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福寺的文僧雖然多達百人,但是一口氣被衙門抓起來四五個也是大事,若是連人都要不出來,他宗真在寺裏就沒必要混下去了。哪知楊承祖冷笑道:“要人?這個恐怕有點麻煩,回頭去衙門口,找縣尊要人吧。不過能不能要出來,那可就兩說了。”
“楊百宰,您這是什麽意思?我的幾個師弟縱然言語冒犯,但并無大惡,僧門之内,自有戒律院維持清規,把他們扭送官府是何道理?難道他們身犯了什麽王法麽?”
楊承祖道:“算你說對了,你的幾個師弟,包括你在内,全都身犯了王法。你要是執迷不悟,今天我就再多鎖一個和尚,也沒什麽要緊。我來問你,你們是不是說過,鐵姑娘與苗氏夫人身有慧根,要把她們帶到五竹庵出家爲尼的話?”
這事上宗真沒什麽抵賴的地步,再者他也不認爲有必要抵賴,點頭道:“不錯,貧僧是說過這話。她們兩人本就與佛門有緣,隻是這滾滾紅塵迷了她們的雙眼,使她們不辨是非,不明好惡,正該帶到庵堂裏晝夜誦經,早日得悟正道,才能得脫輪回之苦,這是一大善舉,怎麽成了過惡,更不曾幹犯律條啊。”
楊承祖哼了一聲“不犯律條?拿根燈草說的輕巧,洪武爺爺當年曾下明诏: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爲尼姑女冠。這兩人,哪個年滿四十了?還是你們這些和尚是把兩人的年歲加到一起算的?你還敢說你們沒違反大明律例,敢情洪武爺爺的話,你們可以當耳旁風的麽?”
這便是昨天陶仲文聽了這段事情以後,幫着楊承祖參詳的主意,他是吏員出身,于這些規條上最是精通不過,這一點比起楊承祖可要強出許多。
眼下的大明朝,大明律是寫出來讓人看的,不是讓人遵守的,真要是事事按大明律,那人就沒法活了。尤其在明朝的司法體系中,又講一個春秋決獄,就是用春秋大義,乃至孔孟、朱熹等聖人的言論代替法條,作爲斷案标準。
比如殺人償命,可如果有人說,這個人言語間辱及先父,我作爲人子不能忍受這種屈辱,故此将他殺死。這個在大明朝,如果主審官有心開脫,就可能用孝來對抗法,最終免去這人的死罪。
這也是文官們的一種默契,因爲能解釋這種經義的隻有文人,他們把持住這個權力,就等于間接拿住了司法,于實踐中讓自己的權柄無限擴大,所謂破家知縣滅門太守,就是因爲他們掌握着裁斷權。所以某些作品裏,穿越衆主人公拿着一本大明律在公堂上雄辯滔滔,最終幫人打赢官司的事,實際上很難發生。隻要知縣一拍驚堂,壓根不認可大明律,你又有什麽辦法?
也正因爲這種風氣在,對于大明律都沒多少人去認真研讀,更何況洪武爺的話?可問題在于,大明朝的特點是,洪武爺的話,是完全可以當法律用的,這一點可以看明大诰。
由于時代的特殊性,那些話到了正德十四年未必适用,大家在實際的司法中,也不去理那些話,可是沒一個人會主動提出來,把那些話剔除。也就是說那些過時的法條,會一直當做法條存在,隻是看你用不用它。
像楊承祖别看是錦衣衛,可是連大明律都記不全,這種規定他也搞不清楚。但陶仲文不愧是老吏出身,現在一心求仙,進入道門之中,當年的老行當也沒落下,馬上就找到了這條漏洞。宗真是文化僧不假,平日辯論經文也算個能手,每每在寺内舉辦的僧侶辯論會中奪魁,可是這條洪武寶訓他也不知道,結果一下被問了個啞口無言。
你膽子再大,也不能說洪武寶訓不是律法,所以不需要遵守。事實上,皇帝的話,遠遠比成文法的效力更高。他隻得拼命辯解道:“百宰息怒,實在是這個事我等并不知曉,所謂不知者不爲罪……”
“這話你就又錯了。”楊承祖可沒打算就這麽輕松把他放過去,“當年白蓮魔教于山東倡亂,事敗之後妖人大多伏法。然有少數漏之魚,就藏身在十方叢林之内,繼續做着謀大逆的勾當。永樂爺爺曾下令,遍搜北直、山東二省尼姑,以求匪迹。可見這尼姑庵裏,也不是什麽清淨所在,五竹庵能收得鐵姑娘,就能收得其他女人。依本官看來,這五竹庵問題不小,替五竹庵尋訪門人的成福寺,問題也很大,說不定裏面就有什麽勾結白蓮逆黨的奸細藏身。本官自當奏請上官,仔細勘問,免得走脫了幾個妖人,贻害大明朝廷。”
他說的是永樂年追捕白蓮佛母唐賽兒舊事,傳說唐賽兒當年起兵失敗後,就藏身于尼姑之中。于是大明朝遍搜北直、山東兩省尼姑,前後拿獲者過萬,又将其中大部分婚配出去,但依舊沒能捕獲唐賽兒蹤迹。
白蓮教一直是大明的重點防範對象,沾上白蓮的邊,不死也要脫層皮。楊承祖有意把這事往白蓮教上牽連,用後世的話所,就是無限上缸,宗真頓時吓的面如土色,兩腿都有些打顫。
他與五竹庵可是老關系了,自然知道那是什麽地方,那地方可委實禁不起一查啊。雖說跟白蓮教沒什麽關系,可若是查下去,怕是真要砍下幾十顆人頭來,才能了結。這三十畝佛田現在已經變的無足輕重,五竹庵才是必須要蓋住的蓋子。
饒是他向來多智,此時卻已經亂了方寸,隻求把五竹庵蓋住,其他的事都好說。竟是不顧有别人在眼前,撩起僧袍下跪道:“楊大老爺高擡貴手,饒我等出家人一命吧。這三十畝田地貧僧做主,絕對不會再有什麽争端,若是還有人來羅唣,百宰盡管将我拿去,枷号砍頭,任憑發落。五竹庵内,不過是一群可憐的女尼而已,貧僧已性命做保,絕對沒有什麽白蓮逆賊,還望百宰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