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唔……”
扭動的麻布袋,不斷傳出聲響,很小,走近才能聽到。
一襲正裝,英氣逼人的十三妹,落後潘浩東半個身位,看了眼蠕蟲般扭動的麻袋,回眸吩咐道:“把袋子打開。”
“是。”
胖妹、刀妹迅速上前,解開麻布袋。
很快,鼻青臉腫的潇灑、刀疤兩人,便露出了頭。
“砵蘭街十三妹!”
都是在道上混的,潇灑自然認得十三妹,見大名鼎鼎的妹姐,待在一個男人身邊,不由得皺起眉頭。
“妹姐,你們這是什麽意思?”
無人回應。
氣氛有些尴尬,潇灑心裏咯噔一下,意識到情況不妙,連忙擠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賠笑道:“妹姐,雖然不知道我在什麽地方得您和這位先生,不過還請兩位高擡貴手,我願意賠罪、賠錢,當然下跪也可以的……”
“讓他閉嘴。”
潘浩東一聲令下。
胖妹迅速将扯出的臭襪子,粗暴的塞回潇灑嘴裏,潇灑一點反抗的餘地都沒有,這姑娘臂力大的驚人。
沒有七八個混混,都近不了她身。
“刀疤,給你兩個選擇。”
“一陪你老大爲港島填海造陸做份貢獻。”
潘浩東指了指身後的貨車和木桶,所謂的‘填海造陸’很明顯就是把他們塞進大木桶,灌上水泥,然後滾進海底。
刀疤吓得虎軀一顫,旁邊的潇灑哥,更是驚得冷汗直冒。
小弟刀疤有的選,他可沒得選,在明知要被做成水泥墩子的情況下,潇灑不知道哪來的力氣,竟然掙脫身上的繩子從地上蹿了起來。
胖妹跨出一個健步,上去就一擊重拳,就見潇灑的腦袋向後仰去,在強大的沖擊力作用下,潇灑的身子拔地而起,‘嘭’地一聲重摔在地。
刀妹更狠。
在潇灑倒地的刹那,便迅速上前,用刀挑斷了他的腳筋。
看着熟練的動作,以前沒少幹這種事。
大熱天,刀疤竟然吓得渾身抖索,連潘浩東第二個選項是什麽都沒聽,便顫顫巍巍的說道:“我選二。”
“很好。”
潘浩東咧嘴一笑,轉頭吩咐道:“刀妹,割開刀疤身上的繩子,然後把刀給他。”
“是。”
刀妹很聽話。
按照殺神的吩咐,割繩遞刀,沒有絲毫猶豫。
她和胖妹都是十三妹的屬下,聽大姐男人的吩咐,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事,不聽就等着穿小鞋吧!
“大哥,你想要我做什麽?”
刀疤隐隐意識到什麽,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下往下冒。
“殺了潇灑。”
說着,潘浩東沖着十三妹打了個響指,十三妹則沖着胖妹招了招手,比較機靈的胖妹,迅速跑回車内,取出一台攝像機扛在肩上,對準持刀的刀疤和潇灑。
“大、大哥,潇灑是我老大,小弟殺大哥,這要是傳出去,以後哪還有我立、立足之地啊?”
刀疤顫顫巍巍的說道。
潘浩東沒有回話,隻是冷冰冰的盯着刀疤。
要不是念及刀疤良心未泯,在連累朱婉芳受迫之後,幫阿芳說了幾句話,他根本不會和刀疤廢話。
反正木桶和水泥都準備好了。
一個水泥墩子是做,兩個也是做,完全沒必要多費口舌。
他終究不是混江湖的,狠不下心來濫殺。
不過他不行,十三妹可以,胖妹和刀妹也可以,有的是人代勞。
被五雙眼睛死死盯着,刀疤即便在不願意以下犯上,亦不得不做出選擇,老大死總比自己跟着死好。
所謂好死不如賴活着。
一個人死,總好過兩個人。
“老大,别怪我。”
無視潇灑怒不可遏的吃人眼神,刀疤閉上眼睛,一連捅了潇灑十幾刀。
等睜開眼睛時,潇灑已然死在血泊中。
這時,潘浩東示意胖妹關掉攝像機,取出裏面的錄影帶,說道:“刀疤,我想你一定很疑惑,我爲什麽要你殺潇灑,現在就給你解惑。”
“我是朱婉芳的哥哥,你對阿芳的追求,不僅讓阿芳很困擾,還給她帶來了災禍,若非我及時出現,她就要下海做小姐了。”
“我本想幹掉你和潇灑,不過阿芳說,她被潇灑訛錢的時候,你幫她說過一句好話,追求她的時候,也沒使用強硬手段,所以才會放你一馬。”
“不過……”
說到這,潘浩東話鋒一轉:“我既然答應過阿芳,要讓你和潇灑消失,就絕不會食言,所以……”
“我也要死對嗎?”
得知事情始末,刀疤神色十分懊悔,當初若是忍住火氣,不跟朱婉芳的同學争風吃醋,那麽該同學就不會被車撞死,阿芳也不會被警方帶去警署指認自己。
後面雜七雜八的事情,統統都不會發生。
隻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藥。
有些事一旦發生,就再也無法挽回。
潇灑該死,他也該死。
“當然不是,我說了放你一馬,一定會言而有信,不過港城你不能再呆了,等你把你大哥潇灑的屍首處理幹淨,我會派人送你去非洲,那是一片未經開發的處女地,有很多發展機會。”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一定能獲得更好的發展。”
“以後,就不要想着回來,這卷錄像帶我會永遠保留着,隻要你敢飛回來,那麽帶子就會跟着流傳出去,到時會發生什麽事,不用我多說了吧!”
說完,潘浩東轉身面對十三妹,安排道:“回去把帶子多複印幾份。”
“嗯~~”
十三妹微微點頭。
她很喜歡潘浩東的處事方法,兌現承諾的同時,又不用弄髒自己的手,就連她們的手都沒有弄髒。
雖說人是她派人綁來的。
不過殺人的是刀疤,處理屍首是刀疤,所有事都是刀疤做的,和他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隻要握着這卷錄像帶,刀疤就會跟狗一樣聽話,老老實實呆在非洲這塊不毛之地,一輩子都不敢飛回來探親,就跟死在外面一樣。
本着對朱婉芳的愧疚,最後的收尾工作,刀疤做的異常精細,連荒地上的血迹,都被他用海水沖淡了。
之後,還用木棍把地翻了一遍,并從海邊撿回幾條臭魚,半掩半埋。
這樣,就算不小心有人路過,發現泥裏滲着血,也不會多想,隻會認爲有人在這殺魚搞野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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