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在旅館老闆福爾遺憾的眼神中,馬修騎着他新買的馬就出了城,這個小鎮太安逸了,他雖然懶散,但并不是想要這麽年輕就去養老的人,而且安逸的小鎮也很無趣。
嘚~嘚~嘚~嘚。
一匹還算健壯的馬,背着一堆東西,上面還坐着一個人,出了福克斯小鎮的門,沿着道,向安達利爾城,慢慢的走去。
與從森羅城出來相比,不需要躲避可能來的追捕,穿着一身完整舒适的衣服,不用自己走路,馬背上還帶着帳篷等一些野外用的裝備。
這一次,不像是逃難,更像是去旅行了。
“我是不是再找兩三個山寨?”上一次的山寨一遊,讓他全身上下換了個遍,而且不需要經商,不需要做傭兵公會的任務,獨自一人闖入山寨,強盜們都會輕視的,這種強盜山寨中,也不會有魔法師或是神官之類的職業者,他隻要無腦殺一陣,讓強盜們無心抵抗就可以肆意搜刮了。
簡而言之,就是做一個搶劫強盜的人。
不過隻是想了一下,馬修就爲自己的腦洞笑了出來。
上次那個烈焰山寨不過是好運而已,有那個一根寨的老大帶路,在這廣闊的大陸上,可不隻有強盜,還有很多極爲危險的魔獸和遺迹,而且在不知道具體路的情況下,四處亂闖,萬一闖進某個危險魔獸的老巢,比如大地之熊那樣的,那就是送餐去的。
更何況,強盜也并非總是那麽弱的。
以狂風寨爲例,總有些強盜的寨子裏,會有更強大的人,如果一個寨子内,有兩個高級職業者,自己就死定了。
馬修沒有忘記,自己隻是一名初級戰士,還是多虧了身上的金手指,并且艾斯比已經幾近崩潰,才能勉強打赢這個高級戰士的,但凡經驗豐富點的高級戰士,憑借着遠比低級戰士更多的戰氣,以及對戰氣的使用,就足以碾壓自己了。
“我~是~一~個~大~帥~哥~,啦啦啦啦啦啦啦。”
讓馬自行沿着道走,馬修懶散的坐在馬上,望着遠處的風景,小聲的唱着他自己創作的絕世歌曲。
因爲怕引來魔獸,所以他不敢大聲唱。
拿出地圖來看,在那簡單的地圖上,簡單的道路很清晰,也不知道這地圖是幾時繪制的,不過本着傭兵公會的信譽,他還是決定相信一下傭兵公會,希望這地圖上的路線是對的。
按照地圖上的路線來看,按照地圖上标注的方向來走就行了。
雖然馬修是個路癡,但按照太陽和月亮的起落來判斷東南西北,他還是會的,而隻要他不把地圖看錯,就不會走到地圖上不存在的地方去。
離開福克斯鎮不久,他就唱不起歌來了,因爲太無聊了,在地上跑還好,他至少還活動一下,坐在馬上,如同坐長途汽車一樣,而且馬的速度也不快,太無聊了。
想了下,他從身後的一個背包中,反手拿出了一大包肉幹,然後拿出水袋,就着水吃着肉幹。
這肉幹是他在昨晚确定了今天離開福克斯鎮後,就讓老闆準備的,水袋是新買的,裏面灌滿了清水。
“這肉幹好硬啊,但是好耐嚼啊。”嘴裏有了可以嚼的東西後,讓他舒服了一點。
不過肉幹畢竟是有限的,他全都吃完了的話,後面就隻能靠打獵維持到安達利爾城了,所以在吃了兩口後,他就隻能拿着一根肉幹,不時的放進嘴裏嚼嚼。
兵兵乓乓~!
正在馬修騎在馬上都要打瞌睡時,突然,從遠處傳來細微的響聲。
“嗯?那是?武器碰撞的聲音?”
“慘叫聲?”
馬修勒停了馬仔細聽着:“難道是那些商人被強盜打劫了?還是遇到了魔獸?”
馬修是臨近中午才出發的,反正他不着急,而據他所知,在清晨時,與他同住在一個旅館的商人,以及另外住在其它旅館的商人,爲了安全,結伴一起走了。
如果前面的真是那些商人,那就是他們有麻煩了,不是強盜就是魔獸,一般的野獸對于這樣的車隊,都是不會随便靠近的。
如果是強盜,他們還能丢棄貨物逃走,如果是魔獸,那基本上有死無生了。
住在其它旅館的商人,馬修不知道,但他記得與他同住一個旅館的那兩名商人,是沒有雇傭傭兵的。
在野外,沒有雇傭傭兵,或者雇傭了不足的傭兵,一旦遇到危險,就倒黴了,十有八九死無葬身之地,而在戰況不利時,傭兵是可以自行逃離的,畢竟傭兵隻是被雇傭,又不是賣身了的。
馬修停在原地猶豫了,雖然自己曾剿滅過一個強盜山寨,但并不是每個山寨都那麽弱的,而且如果是強盜還好,自己沖上去,打不赢,依靠無限體力,跑也能跑得掉,強盜們也不一定會追來,但如果是魔獸,能圍攻一個車隊的魔獸,數量必定不少,如果陷入了魔獸的包圍圈中,就算有無限體力,也是不容易跑掉的,自己的馬也會被魔獸吃掉,這可都是錢啊。
錢?“如果能救那些商人,他們會給我錢的吧?”馬修想着。
沒有錢的慘境,他已經過夠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能買個女奴,跟着自己旅行,一定會舒服不少的,而要買到自己會喜歡的女奴,就需要不少錢,他這幾個金币,實在是塞牙縫都不夠。
想到錢,馬修的勁就來了,他決定先看看,如果是魔獸,自己掉頭就跑,如果是強盜,而那強盜并不算太強的話,他就決定殺掉那些強盜,即可以從強盜身上收刮下一些錢來,又可以從商人那裏得些錢。
駕着馬向聲音傳來的方向,也是他去往安達利爾城的必經之路跑去。
很快,就看到了混戰的場面。
車隊的确是被攻擊了,但攻擊他們的,既不是強盜,也不是魔獸,而是哥布林,看那數量,還可能是個哥布林部落。
哥布林是個奇怪的種族,它們一般住在荒野和森林中,靠捕獵動物爲生,偶爾也會打劫行人。
哥布林的生育能力很強,往往兩隻一公一母的哥布林,就可以在一年裏變成一個擁有一百來隻哥布林的部落,雖然很能生,但他們的膽子很小,如果看到對面人多,或是力量強大,他們就不敢靠近,别說城鎮這樣人口衆多的地方了,就算是一些稍微大些的村子,他們也不敢靠近。
而哥布林這麽能生,自然也很能吃,但野獸總是不夠吃的,魔獸它們又不敢去狩獵,所以常常會爲了控制人口而殺死并吃掉部落中較弱的哥布林。
總而言之,是個大部分時候都是對人類無害的種族。
像這樣攻擊一個車隊是很少見的事情,他們大多都是攻擊落單的人,比如馬修這樣的。
正疑惑着,一個哥布林看到了馬修,向一邊的樹林裏喊叫了幾聲,随後有十多隻哥布林向騎着馬的馬修沖來。
他們看到這一人一馬,立刻覺得是送上門的食物了。
“唔噗噗,來得好,就讓你們見識一下,絕世天才的力量吧。”
如果是強盜或是魔獸,他還會忌憚一下,但這些不過是些欺軟怕硬的哥布林,連戰氣或是魔法都不會,單體能力比成年人還差的哥布林,他才不怕呢。
看着狂歡着向自己沖來的十三隻哥布林,馬修跳下了馬,熟練的将方天畫戟組裝好。
“蝼蟻,我來了。”他也歡叫着沖向了哥布林們。
那些哥布林都是拿着粗糙的木槍石斧,有兩隻還是舉着石頭。
雖然對于馬修居然會反向他們沖來有些疑惑,但頭腦簡單的哥布林們,對于食物送上門來,更高興了。
“嗚嗚,啊嗚,啊嗚。”
拿着石頭的哥布林向那個食物投擲手中的石頭,那着木槍的哥布林打算把木槍插進食物的身體,而拿着石斧的哥布林,則在木槍刺向食物時,跟着木槍的刺出,向食物高高跳去,雙手握緊石斧,劈向食物。
看得出來,他們不是第一次這麽幹了,配合得十分密切。
一般人自然很容易躲避掉那飛來的石頭,然後在抵禦木槍的攻擊時,被空中跳來的石斧劈中,而且那兩個投擲石頭的哥布林,在手中的石頭投擲出去後,也沒有閑着,又從道路邊上搬來了石頭,看那堆放的樣子,就是它們放的。
“來得好。”面對有準備的圍攻,馬修大笑,他揮舞方天畫戟轉圈,将那兩塊向自己腦袋上飛來的石頭擋飛,然後猛的雙手握住方天畫戟的柄,以自身爲中心,飛快的轉了一圈,将六把木槍輕松的劈斷,然後突刺上前,用戟頭刺穿一隻哥布林,将其挑飛,砸向它旁邊槍斷的哥布林。
這時,空中的哥布林已經飛近。
馬修自下而上的将一個手持石斧的哥布林劈成了兩半,連續後退兩步,讓另外四名跳劈的哥布林劈空,他再手持方天畫戟自上而下,将一名剛落地的哥布林劈成了兩半,順手刺穿另一名持石斧的哥布林。
轉眼間,就有四隻哥布林死得慘烈。
剩餘的哥布林被同伴的壯烈死亡吓住了,但此時它們仍有九隻哥布林,而食物還是隻有一人,它們皆愣了一下,就向食物撲去,隻要撲到食物身上,用牙咬,食物很快就會因爲疼痛而丢棄那恐怖的武器的。
“哈哈哈,區區蝼蟻,也太小看我了。”馬修用力一腳,就将一隻空手撲來的哥布林踹飛,這一腳,他用上了戰氣加持,所以那哥布林被踹中的地方立刻深深的凹陷下去,向外飛出六米多遠的地方,再也沒能爬起來。
馬修再次握緊方天畫戟,但并沒有再次旋轉揮舞,而是用側面向一隻哥布林狠狠砸了下去,直将那哥布林砸得腦漿迸裂,然後全力橫斬,将兩名哥布林攔腰劈斷,又用戟柄,将一名靠得很近的哥布林橫着砸了出去,那哥布林的腦袋都轉了一百八十度,倒在地上再沒爬起來。
一隻哥布林順利的跳到了馬修的背上,隻是它還沒來得及向馬修的脖子上咬上一口,馬修以極快的速度抽出腰間的單手劍,手一扭,就從屁股刺進了趴在自己背後的那隻哥布林,那隻哥布林慘叫一聲後就不動了。
當馬修把劍抽出時,那哥布林的屍體就從他背上掉落下來。
馬修的劍剛從哥布林屍體中抽出來,就對左邊全力一揮,一隻趁機朝着他左臂撲上來的哥布林,連慘叫都沒有喊出來,頭就被劍削了下來。
“蝼蟻,死吧!”馬修怒喝,松開劍柄,收手持戟,又劈死了一隻哥布林,并将這哥布林身後的一隻哥布林刺穿。
十三隻哥布林,連逃都沒法逃走,就全部被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