上求仁得仁。
無從體會亦無妨。可信說書人。
書歸正傳。
帝後上食之禮。
太上公孫皇後,攜秦太後、甘太後、宋太後、董太後、窦太後,入合歡殿侍寝。
離别之期将近,後宮妃嫔,倍加殷勤。隻求暗結珠胎,傳繼季漢家門。諸後亦不例外。太上公孫皇後,已爲皇上誕下二子一女。皇上珍愛無比,唯恐損傷元氣。不忍再行授孕。窦妙亦有孕在身。故淺嘗辄止。甘、宋、董、秦,四太後,伴皇上盡興而眠。
床笫之間。秦太後言及多姆娜之事。乞皇上許其伴駕遠行。
皇上思慮再三,仍然婉拒。言,三載之期,如白駒過隙。秦後獨子,身兼白帝重任。西陸風土人情,不可或缺。事關東羅馬帝國,多姆娜不可輕動。
見夫君,心意已決。秦太後亦權且作罷。
九月大朝,如期授衣。
四季朝服,再行履新。
與先前藩國朝服迥異。今季朝服,乃出太上宮府。爲季漢獨創。
制度規模,不可同日而語。且效後世衣冠制度。
皇上首創,衣冠禽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