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明珠分辯得振振有詞,滔滔不絕。
“好了,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這五個人同受害人耳冬梅之間有利害關系,證言不足爲信,是吧?”
吳笑卿打斷了柯明珠的不絕辯解,總結道。
“是,是,民婦正是這個意思……”柯明珠想要繼續說下去。
吳笑卿轉而問向柯明珠的狀師萬花筒:“萬狀師,你有什麽意見?”
萬花筒道:“禀告大人,小人的意見同柯明珠的意見一緻。這些證人都是同耳東梅有利害關系的,他們的證言并不真實,真實情況應如柯明珠所言。”
吳笑卿問馬二花:“馬捕頭,你對于人犯柯明珠及其狀師的意見,有何回應?”
“報告審理員,本捕頭想繼續舉證,因爲接下來的證據自然會與前面的證據相互印證,自洽的證明人犯柯明珠的犯罪事實。”
聽了馬二花這話,吳笑天不由得眼睛亮了亮。
花妹妹好有自信啊!
你辯解什麽都沒用!
我自用證據說話。
你不是說這些人的證言是有利害的,不可信嗎?
我舉更多的證據來将死你!
證據之間前後印證,形成證據鏈,看你哪裏跑?
“好,馬捕頭,那你繼續舉證。”吳笑卿指揮道。
“下面舉一組證據:……”
這組證據又是五個人的證人證言。
這五個人的證言,吳笑天聽着有點覺得不靠譜。
有兩個證人是打鬥之後,人員受傷了才來到現場的。
有一個是打鬥開始之前在現場,打鬥之到了關鍵時刻,正要發生傷人之際,閃身入了房屋,沒有看到關鍵時刻的。
最後兩個證人,證實的情況同剛一組五個證人證實的大同小異。
也大緻說柯明珠持刀傷了人,但就是細節上,無法清晣的相互印證。
“這組證據舉據完畢,請質證。”馬二花道。
“柯明珠,你對該組證據有什麽意見?”吳笑卿問。
“有!”
柯明珠對那兩個指證她的證人證言予以否認,指出他們兩個也是幫耳冬梅方說話的,說出來的話一點也不可信。
吳笑卿又問狀師意見,狀師又道:“尊重柯明珠的意見。該兩名證人的證言同事實不符,真實情況應以柯明珠說的爲準。至于其他證言,則無法證實柯明珠有傷人。”
吳笑卿又問馬二花有何回應。
馬二花道:“本捕頭想指出的是,剛才所舉中的證人張寒是人犯柯明珠的丈夫。他也指證柯明珠持刀傷害了耳冬梅。”
旁聽席上突然有把男人的聲音響起:“那都是捕快們引誘我做的口供!”
“下面的人,肅靜!”吳笑卿說道。
下面人還是吵雜。
吳笑卿一拍驚堂木,全場再度靜了下來。
吳笑天卻已對剛才旁聽席上的男人說話和吵雜聲所吸引。
難道說話的男人是柯明珠的丈夫張寒?
張寒的口供是捕快們誘供出來的?
怎麽誘供?
吳笑天禁不住浮想聯翩。
莫非是以他老婆出軌爲由,使出激将法,讓他指證了自己的老婆?
一定是了,還有什麽比戴綠帽子更加難以讓男人無法忍受的?!
“繼續舉證。”吳笑卿道。
“下面繼續舉證。
舉一組證據:……”
馬二花将剩下的證據一股腦兒全舉了出來。
這一組證據十分龐雜,有十幾個之多。
馬二花噼哩啪啦讀下來,吳笑天一時間也記不齊全。
這筆錄怎麽做呢?
吳笑天簡筆做了幾個證據,就再也跟不下去,隻得停下筆來,靜靜傾聽。
看看馬二花讀完之後,有什麽好的指示。
那人犯柯明珠拉長耳朵傾聽,狀師萬花筒則是淡定自如的坐着。
審理署的書記員小吉,停下手來,隻是等待。
她也記錄不下去了?
吳笑天慶幸,天下能力不足的,不止自己一個人啊!
審理員吳笑卿不太耐煩的聽着,似乎是在嫌棄馬二花讀得太多,太詳細。
下面旁聽之人,倒是安靜的聽着。
馬二花一口氣念完,然後道:“這組證據舉證到這裏,請質證。”
吳笑天見馬二花讀完,趕緊低聲問:“馬捕頭,這麽多證據,該怎麽樣記錄?”
馬二花低聲回道:“有兩個方法。
如果你懶,舉證部分,你直接寫‘舉證證據(略,詳見審查意見)。
如果你勤,舉證部分,你可摘錄下證據名稱,再勤,後面加上簡要證明的内容。”
吳笑天還是覺得第一個證據好。
但若是如此,先前舉證即是如此好了。
事到如今,還是摘錄個證據名稱吧。
但庭審并不會等待吳笑天記錄。
在吳笑天抄證據名稱的時候,庭審繼續進行。
吳笑卿:“下面質證。人犯柯明珠,你對捕頭所舉這一組證據,有什麽意見?”
柯明珠道:“報告大人,剛才捕頭一口氣念得太多,民婦有許多沒有聽清楚,也沒有聽明白,故而不知道如何發表意見。”
吳笑卿道:“剛才這組證據,主要是物證、書證、現場勘察筆錄、鑒定結論、指認及辯認筆錄等,剛才捕頭說了,這些綜合印證了你的犯罪事實。”
“大人明鑒,絕非如此,剛才這些,民婦也聽了些,都沒有說到民婦有砍傷人的,民婦是無罪的。”柯明珠張口反對。
“萬狀師,你有什麽意見?”吳笑卿轉問狀師萬花筒。
萬花筒道:“有。
首先,本狀師同意我當事人柯明珠的意見。
其次,就剛才捕頭所舉這一組證據發表如下意見。
第一,對戶籍證明,沒有異議。
第二,對抓捕經過,有異議。抓捕經過并不能證明我當事人傷了人,恰恰證明捕快們抓錯了人,捕快們是事後到達現場的,他們隻是憑借耳東梅方的哭訴才以爲我當事人是故意傷了人,但實際上并非如此,我當事人是被誣陷的。
第三,對指紋鑒定有意見。雖然是所繳獲的刀具刀柄上發現了我當事人的指紋,但這隻能說明這刀我當事人接觸過,不能證明我當事人拿了這刀去捅人。若是能證明捅了人,那麽很荒誕,難道我現在去拿拿那刀,留下來指紋,就能說明我拿刀捅了人?顯然不是!
第四,……”
吳笑天訝異起來。
想不到這萬狀師這一次如此多意見。
先前都是同意她當事人意見的,而這次,除了同意當事人的意見,還就每個新舉的意見逐一發表了意見。
她居然記得這麽多證據,還似乎很有道理的辯駁着。
這記憶力,這論辯能力,吳笑天有點自慚不如了。
自己連記錄尚且手忙腳亂,不知所措的,人家是口才如同機關槍連發,一開不可收拾。
關鍵是,說的每一個地方,似乎都有道理。
至于你覺得不對勁,也有幾分言之成理。
吳笑天抄寫證據目錄,想要接着記錄這人犯及狀師的意見,卻是發現,狀師的長篇大論,他記得後面,忘了前面。
吳笑天忽然想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狀師說了這麽多,萬一自己和審理署的書記員都沒有記下來,沒有形成書面材料,這狀師說了豈不是白說?
審理員能聽見、記下這麽多東西嗎?
不過吳笑天瞅瞅人家審理署的書記員,那記錄是不慌不忙,從容不迫的。
同在一個庭審中記錄,自己身爲男兒身,手忙腳亂、不知所措;人家是女兒态,從容淡定、閑庭信步般。
真的是汗顔啊!
“質證意見簡明扼要些啊!”審理員吳笑卿打斷提醒。
那萬花筒道聲是,但發表意見依舊是不緊不慢,有條不紊。
這份沉着冷靜,又是令吳笑天心中暗暗佩服。
不過,吳笑天已經看出來了,其實這萬花筒的質證意見,早已經用紙寫好,她此刻不過是照本宣科讀出來的。
足見她庭前是作了準備的。
“質證意見要圍繞三性,你簡單講講是不是真實的,合不合朝廷律法,是否同待證事實有關就行了。不必太長篇大論。”
吳笑卿再次提示。
狀師萬花筒又說是,然後一下子加快了語速,幾個證據質證一下說完了。
超簡單,超快。
吳笑聽得一陣愕然。
這麽敷衍了事也行?
“報告大人,本狀師質證完畢。”萬花筒最後道。
“好,捕頭有何回應?”吳笑卿問。
吳笑天不禁期待起馬二花的有力回應。
人家狀師說了那麽多證據問題,自己人也應該作出合理解釋吧?
“有。
這些證據都是捕快們按照朝廷律法所獲取的,應當采納。
對于這些證據,我們應該綜合考量運用,而不應該割裂起來應用。證據之間相互印證,形成完整有力的證據鏈,足以證明指控事實。
人犯及其狀師的質證意見,同綜合證實的犯罪事實不符,不應采納。”
馬二花不卑不亢,理性平和的說道,絲毫沒有受人犯柯明珠及其狀師的意見和态度所影響。
雖然是簡簡數句,落在吳笑天耳朵裏,卻細味似乎是能反駁一切的。
“捕頭,你方還有什麽證據要舉的沒有?”吳笑卿待馬二花說完便問。
“報告大人,我方已經舉證完畢。”馬二花說道。
“人犯柯明珠,你有什麽證據向審理署提供的沒有?”吳笑卿轉問。
柯明珠不由得愣了愣,沒有想到審理員會問她這個:“證據?”
“就是書證、物證的,有什麽需要向我們提供的?”吳笑卿道。
“沒有。”
柯明珠慘淡一笑,自己被捕快當場抓進了牢獄。
入牢獄,那是孑然一身進去的,哪裏來什麽證據?
吳笑卿目前掃向狀師萬花筒:“萬狀師,你有什麽證據要提供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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