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妃鴻彎腰,伸手擡起他的下巴,強迫他盯着自己,然後問:“怎麽?不想理我了?”
“…沒有…我是覺得尴尬…”
畢竟不是重案組之虎曹達華,這種事,他沒啥經驗。
俞妃鴻笑了笑:“不想親我了?”
大林子是直男沒錯,但這種時候,他要是不知道做什麽,那可以一頭撞死了…
二十分鍾後,兩人下樓…
當然,另一方面時間也不允許…
畢竟樓下一堆人等着呢。
……
“這次代言隻有一年,算是短期合作…”
“康師傅飲品一般簽代言人都是一年,這次簽了你跟林JJ,主要是看上了你在大陸強大的人氣!”
車裏,趙姗在旁邊科普這次拍廣告的資料。
還說了,本來想請羽泉,但是看了沈林的長相後,臨時更換了…
——我不懂音樂。但你想,看他們倆這長相,還能混出來,你覺得他們的音樂怎麽樣?
絕對的實力派!
嗯,實力派不好接代言…
“那林JJ呢?”
“他是公司幫着争取的…對了,《江南》這首歌真的爆火!”
“…說明聽衆都是有耳朵的!”
“林JJ挺感謝你的,聽說是你建議内地主打換成《江南》?”
“…嗯,他那張專輯,《江南》的演唱難度最低,《美人魚》真假音轉換要求太高,《害怕》音域太寬,不利于傳唱…”
“你别跟我說這些,你說我也聽不懂…待會JJ來了,你自己跟他聊。對了,過兩天,金曲獎頒獎你得去啊!”
沈林總算來了一點興緻:“怎麽?拿獎了嗎?”
“入圍了最佳新人、《改變自己》入圍了最佳編曲,《二十》入圍了最佳國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不出意外,最佳新人應該是你…”
“我也覺得不會出意外…”
趙姗笑了笑:“還有件事。”
“什麽事?”
“《北京童話》票房大賣,公司想把《香火》也發行一下…”
“怎麽想一出是一出?《香火》跟《北京童話》一樣嗎?那是标準的文藝片…”
趙姗沒理他:“想讓你創作一首歌…”
《北京童話》大賣,《童話》這首歌加上原著小說賣了110萬冊,這兩項因素的加持固然很重要…
第三項則是俞妃鴻的人氣!
《金枝欲孽》的影響力确實很給力…
當然,電影本身很值得一看也是很重要原因,
沒見周黎明評價:雖然很多地方相當的老套,俗套,但生命的悲歌,總能打動人。
這些都是不可複制的助力,你讓沈林怎麽套用在《香火》身上?
不過,創作一首歌,他還真有想法。
原時空,日苯有個僧人叫藥師寺寬邦,他有一首《般若心經》,曲調中正平和,編曲也不複雜,主旋律隻有一個音,如同誦經,但通過配樂把本來略感枯燥的佛經形成遞進,逐漸加入非洲鼓和和聲,聽完内心平靜中帶着感動。
就它吧!
“寫歌可以,我剛好想把《般若心經》加上旋律…”
“…《般若心經》?”
“嗯…你放心,我做出來之後肯定很好聽。”
……
深圳的票房一般排名全國前四…
插一句,排第五的要麽是成都,要麽是武漢。
深圳院線挺多,沈林先去了嘉禾院線,
嘉禾深圳影院,是目前深圳最大的電影院,沈林下車,然後一群安保人員圍了過來…
粉絲太多!
霸占了整個嘉禾影城。
看規模,絕對比昨天在廣州的人多。
真的是簇擁着沈林走進影院。
後台,林JJ早就來了,他見到沈林,很開心,兩人交流了一下,然後決定待會互相唱對方的歌…
而且林JJ自信滿滿‘你的歌我都會唱!’
既然這樣,那…大林子就不客氣了。
現場直接布置成小型音樂會,大林子上台本來還想說兩句感謝的話,一幫粉絲啊啊亂叫,他幹脆不整這些了,舉起話筒:“大家都看了《北京童話》了嘛?”
“看了!”
“那你們怎麽還來?爲了我二刷?”
“對!”
“謝謝大家…覺得電影怎麽樣?是不是值得買票?”
“是!”
“有沒有推薦給身邊的朋友?”
“有!”
“那…那我唱首歌好不好?”
“好!”
沈林接過工作人員遞來的吉他,自彈自唱了‘一萬次悲傷’還有‘一首簡單的歌’…
“還想聽什麽?”
“《童話》!”
“《倔強》!”
“《我相信》!”
“咳咳…說《我相信》的是誰?給我站出來…你怎麽這麽秀?蒂花之秀都沒你秀,《我相信》這個歌是我在錄音棚,一句一句頂上的,我從來不敢唱現場…不過,既然你麽要聽,那就讓我的好朋友林駿傑給大家唱吧…”
然後林JJ被迫營業…
林JJ的先天條件就非常優秀,柔美男聲本來就是主流市場稀缺的類型,能保證質量的話基本是出一個火一個——比方說張信哲。
更難得的林JJ他不是雌雄難辨的那種柔,帶點沙沙的磁性,辨識度高,起碼一聽知道是個男孩子。
而且給人一種舒服的幹淨感覺…
難怪畢曉世一直很依賴他。
“林JJ跟我都是海蝶音樂的…什麽,唱一首JJ的歌?那我唱《翅膀》吧…我特别喜歡這首歌!”
‘用你給我的翅膀飛,我懂這不是傷悲,再高都不會累…’
……
畢竟是電影宣傳,唱完歌,還得回答記者提問:
“《北京童話》首周票房過千萬,你有什麽想說的?”
“…我覺得觀衆還是願意進影院支持質量不錯的電影的!”
“你覺得《北京童話》票房拿給大賣的原因是什麽?”
沈林笑了笑:“我哪知道,我要是能掐會算,早就發财了…”
“網上很多人說《北京童話》都是你的粉絲買票,并不是因爲電影本身,你怎麽看這種觀點?”
沈林輕輕搖頭:“我覺得還蠻可笑的,照這個理論,電影就不應該請明星出演…廣告也不應該請代言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