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路程其實并不算遠,賓夕法尼亞州就在紐約州南方,費城距離紐約市155公裏,隻不過現在還沒有高速公路,前往那裏比較快的方法就是坐火車,正常大概四小時左右。
現在是戰争時期,運輸物資的軍列優先級最高,他乘坐的火車需要給遇到的幾乎所有列車讓路,以至于史蒂夫到達費城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然而在一路上,史蒂夫根本就睡不着,他心中都是激動和對軍營的期待,隻是眼巴巴地看着車窗外漆黑的夜色,兩隻眼睛熬得通紅。
到了費城火車站,果然這裏有軍方安排的車輛,他隻需要出示自己的通知單,就登上了一輛卡車,等待着前往軍營。
不出意料,車廂裏都是高大壯碩的肌肉男,荷爾蒙氣息爆表,隻有他還是在接人士兵的幫助下才登上車廂,多少讓他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其他人更多地隻是掃了他一眼,沒有什麽表示,唯有一個長得像鬥牛犬的家夥不屑地對他啐了一口,眼神中都是鄙視。
車子很快就開了,車廂中還是比較空的,這次的新兵算上他在内,好像也就隻有二十多人。
綠色帆布罩着的車廂,完全看不見周圍的景色,隻能看到身後黃色的土路,路邊有些小草正在發芽,樹枝上抽出了嫩綠。
搖晃,颠簸,史蒂夫就覺得自己像是坐在風暴中的小船上一樣,沒有一會,臉色就變得鐵青,好像有什麽東西壓抑不住要從身體裏出來了!
“哇!!!”
他用最後的意志力趴到了車廂的後面,像是火箭助推器一樣,向着後面的路上噴出了昨天的晚飯。
也就是方便面和一些其他的東西,而這顯然不會留給戰友什麽良好印象。
“嘿,man!”
“呃嘔。”
“好惡心。”
盡管這些人都沒有說話,可是史蒂夫能從他們的表情中看出他們想要表達的意思。
光是弄來一個肺痨鬼和他們一起參軍就夠讓人受的了,而現在這個人好像就要死在車上,還沒有上戰場就見到死人,可不是什麽好兆頭。
之前那個沖他吐口水的人立刻就叫嚷了起來。
“該死的,我以爲我參加的是美軍,怎麽還有這樣的廢物!”
他臉上的鄙視之意更加明顯了,他就是喜歡欺負人,以前他就經常拿比他瘦弱的人找樂子。
他身體高大又強壯,臉上都練出了肌肉,就像是鬥牛犬,他在征兵中是靠自己拿到了1A的評價,被戰略科學軍團挑選來的。
“嘿,夠了,我們都會是戰友,實際上了戰場,你的目标可比他大得多。”
這時一個低沉的聲音從車廂内部的黑暗處傳來,而那裏好像原本是沒有人的一樣。
鬥牛犬轉頭看了看,好不容易從黑暗中分辨出了一個人的輪廓,他又吐了口痰。
“怎麽?你想給他出頭,黑鬼?你可以叫我霍奇老爺,隻要你舔舔我的靴子,再把你那黑屁股給我玩玩,我就放過他,哈哈。”
周圍的人明顯憋着笑,他們已經習慣了,如果這不是軍隊,黑人本來應該坐到車子的末尾去,是不能和白人平起平坐的。
不過也隻有軍隊才能看到這種熱鬧不是麽?
“要玩我的黑屁股?那要看你有沒有這個本事”
車廂裏的黑人站了起來,他并沒有霍奇那麽高,也沒有那麽強壯,但是他表情很平靜,仿佛永遠沒有事情能讓他産生情緒波動。
他在颠簸的車廂中,如履平地般地走到了霍奇面前,居高臨下的看着他。
“你他媽”
還不等霍奇暴起,黑人就猛地擡起膝蓋重重砸在他的下巴上,巨大的力量讓他的後腦撞上了車子的圍欄,霍奇翻了個白眼,‘嗝’地一聲就暈過去了。
車廂裏原本嘻嘻哈哈看熱鬧的人瞬間變得安靜,隻能聽到史蒂夫的幹嘔聲,伴随着車後的景色飛快向後掠去。
黑人摸摸自己卷曲的短發,環視着車廂裏的人,他拍拍褲子上不存在的灰塵,淡淡地問。
“還有誰對我的膚色.或者屁股感興趣的?”
自然不會有人回答他,剛才那快如閃電的出手,證明了他才是不好惹的狠角色。
車裏的人以前都是平民,完全不可能打得過這樣明顯訓練有素的人,盡管他們對于黑人耀武揚威非常不爽,也隻能把不爽壓在心裏。
“很好,我們完事了。”
黑人向着車廂尾端的史蒂夫走去,史蒂夫趴在車尾的擋闆上,閉着眼睛喘息着。
他甚至都不敢睜開眼睛,現在他暈得厲害。
“怎麽樣,夥計,還好麽?”
黑人蹲在他的身邊,伸手拍拍史蒂夫的肩膀,他微微側過頭去,畢竟嘔吐物的味道确實不怎麽樣。
“我沒事,謝謝你,我聽到剛才你爲我說話了。”
史蒂夫斷斷續續地說着,還露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黑人無所謂地歪歪腦袋,霍奇這種惡棍對他來說算不上什麽,這個小個子因爲身體原因被人歧視,而他自己則是因爲膚色。
他們兩人都是同病相憐。
黑人湊近了一點,壓低了自己的聲音,幾乎和卡車引擎的轟鳴融爲一體。
“如果你想在戰場上打他黑槍,那麽也算我一個。”
“什麽?不,我不會那麽做。”
史蒂夫吓了一跳,因爲這事就在戰友身後開槍,這也太極端了。
他扭過頭,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身後的黑人。
黑人依舊面無表情,他仿佛剛才什麽也沒說一樣。
“隻是開個玩笑,你看,驚吓你一下,是不是就沒有暈車的感覺了?”
确實沒有暈車的感覺了,但史蒂夫有些分不清他是不是真的在開玩笑,畢竟他一點笑的意思都沒有。
希望是玩笑吧
“呃,好吧,我這人不太懂戰場上的笑話,總之謝謝你了。”史蒂夫從車廂的地闆爬起來,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黑人也很自然地坐到了他旁邊。
這個黑人,身上穿着老舊的衣服,能看出家境也不怎麽好,但他坐得筆直,像是自己穿着最高檔的禮服。
史蒂夫對他充滿了好奇,他在衣服上蹭蹭自己的手掌,向着黑人伸出。
“我叫史蒂夫,來自布魯克林。”
黑人伸出手掌和他相握,輕輕晃動了兩下:“紐約客哈?你運氣不錯,我就不知道自己家在哪裏,不過好在我還有名字,我是尼克·弗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