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現在還要聯系佘氺玉嗎?”
“聯系吧。”
2011年6月4日,委托人到訪。音頻文件07020110604.wav。
“佘先生,您請坐。”
“……”
“具體的情況,我們已經在電話中和您說了。”
“……”
“您現在的想法是什麽呢?”
“我想要找到她。就算是……我還是想要找到她。這件事算是因我而起的,是我的錯。我應該将她找出來。”
“事情的後果,您也考慮過了吧?”
“嗯。但是,能不能不要傷害她?就算是,就算是她想要攻擊我,你們有沒有辦法和平地解決這件事?像那些小說電影裏的情節,就是超度她,不是将她消滅。可以嗎?求求你們了!要我怎麽配合都可以!啊,還有酬勞,委托的酬勞可以再加!”
“如果您有這方面要求的話,我們可以想想辦法。這需要做一些準備,而且危險性會更高。我說的危險是指對您後續生活的影響。如果僅僅是委托我們進行調查,在我們的陪伴下接觸鬼魂,我們還能控制一下影響。但主動使用法術的話,那就是另一個概念了。”
“會有什麽影響?減壽嗎?隻是減壽的話,我沒問題,我可以接受的!”
“佘先生……”
“你聽我說,我知道這樣……這樣在你們看來很可笑,但我真的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事情。你可以當成我有負罪感,當成其他什麽都好。我希望能救她,即使是……即使是已經變成鬼的她……”
“我明白了。不過我剛才說的影響不是您認爲的減壽,而是您有可能會在将來再次碰到靈異事件。這就像是您在某家網店購買了的商品,他們之後就有可能在進行活動的時候給您發短信。但這些短信您不能退訂,拉黑或者無視,也不行。您很有可能被其他靈異現象襲擊,危及生命。”
“好的,我明白了。就是這些嗎?”
“還有一點,這也有可能影響到您的家人。”
“……能有辦法嗎?有辦法不影響到他們嗎?”
“抱歉,這點……”
“你們那些護身符!你們那些護身符能保護人的,對吧?”
“護身符不是萬能的。”
“我……我還是想要做。我可能将來會後悔今天的決定,但我現在不做,我更加要後悔。求你們了。護身符,其他什麽東西都可以!價錢不是問題!”
“這樣的話,我們需要計劃一下。”
“需要多久?”
“得看我們聯系的情況。我們會聯絡一些同行。超度方面,我們其實并不擅長。您還想要保護好您的家人,我們也需要征詢一下某些同行的意見。”
“好。”
2011年6月7日,查到大世界會所及其周邊的監控錄像。視頻文件07020110607.avi。
畫面分割成了六塊,都是有些模糊、顔色失真的監控錄像。
六格畫面的頂角分别标記了攝像頭的地點。
錄像視頻經過處理,畫面的數據信息被更改。那六個地點名稱分别是新世界路324号、330号、325号、337号,以及人民路753号、勝利路281号。
六格畫面互相有一部分内容重疊,新世界路的三個攝像頭看起來是安裝在商店内,對準了商店正門口,另外三個攝像頭則是安裝在商店門的一角,能拍到一部分道路,還有一部分就是商店門的情景。
錄像的日期是2011年5月20日,所有畫面快進,時間到了晚上10點31分。
六格畫面同時切換到了正常速播放,每一格畫面中都出現了一個紅圈,同一個男人被标記了出來。
男人穿着休閑西裝,沒有帶公文包之類的東西。
畫面被調整,能大概看出男人不算年輕,但也并不老,應該是三四十歲的中年人。
在324号的畫面中,他出現在324号店門的左邊,直接進入了店内。
從這格畫面來看,這似乎是一家很大的商店,正門很氣派,但具體是經營什麽的,從畫面中看不出來。
店對面是一家挂了“SUNSHINE CAFE”牌子的咖啡館。
而在325号的監控畫面中,男人在畫面左邊出現,走向了右邊,進入了一家沒有挂招牌的大店。畫面中,街對面隻有這家店一棟建築物,也隻有那一扇門。
以男人的行動作爲指引,就能很清楚明白,六格畫面是新世界路在人民路和勝利路之間的一段上,六家商店安裝的監控。
男人從人民路往勝利路的方向走,進入位于324号的店。
畫面再次快進,其中幾格畫面變成了黑屏,時間到第二天早上十點,六台監控都正常工作,畫面又一次正常播放。
這次,那個男人又出現了,也被圈了起來。他從324号離開,走向了人民路,消失在人民路的監控攝像頭外。
然後,到了這天下午兩點,他換了身衣服,再次出現,進入了324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多才離開。
這樣的記錄持續幾日。
直到5月26日,324号的監控畫面停在了這天的9點42分。
畫面被放大,拍到了對面咖啡館的大玻璃窗。
窗邊坐着一個年輕男人,一直扭頭看着324号。
那一正面的窗戶忽然震動了一下,窗戶上出現了兩團黑影。
年輕男人受驚般向後仰了仰身體。
有店員走到了窗戶邊察看,和年輕男人交談了什麽,又叫來了其他店員。
接着,有人到街面上,将窗戶上的黑影擦掉。
這段内容被暫停、倒回,慢速重新播放。
但除了玻璃的震動和突然出現的兩團黑影外,沒有其他内容。
年輕男人打了電話,之後就離開了咖啡館。
在一個多小時後,有警察進入了324号,他們逗留了很長時間,離開的時候,帶走了那個中年男人。
後面幾天的錄像中,再沒有中年男人的身影出現。
2011年6月10日,确認警方已經排除了于泓的嫌疑。于泓與侯嘉甯不相識,于泓銀行卡已于一個多月前遺失,轉走了卡内的餘額後,于泓并未挂失該銀行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