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妨。”薊王笑道:“中書令且宣诏。”
“喏。”趙娥再宣王命。
“封令狐邵爲東川長,秩三百石,‘銅印黑绶’。另賜銅錢五萬,蜀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馬轺車一駕。”
“臣,令狐邵,遵命!”
令狐邵,字孔叔。并州太原人,其父曾爲護烏桓校尉。本爲郡吏,爲并州牧往來薊國,通傳剿匪事宜。左相崔鈞,見其甚賢,遂舉其出仕薊國。
“封金尚爲中川長,秩三百石,‘銅印黑绶’。另賜銅錢五萬,蜀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馬轺車一駕。”
“臣,金尚,遵命!”
“封第五巡爲西川長,秩三百石,‘銅印黑绶’。另賜銅錢五萬,蜀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馬轺車一駕。”
“臣,第五巡,遵命!”
便有朝臣驚呼,“莫非是京兆三休!”
“然也。”薊王笑道。
金尚,字元休;第五巡,字文休;韋端,字甫休;三人同爲京兆人氏,俱著名,号爲“京兆三休”。
三休之韋端,多年前便出仕西域都護府。今爲都護府少史,兼它乾令,領王宮行人。金尚、第五巡,便是由韋端,舉薦出仕。
三百出仕,領薊國一縣。待圩田大成,千石高俸,指日可待。那時,天下已定,大漢三興。薊吏當爲漢臣也。
時不我待,歲不我與。本以爲來年,東境諸縣,方可定立。不料主公,胸有成竹,早有定計。薊國吏治之盛,窺一斑而知全豹也。
“自兼督四州,河西四郡,民情不安。且去涼州治遠,又隔以河寇。謂‘軍情如火’,若等邸報傳至涼州,猶‘失火而取水于海,海水雖多,火必不滅矣,遠水不救近火也’。”待東境事畢,薊王又言(幕)府(之)事:“孤,有意将河西四郡,另立一州。諸位,以爲如何?”
“諸位”,便是薊王問政群臣也。凡靈輝殿中,有一席之地。皆可暢所欲言。
又因是輔漢大幕府之事。故殿中百官,皆聽幕僚先言。
右丞荀攸,持芴而跽:“回禀主公。河西四郡,孤懸涼州諸郡之外。四郡又多爲前漢時,罪官舉家流徙之地。今,皆爲郡中大族。扼河西走廊,往來西域,因成巨富。爲護商隊,多募遊俠。其中不乏亡命惡徒。自主公兼督四州,《薊法》之下,平宅均田,出奴編戶。四州大姓,頗多怨言。若非西域聯軍,并涼州郡兵,守備要沖,恐已生亂。故臣,竊以爲。另立一州,裨益無窮。或可将西海郡,一同并入。扼河西走廊乃其一,守羌身毒道爲其二,東連西州乃爲其三。”
“臣等,附議。”中丞賈诩,領群僚,同聲下拜。
“如此,且上表朝堂。分涼州河西武威、張掖、酒泉、敦煌、西海,五郡,并居延、張掖屬國,立雍州,治姑臧。雍州牧,由文和代爲擇選。”薊王言道。
“喏。”賈诩領命。
雍州,乃大禹所分,古九州之一。《尚書·禹貢》:“黑水西河惟雍州。”疏曰:“計雍州之境,被荒服之外,東不越河,而西逾黑水。”黑水所指,說法不一。有謂今甘肅張掖河、黨河者;有謂今青海大通河者。無有定論。
如此,大漢當有十四州矣。
不料,薊王另有計較:“今羌身毒道,鑿穿在即。西海孤懸,不利通行。孤,有意。将賜支河曲、賜支河首,西傾山、鍾存山、白馬山,周遭之地,立爲梁州。”
梁州,亦是大禹所分,古九州之一。《尚書·禹貢》:“華陽黑水惟梁州。”
《晉書·地理上》:“梁州。案《禹貢》華陽黑水之地,舜置十二牧,則其一也。梁者,言西方金剛之氣彊梁,故因名焉。《周禮》職方氏以梁并雍。漢不立州名,以其地爲益州。”
此言一出,百官皆驚。
左國相,持芴跽奏:“此地,本鍾存、燒當、參狼、白馬等,西羌各部,世代所居。若新設一州,其下,可自冰原與益州接。其上,可經西海,與雍州接。其内,與涼州接。其外,當與西王母國接。主公立此州,乃爲南下身毒乎?”
“然也。”薊王輕輕颔首:“西海太守郝昭,年初上疏,青稞麥大成。凡冰原凍土,皆可種植。都尉玄,擇暖泉驿試種,亦季季大熟。鍾存各部雖大半出山,然山中仍有部衆留守。孤曾爲慧妃,于山中築城。更有都尉玄,曆年所築置驿、烽堠、塢堡。今已遍及賜支河曲,逆進賜支河首。本欲先立縣,再置州。然時局突變。康僧巨獻南下身毒之圖。孤已命都尉玄,驗其真僞。若此圖爲真,孤當與貴霜,共組聯軍。滅身毒佛國。‘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另立一州,刻不容緩。”
“敢問主公。”儒宗持芴奏問:“身毒佛國,遠在荒服之外。主公勞師遠征,所爲何來?”
《史記·五帝本紀》:“方五千裏,至于荒服。南撫交阯、北發,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發、息慎,東長、鳥夷。”
身毒猶在荒服之外,足見偏遠。
薊王答曰:“孤所慕,乃身毒沃壤千裏,三登美田。四季無冬,不冰不凍,更多豐饒物産。隻需據此地,東西循環水路,成矣。”
言罷,命中書令趙娥,取圖視之。
殿中群臣,一目了然。隻需鑿穿羌身毒道。薊王海陸并進,與貴霜三面夾攻。身毒必滅。話說,若無薊王力挽狂瀾,三興漢室。漢末晉初,此地爲發羌國。乃西羌各部所建。爲吐蕃前身。
更有甚者。若得身毒,扶南亦逃不出,薊王掌心。如此,大漢開疆拓土,何止萬裏。
“既如此,主公何不先立都護府。”儒宗進言。畢竟薊王兼督四州。雍州爲涼州分立,自當劃歸幕府治下。然梁州乃西羌各部,故地新立。朝廷恐不願,再交由薊王統禦。即便形勢所迫,勉爲其難。亦難免心生間隙。
于三興大局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