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那警員的解釋,唐小娟和晶晶,也明白了他們的來意。
唐小娟當即從身上,拿出自己的工作證:“你好,我是一位醫生,這是晶晶,我的妹妹。這位則是……我的病人,李曉燕。”
她給小花安排了“病人”的身份。
還好,小花并不是警方關注的重點,再加上唐小娟确實是醫生,上次李曉燕又來過,和唐小娟交接過一些治療上的手續,所以唐小娟這裏正好有關于李曉燕的身份證明。
那兩個警員,看了一下證明之後,點點頭,便不再關注小花。
而我的身份,上次買房的時候,那個房地産中介,也幫我安排的妥妥當當,這兩個警員,也沒有查出漏洞來。
而且他們主要是查“殺人案”相關的線索,比如說我家裏有沒有藏着兇器之類的,至于身份什麽的,反倒不在他們的關注範圍内。
那兩個女警員查了一會兒,将房間的上上下下、裏裏外外,都查詢了一遍,結果很明顯,因爲魔铠的掩飾,她們根本就查詢不到任何的線索。
“除了地下,好像金屬含量普遍超标以外,其他地方,并沒有異常。”一個女警看了看手中的儀器,說。
哦?
看來,那個儀器是用來檢測金屬含量的。
地面上所謂的“金屬超标”,指的就是魔铠了。
現在的魔铠,已經和整個地面,融爲一體,那把手槍也被藏在了裏面。
見他們查詢不到任何訊息,唐小娟松了口氣,正準備送客。
但就在這時候,卻隻見其中的一個警員,看着我,說:“姜先生,我們想請你回局裏一趟,錄一下筆錄,以及其他的調查,請你協助配合一下。”
還要讓我跟他們去局裏錄筆錄?
還有其他的調查?
唐小娟一聽,急了:“這裏,不是一樣可以錄筆錄麽?”
“唐小姐,我們需要容貌取證,以及抽血化驗,你作爲醫生,應該知道,兇殺案的話,還需要有血型DNA對比的這些環節。”那警員緩緩說着,目光一直不離我的身上。
果然。
唐小娟搖了搖頭:“就算你們要抽血化驗,那也需要讓專業的醫院來做,我們才能答應。”
警員繼續回答:“唐小姐放心,我們的醫生,肯定是有資曆的,要不然,唐小姐可以和我們一起前往。”
“可是……”唐小娟還想要再說,我制止了她:“算了,我跟他們去一趟。”
我說着:“你先忙公司的事情,反正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沒做過壞事,也不怕他們調查。”
“恩。”唐小娟也無奈的歎了口氣:“那你去吧,我這就給你安排律師。反正目前,他們沒有足夠證據的話,也沒辦法拘押你。”
我們現在,錢已經不是問題,請個律師什麽的,還是很請得起的。
我和唐小娟說完話,也看向晶晶,說:“小花,你呆在家裏,别動,不要出門。”
我這話,看起來是說給晶晶聽的,實際上,是說給小花聽的,畢竟現在,小花還是唐小娟名義上的病人。
小花是個式神,對于人類的許多事情,并沒有特定的了解,在她的世界裏,隻有對與不對。
如果她覺得,這些警員的做事方式不對,甚至可能一刀殺了他們。
所以我必須提醒她。
“那姜先生,請吧。”一個警員伸手示意我。
我吩咐完小花,跟在警員的身後,坐進了警車,被兩個女警員一左一右,将我夾在了中間。
車子随即啓動,揚長而去。
而此時,在我的控制下,兩隻機械蜘蛛,早就不着痕迹的跟了上來,爬上了警車。
……
警車進入一套有着荷槍實彈警衛守護的院子裏,在一棟威武雄壯的大樓面前停了下來。
“姜先生,請下車吧。”那個男警員說着,對着身後一點頭,兩個女警員立即讓開位置。
我跟着下了車,在他們的帶領下,進入了警局。
首先,是面部識别,将我的面部特征,錄入了警方的系統中。
随後,又有一個穿着白大褂的人過來,給我看了一下她的身份,便抽了我一管血。
“姜先生,現在,請在等候區等待。”那個警員示意那兩個女警員,把我“押到”了等候區。
所謂的等候區,是個長長的通道,隻有一排硬闆凳,一端堵死,顯然是爲了防止有人逃跑。
對于這些,我并沒有很在意:反正我沒打算逃跑。
說實話,人界,也有人界的“規則”,律法就是規則。
就好比玩遊戲,必須遵循遊戲的設定一樣,對于這些人類律法的代表者,我也必須遵守其中的規定。
如果我想要用暴力破壞遊戲規則,那至少我有足夠的實力。
而我現在,充其量隻算一個“人民币玩家”,而是沒有充錢的那種,除非我恢複“仙”的力量,才能夠橫行無忌,類似于遊戲裏的“外挂者”。
正當我以爲什麽事情也不會發生,正悠閑的坐在椅子上,左看看右看看呢,就聽到頭頂的廣播裏,忽然傳來了一個聲音:
“警告,警告,發現全球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出現在本警局!警告,警告,發現全球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出現在本警局!”
一連播了好幾遍。
哦?
世界十大通緝要犯之一?
這是個牛逼人物啊。
我心裏想着,站起來,正要去看看熱鬧,就見到一隊荷槍實彈的衛兵,手裏持着槍,猛地出現在了我的面前,一個個端起槍,瞄準我!
這!
我身邊的那兩個女警員,見到他們的舉動,也立馬反應過來,各自從腰上拔出手槍,對準了我。
“不許動!”
很快,一個看起來有些身份的男子,一臉威嚴的出現在我們的面前,目光落到我的身上:“經過容貌鑒定,這人就是全球最大的殺手組織——刺龍的頭目之一,十大通緝要犯其中的一個,叫作姜四!抓住他!”
額……
我明白,爲什麽要把槍對準我了。
原來,我就是那個十大通緝要犯之一。
殺手組織,本來就是遊離在律法之外的東西,所有殺手組織的會長,那基本都挂了個“通緝要犯”的名頭,隻是并沒有誰,真正的抓到過。
而我現在,算是落單了,不好不巧,正好被查到。
這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