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詩集
“用工具!”
這句話是雲川常說的一句話。
但凡是能用工具的活計,雲川一般不準族人們直接上手。
雖然這樣做在很多時候會讓勞動效率變慢,雲川卻一直堅持這樣做,即便是變慢,也一定要使用工具。
人呢,其實就是在不斷摸索,不斷使用工具,發明工具,最後才變得更加聰明的。
現在,雲川對族人唯一不滿的地方,就在于他們太笨了。
好在,他們現在至少知道用筷子,勺子,叉子,竹碗,竹盤吃飯,并且,在這段時間裏,雲川還給每一個族人配了一把鐵質小刀。
割草的時候就該用鐮刀,砍樹的時候就該用斧頭,挖地的時候就該用鐵鍬。
絕對不該用手把鋸齒草,更不應該在急躁之下用牙去咬樹……
即便鐮刀沒有鋼口,斧頭也不耐用砍幾下就要磨也要比以前好的太多了。
這是鐵的标号達不到,達不到可以淬火的程度造成的,雲川希望某一天有一個鐵匠忽然腦子開竅了,可以把鐵的問題解決掉。
開始,誇父很不習慣用繩套鎖住鳄魚嘴,還是會下意識的撲下去抱住鳄魚角力。
慢慢的,他開始有經驗了,繩套可以準确的套在鳄魚嘴上,當鳄魚嘴巴被綁起來,誇父們又發現,用不上嘴巴的鳄魚,實在是不堪一擊。
直到傍晚的時候,誇父就帶着五十幾條鳄魚來到了島上。
這個壯舉立刻就在島上引起了轟動。
人人都拿着自己的小刀子趕過來扒鳄魚皮,雲川發現剝下來的鳄魚皮鋪滿了廣場,這才滿意的去睡覺了。
他不知道的是,剩下的鳄魚肉阿布隻留下來十條,剩下的都讓誇父拿去喂養那些饑腸辘辘的誇父們了。
這一次,誇父們終于吃到了不帶皮的鳄魚肉,沒有了厚皮的鳄魚肉很香甜,尤其是放在巨大的陶鍋裏加鹽,加野菜煮過之後,誇父們第一次覺得鳄魚肉竟然如此的好吃。
而且,今晚有足足四十條鳄魚肉可以讓他們吃,他們可以吃到天亮。
沒錯,雲川沒有可以的限制誇父們的飲食,這些巨人餓得太久了,營養嚴重不良,即便是營養嚴重不良的狀況下,他們每個人還能長到兩米以上,而且身體不見半點畸形,一個個看起來很協調。
這就讓雲川非常的驚訝了。
他很想知道,當這些巨人得到足夠多的食物,足夠好的生活條件,他們會不會長得更高,長得更加壯實,會不會把個人的武力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呢?
最主要的是雲川很想知道,自己的族群中會不會出現一群身高超過三米的真正巨人。
而且,這些巨人的腦子也會發育的很好,就像誇父這個混蛋一樣,雖然沒有變成一個威武的軍事統領,反而變成了一個小醜一樣的人物,但是呢,這依舊表明,他的腦袋是正常的,隻是跟着自己學廢了而已。
想要長身體,就要攝入大量的食物,按照能量守恒定律來看,這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
同時,因爲巨人們抓了很多的鳄魚,而泥塘裏似乎還有更多的鳄魚,而巨人們很能抓鳄魚,足夠自己自足的,這讓族人們對巨人族吃光他們食物的擔心終于消去了。
不與自己争奪利益的人總是很受歡迎的,古今皆然。
所以,第二天天亮的時候,巨人們拿着繩套,提着裝污血的竹罐子再次向沼澤前進的時候,去竹林裏采竹筍,挖竹蟲,捉竹鼠的族人們就很自然的跟他們走在了一起。
他們進入了竹林,各自去尋找相熟的熊貓組隊去了竹林深處,而巨人們則再一次來到沼澤邊上,開始了新一天的狩獵活動。
戰争帶給桃花島的煩惱并不多,幾乎在一夜之間就給解決了。
可是呢,這場戰争害了很多人,比如刑天。
一個在水中根本就沉不下去的人,很容易就被大河送到了河對岸,雖然,這裏已經距離桃花島至少有五十裏。
刑天爬上岸之後,原本臃腫的身體,更加的臃腫了,就在他上岸的地方,橫七豎八的趴着七八個誇父的屍體,他們一樣被大河送到了這裏。
狼狽的刑天沖着那些愚蠢的誇父們吐了口口水,就踉踉跄跄的向常羊山走去。
常羊山是一座孤獨的高峰,在丘陵地帶顯得非常高大,此刻,正是常羊山最郁郁蔥蔥的時候。
神農氏就居住在這裏,刑天覺得自己有必要去見一次神農氏,向這位仁慈的族長傾訴自己的遭遇。
他不恨雲川了。
因爲他發現,雲川可能真的不是燒毀了他與烈山部的罪惡元兇,無論如何,燒毀他部落的人應該一定是軒轅。
也必須是軒轅。
雲川的膽子太小,連野戰都不敢,就知道躲在那個島上用巨大的竹箭禦敵。
像半夜偷偷摸摸的去燒他部落的事情,怎麽想都該是軒轅才能做的出來的事情。
其實,這事已經不那麽重要了,從軒轅躲在暗處攔住他,并且突襲他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軒轅将是他一生的死敵。
刑天來的時候帶着一群最厲害的族人,沒想到天亮之後,就剩下他一個人了。
強烈的挫敗感讓爬上岸的刑天在第一時間就仰天長嘯。
“啊——”
“啊——”
“啊——”
三聲咆哮之後,刑天終于覺得舒服些了,摸一摸癟癟的肚子,邁開腿向常羊山走去。
才走了幾步,就覺得雙腿發軟,他停下腳步,随便抓了兩把草塞嘴裏,嚼幾下吞咽下去,繼續趕路。
直到兩匹灰色的狼悄無聲息的一前一後堵住他的時候,刑天才發現事情有些不對。
趁着狼還沒有張嘴嚎叫呼喚更多同伴的時候,刑天無力的倒在地上,身體微微蜷縮,将肥碩的屁股放在最顯眼的位置上。
果然,這兩匹狼見獵物已經受傷了,且倒在了地上,也就放棄了召喚同伴的相法,不約而同的撲向了肥碩的刑天。
一匹狼的大嘴狠狠地咬在刑天肥碩的屁股上,刑天不等這匹狼開始撕咬,就忍着痛坐了起來,一瞬間,就用屁股重重地壓住了這匹狼。
而他的雙手,卻已經死死地掐住了另外一匹狼的咽喉。
此刻,刑天那雙漆黑的眼睛裏,再沒了半分軟弱與憤怒,隻剩下狂暴與沉靜。
他粗大的手指刺穿了那頭狼的咽喉,在掰斷狼的嘴巴之後,刑天也不理睬那匹被他坐在屁股下邊的狼,而是低聲咆哮一聲,就咬住了狼的咽喉,撕咬幾下之後,就咬斷了狼脖子上的血管,滾燙的狼血大股大股的噴進了他的嘴巴,他不怒反喜,已經被寒冷的河水浸泡了半夜的身體,實在是太需要這些熱食了。
随着更多的狼血被他吞進肚子,剛才還在掙紮的狼慢慢的平息了下來。
滿頭滿臉都被狼血糊滿的刑天,慢慢丢下手上的狼,低頭看着那個腦袋被他坐在屁股下邊,依舊不肯松口的狼。
此時,他的屁股已經快要不成了,被這匹狼的爪子抓的血淋淋的。
刑天獰笑着抓住狼的爪子,随意的掰斷,直到四隻爪子全部呈直角翻折且露出被血染紅的骨頭。
刑天這才擡起屁股,冷漠的看着這頭嘴裏還咬着他一塊肉的狼。
剛才這一番劇烈的掙紮,那塊肉終于被狼給咬下來了。
爲了防止狼把他的肉給吞了,刑天抓住了狼嘴,用力把它的嘴巴掰開到最大,最後再一用力,這匹狼的嘴巴就永遠的合不上了。
刑天小心的取出狼嘴裏那塊核桃大小的肉,往屁股上安了兩次,肉塊都掉了下來。
眼見這塊肉,将要永遠的離開自己的身體,刑天張開嘴巴把肉丢進大嘴裏,細細的咀嚼後,吞了下去。
肉有些少,刑天還是感到饑餓,剛才那頓狼血隻能解解他的饑渴。
嘴巴被掰開,四肢被掰斷的狼依舊活着,刑天蹲下來,雙手扯着狼肚子上的皮,再發一次力,這匹狼肚子上的皮就被他生生的給扯開了,露出五顔六色的内髒。
推開狼的肝肺,刑天找到了那顆依舊在劇烈跳動的狼心,單手就連着一根很大的血管給扯出來了。
他先是吸吮了血管裏儲存的狼血,然後一口口的把溫熱的狼心給吃了。
吃了一顆狼心刑天依舊不滿足,依法施爲扯開了另一匹狼的肚皮,隻是這隻狼的心不再跳動了。
刑天也不顧這麽多,就摘下狼心,站起身,一邊吃着狼心,一邊一瘸一拐的繼續向常羊山走去。
對他來說,殺狼容易,可是,如何才能說服那個固執的老頭子才是真正的考驗。
獻上禮物?
部族的人已經不多了,而糧食還奇缺,可惜雲川送來的那兩個美人了,如果那兩個美人沒有被軒轅搶走,這時候就該能派上用場。
直到狼心被吃完了,刑天心中還是沒有計較。
萬般無奈之下,刑天覺得隻能再爲那個老頭子做一首歌。
“上一次做了《扶犁》,老頭子那麽高興,這一次是不是應該再做一首《豐收》呢?”
想到這裏,刑天就張開血糊糊的嘴巴,對着常羊山高歌道:“啊——我把大鼓敲得咚咚響,好偉大呵!又钜麗呵!擺起我們的小鼓和大鼓。鼓的聲音和美又洪亮——”
(史書曰:刑天乃是一位多才多藝的能臣,曾經爲神農氏作歌《扶犁》《豐收》,收錄于他個人的詩歌集《蔔謀》,以歌頌當時人民幸福快樂的生活。)
刑天真的很不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