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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夢……
夜色已深,星辰隐現。
甯江站在院中,擡頭看着天上的月。
想不到……竟然這麽快,就會在這裏遇到她。
在上一世裏,在雪山深處遇到她的時候,她也已經三十多歲,年近四十了吧?
雖然如此,她的美麗,依舊像是天上的皎月,韶顔雅容。初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在石亭中彈着瑤琴,仿佛是在畫中一般。
他在雪山深處,陪着她度過了三個多月,最後離她而去。那個時候,她的琴聲,在他的身後,哀絕得猶如失孤的落雁。
他知道她在哭,但是他不能不走,隻因爲,如果他繼續待下去,他就再也沒有辦法離開。但是,他必需要往前走,破碎虛空,回到過去,哪怕前路已經迷茫,哪怕已經找不到任何的出路,哪怕墜入那無邊無際的黑暗,他都必須要走下去。
五十六年的光陰,不知多少個日日夜夜。
爲了不讓自己遺忘心中的痛,心中的恨,每個夜裏,他都會不斷的回想着幼時與妹妹的相處。
救回妹妹,是他上一世裏,一生的追求,是他絕不允許自己放棄的唯一目标。
他不會讓任何人拖着自己的腳步,即便那個人是……绮夢。
甚至于,他一年又一年的,在自己腿上割着傷口,五十六道刀疤,代表着他五十六年的折磨和心痛。
唯有那個女子,那個溫柔如水、卻又寂寞如雪的女子,是那五十六年裏,唯一差點讓他駐足、最終卻又匆匆而過的夢。
他來到院中石桌旁,坐在石凳上,攤開一張蜀箋,沾了墨汁,借着月色,在紙上一揮而就。
放下毛筆,他拿起寫上詩句的蜀箋,長長的歎了一口氣。
“哥!”一個聲音卻在他的身後忽的響起,将他吓了一跳。
他蓦地回頭,一張宜喜宜嗔的俏臉出現在他的面前。他輕咳一聲:“小夢……”
此刻的小夢,穿的是寬松的連衣裙,露出白皙的粉頸、精緻而小巧的鎖骨,略彎着腰,可愛的玉兔在襟内輕輕抖動,顯然也是方從榻上爬起,内中未穿胸兜,勻稱的小腳踩在眼中的草地上,裙袂輕飄。
因爲吓到了哥哥,發出的嘻嘻聲在院中回蕩。
“哥哥,”小夢彎着腰,側着腦袋看着哥哥,“你是不是在想湖邊那個姐姐?”
沒有想到竟然連這般單純的妹妹都能看出自己的心思,甯江一時間有些尴尬,趕緊站了起來,道:“胡說……”
小夢立直身子,擡頭注視着哥哥的臉:“小夢看得出來,哥哥喜歡那個姐姐。”
“瞎說什麽呢?”甯江使勁抓了抓她的發髻,“我和她隻是第一次見面,怎麽可能就喜歡人家?不要亂說,快去睡覺。”
小夢雙手合在胸前:“這個就是一見鍾情嗎?”
“鍾你的頭!”甯江叱道,“睡覺去!”
不想再與她談這件事,轉身往自己的屋子走去……喜歡,又或者不喜歡,又能怎樣?
上一世的自己,深深的傷害了她,就那樣離她而去,這一次,又如何有臉前去找她?
——“我是一個不祥的女人,不管是對我……還是對其他人……”
上一世的她,是這般對他說的……但是,绮夢,或許,你真的是一個不祥的人,但是遇到我……才是你的不幸吧?
我怎能容忍自己……再去傷害那樣的你?
小夢回過頭看,看着明顯心神不甯的哥哥,又扭過頭,看向桌上的蜀箋,輕輕的踏前兩步,她将那蜀箋用纖細的手指捏起,在月光下看着上面的詩句,緊接着抿嘴一笑……哥哥喜歡那個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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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州正中央,貫穿整個銅州城的斜川江邊,一座豪華的府邸在夜色下沉靜。
一輛馬車停在了府邸的後院處,提着宮燈的侍女揭開着車簾,淩雲髻的、戴面紗的女子輕柔的下了馬車,她的懷中抱着精緻的瑤琴。
守門的奴仆将門打開些許,躬身說了些什麽,女子輕輕的點了點頭,進入園中。
同一時間,在府邸的正門處,兩名侍衛守着敞開的大門,内頭的正殿裏,一名身穿錦衣的男子坐在紫漆大椅上,聽着下方某人的話語。那人拜倒在地,低聲說話,錦衣的王者時不時的問上幾句,最後皺了皺眉:“趙捕頭,按你所告,你實際上也無确鑿證據能夠證明,曹知縣确實爲你所說那人所害。”
下方拜倒的捕頭道:“曹大人對某有知遇之恩,如果他還活着,某無論如何要将他找出,如果他已死了,某更是要爲他讨個公道。王爺如果不相信某的話,某有一法,必能找出那厮的破綻。”
錦衣的王者道:“你且說來聽聽!”
那捕頭伏在地上低聲細語。
夜色愈發的深濃,後園中的女子在她的閨房中,放下瑤琴,對琴而坐,不由得又想起在湖邊遇到的那個少年,以及那上沖鬥府般的詩歌
——“九萬裏風鵬正舉,風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
她蔥一般的手指,在那根根琴弦上撥弄着。
銅州城的夜晚,如同以往一般的平靜,隻是有什麽東西,正在暗中悄悄的醞釀着。
而遠離銅州城的嶽湖,卻已經卷起了巨大的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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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靠在嶽湖邊的小鎮,萬籁俱靜,唯有夏夜的蟬鳴,以固定的頻率響着。
一名大漢搖搖晃晃的,從屋中出來,站在梧桐樹下,對着樹根解開褲頭,正要釋放體内的壓力,上方隐隐有光芒投下。他疑惑的擡起頭來,緊接着便睜大了眼睛,一顆巨大的火球,猶如墜落的金烏,從昏暗的天空中掉落。
那絢爛的光芒,在他的眼中越來越亮,直至覆蓋了整個小鎮,呼嘯的顫音在天地間彌漫,大漢沖進屋内,對着他的婆娘又吼又叫,抱起床上的嬰兒,想要帶着妻與子逃出小鎮。幾家窗戶打開,有人探出窗口,吃驚地擡頭看着直覆而下的白光。
轟然間的震響,屋檐翻飛,大地崩裂,死亡的轟鳴在大地上回蕩,熾烈的光芒,耀紅了整個嶽湖,緊接着,湖水瘋狂的卷蕩,往地裂湧入。大地震動,一棵棵梧桐樹拔起,往外抛散,在熾光中化爲灰燼。
當知府典宏、郡守萬義康率着大隊趕到時,整個小鎮都已經化作了大坑,湖水不斷的灌入坑中,錢潮江的水位快速下降。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驚人的深坑,頭皮發麻,直說不出話來。
忽的,波濤亂卷的湖水破開,有什麽東西,一步一步,從湖中走出。
那是一個怪物……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從大坑中走出的,是一個塊頭巨大但是滿身黝黑的怪物,額上長着雙角,肌肉仿佛鐵塊。
子不語怪力亂神,雖然民間總是流傳着許多有關于怪物的傳說,但實際上,誰也不曾真正的見過妖怪,然而此時此刻,縱連典宏、萬義康也忍不住在腦海中同時閃過念頭……妖怪?
那怪物看到他們,低吼一聲,便要往另一邊逃去。
“抓住他!”萬義康一聲喝令。
幾名捕快沖了上去,長長的鎖鏈往這怪物身上一套,怪物前反往他們沖來,嘭嘭嘭的氣勁爆響,幾名捕快或以内功,或以橫練,與怪物交手,然而他們打在怪物身上的力道,就如同打在鐵塊上一樣。
撲的一聲,一名捕快竟被這怪物抓住,硬生生撕成了兩半。
典宏眉心祖竅文曲印府綻出文氣,十幾名士兵搶上前去,在知府大人官威的助力下,氣勢陡漲,即便是普通兵士,在這一刻,也力大得能夠劈土斷木,然而,鋒利的刀鋒,銳利的槍尖,劈刺在那怪物身上,竟然隻能在他身上留下淺淺白痕,這怪物漆黑的身體竟是刀槍不入。
那怪物怒吼間搶過一口樸刀,在人群中怒劈,左劈右砍間,血水亂濺,竟是被它以極快的速度殺了五人。
這到底是什麽怪物?衆人又驚又怒。
萬義康一聲大喝,陡然出劍,嘭的一聲,劍光如同遊龍,刺在怪物黑鐵般的身軀上,寶劍劍身快速的曲卷了一下,怪物被震退數尺。緊接着劍鋒連抖,猶如化作七道光芒,嘭嘭嘭嘭嘭嘭嘭,以無法可當的威勢,擊中怪物的各個部位,正是他的家傳劍法“海棠七殺”。
萬義康原本就是武狀元出身,雖然大周王朝重文輕武,但是能夠在衆多的武舉人中脫穎而出,其本領自然也是不用多說。他踏着步法,劍光遊走,又在典宏身爲進士的文氣的助威下,威力倍增。那怪物卻是始終不死,最多隻在身上留下白痕。
原本是漆黑的身軀上,那道道白痕,看得人觸目驚心,隻覺怪異莫名。
忽的,那怪物仗着它強韌至連寶劍也無法傷到的身體,不顧一切的往萬義康撲來。萬義康快速一閃,抛劍,搶槍,奪過一名士兵手中長槍,馬步一紮,一喝一挑,黑影抛起,嘭的一聲砸在地上。周圍的兵士早已知機,十幾把長槍死死的壓制着這怪物,更多的人沖了上來,鐵鏈,枷鎖,層層縛上。
萬義康退到一旁,喘了幾口氣,竟是手臂發麻……這怪物的身軀,簡直比生鐵還硬。
被層層的鐵索綁着,怪物雖然不斷掙紮,卻已脫不了身。在它的後方,讓整個小鎮覆滅的大坑,依舊湖水洶湧,嶽湖的水仍在灌入。典宏移上前來,與萬義康對望一眼,頭皮俱是發麻,兩人爲官多年,就從來沒有遇到這等怪事。
以往用來關押江湖高手的鐵牢籠,從城裏送來,将這怪物關了進去。怪物在鐵籠中咆哮,那血色的眼眸,發着兇光。
臨江郡的夜晚,已經注定了無法平靜。
雖然對于大周王朝,對于天下……它還僅僅隻是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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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江做了一個夢,在夢裏,他夢到了绮夢。
夢醒後,他掀開毯子看了看,不由得苦笑……這還真是一個绮色的夢!
以至于他不得不一大早,到後院洗了個澡,讓自己冷靜冷靜。
雖然重生之後,以救天下爲己任,擁有着極其偉大的情操,但甯江不得不承認……他從來沒有真正的碰過女人。
在他的上一世裏,冠禮之日遭遇變故,發配西嶺,然後,他就把自己變成了一台,以重生爲唯一目标的機器,以至于,在相當一段時間,所有的江湖人都把他當成了除了武道,對其它東西……甚至是女人,都沒有任何興趣的武癡。
即便是對着绮夢,他也沒有去碰她……雖然他知道她是願意的。
除了妹妹……他不需要任何的牽羁!
即便是已經重生,即便是已經救回了妹妹,他也希望如此。
這更多的是緣于他的……自私!!!
在破碎虛空的過程中,甯江曾經在時與空的裂縫中穿梭,他發現,這片宇宙,并不隻有這一個世界。
如果,那個時候,他的目的,不是不顧一切的重生去救妹妹,而是用盡全力,往另一個世界遊去,他是否能夠跳出這片天地,就如井中的蛙跳出了井,看到更廣闊的天地?他不知道!
他要将妹妹培養成“天下第一高手”,實際上也是存在着這樣的目的,紅顔三春樹,流年一擲梭,他就算救回了妹妹,終有一天,妹妹也會老會死。但是,隻要幫妹妹,如他前世一般修到“地仙”,那麽,至少,妹妹也能夠擁有數百年的壽命。
如果,他再帶着妹妹,破碎虛空,前往更廣闊的世界……
也許有人要問,既然他的目标,是幫助妹妹修到地仙,最後與他一同破碎虛空,去看看别的世界,那他爲什麽要花費精力,浪費時間,在這裏考狀元,救天下?
那是因爲他害怕,他害怕自己不這樣做……他會失去妹妹!!!
【另外,好吧,上次不少書友都猜到了《漁家傲》,讓笨鳥很有挫折感!現在再來一次,誰能猜到這章裏甯江在蜀箋上寫的詩句是什麽?因爲是非常出名的詩句,所以具體的就不提示了,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它原本是一首律詩,不過笨鳥在這裏隻用了半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