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城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城池,且在蒙元毀城中遭到破壞,而以董氏在元廷中的地位及消息來源,不會不知道宋軍戰鬥力,也應該清楚以藁城一隅之地是難以擋住宋朝北伐大軍的腳步,是不是太自不量力了?
趙不懷疑董氏在藁城的地位,這裏是其投下之地,又經營了幾十年,無論是施恩于民,還是威壓之下,定然獲得民心,而手裏也必然有一支對其忠心不二的武裝力量,也會積累下大量的财富。
有人可能會對此存在懷疑,蒙元朝廷不是扼制漢人将領,不是早迫使‘漢侯’們主動削了封号,解散了私兵嗎?對此趙隻能是嗤之以鼻。即便在朝廷嚴管之下,豪門大戶養些私兵、死士其實也非難事。
曆代有關豢養私兵暗殺或是造反的事件記載是不絕于史,這些死士似乎都是不怕死的,心甘情願爲人賣命,無論什麽都可以做。而最可怕的是,古代這樣的人爲數還不少,常有豢養數百甚至數千私兵、死士的記載。
說起死士,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做刺客,網絡上一度盛傳出古代豢養死士,都是挑孤兒從小培養進行殘酷的訓練,然後還要進行洗腦灌輸思想,讓他們成爲忠心耿耿,主人一聲令下無論什麽事都願意去做的殺人機器。
但實際上古代蓄養死士并沒有這麽複雜,根本不需要洗腦和從小培養,古代的人命并不值錢,隻要肯花錢買一條人命并不是什麽難事。實際上,古代的死士其實并不是一種職業。而是隻要是敢死的勇士就可以稱爲死士,可以是折節下交的莽漢,他們可以是門客,也可以是家奴。
就比如著名的荊轲刺秦王,荊轲作爲燕國太子丹養的死士,待遇還是很高的。太子丹每天都去拜訪荊轲聯絡感情,一應用具都最好的,要車給車,要美女給美女,要啥給啥。于是該讓荊轲送死的時候,荊轲明知刺殺秦王必死也還是該上就得上。
這種死士一般都是以恩義拉攏,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替我去刺殺貴人,在古代天災人禍,人的平均壽命都不長,所以很多人都輕生重死,認爲士爲知己者死是值得贊頌的一件事。雖然對方目的很明确就是請你爲我去死,但是往往認爲對方願意花這麽多錢來買我這一條命,就是看得起我,并以此爲榮。
當然也有不要錢的,聶政便是這一種。如果以現在的價值觀來看,其甯可殺人以後自殘毀容後再自殺,這麽專業的殺手,怎麽也得從小培養洗腦才行,但實際上他連錢都沒收,僅僅是願意出百金請我殺人,就是我的知己,我就願意爲他去死。
春秋戰國時期這種生産力低下的青銅時代,戰國四公子也動不動養上千門客。在當時蓄養門客是一件很有面子,掙取賢名的事情,這些門客的來源有的是懷才不遇的投機者,有的是破落的貴族子弟,也有不甘于貧賤的底層遊民,更有被通緝來尋求庇護的通緝犯。這些人隻要願意去死,自然就是死士。
門客是明面上的,但在統治者感受到威脅後,加之時代的變遷,蓄養私兵就被明令禁止。那麽諸多私兵如何才不會被人發現呢?這在現代人看來簡直就是難以做到的事情,但在古代其實并不難。
古代和現代不同,大戶人家數千奴仆并不是什麽稀罕事。《紅樓夢》中賈府就有上千号人,當然紅樓夢雖然隻是小說,但也反應了當時的情況。這麽多的奴仆當然不可能養在自家宅院裏,要知古代的土地兼并現象不絕,而兼并後的土地當然不可能讓這些大戶親自去種,而被徭役、稅負、高利貸逼到破産的農民則隻能賣身作爲奴仆給這些大戶幹活。
此外古代動不動就是饑荒、瘟疫、戰亂。路有骸骨,易子而食這些記載數不勝數。成爲大戶人家的奴仆生活有保障,還不用服徭役,爲了主人去殺人、打仗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且在古代去也要戶籍,沒有戶籍就是逃奴,即使天下之大,卻無你立錐之地。就算不願意去效死,你也無處可跑,
因此隻需要将人分散在各處莊園裏,農忙時幹幹活,農閑時将門關上,在依附自己的佃戶、奴仆中選些身強力壯的和賓客們組織起來做做軍事訓練,就是私兵了。而外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且他們的家屬都被世家大族控制,打仗隻能拼命爲主公效死。
這種事情其實在中國數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一直存在着,大家也一直都在做。什麽門客、部曲、死士、家兵和家奴,在本質上并沒有什麽區别,其實都可以視爲私兵,隻不過換了個名稱而已,家主可以驅使他們去殺人,去造反。
趙就記的明代中後期武将的所謂的家丁,因爲“武将所轄不入兵籍”,名義上并不是軍人,那都是武将自己掏錢養的,所以不用聽其他官員的命令,隻是武将的家丁奴仆,隻聽武将的命令,隻爲武将效死,他們幹的事都可以算是私兵了。
而蒙元政權漢化并不完全,還處于奴隸制社會,他們在戰争中擄掠了大量的人口,稱爲驅口,也就是奴隸,被視爲個人的私産。所以蒙元權貴們多者有奴隸上萬并不是什麽新鮮事,那麽像藁城董氏這樣的投下家族養幾千私兵也是合理的。
因而趙判斷董氏完全不必依靠官軍就可得兵數千,況且當前又有朝廷征簽鄉兵的诏令,可以憑借自己良好的聲望和财富輕易建立起一支軍隊。而那些收留的流民中也可以選拔青壯作爲後備軍和夫役,使其可以調動數萬人守城。
不過趙認爲董氏即便能夠迅速組建起一支軍隊,但是存在着個緻命缺陷,便是他無法獲得足夠的武器。要知道元廷對武器控制十分嚴格,如董氏這樣的勳貴也難以私藏大量的兵器,即便當下暫時取消武禁,他們在如此形勢下也難以獲得大量的鋼鐵。
當然他們可以毀掉鐵制農具打造兵器,但趙仍認爲以董氏的财力仍然難以滿足需要。刀槍一類的兵器打造自然簡單,打造個矛頭按上木柄就是長槍,普通的鐵匠就能完成。但守城最需要的卻是遠程兵器――弓弩,那就不是短時間内可以造出來的。
蒙元對弓弩控制十分嚴格,董氏不可能有多少儲備,而制造一張弓卻極爲繁瑣和耗時,隻所需要的材料就有十數種,且工序極多,得到一張成品弓往往要耗時年餘,如此成本也是不低。且并非有錢就能夠在短時間内可以得到的。
有了弓,還需要箭矢,相對于弓要簡單些。但也隻是相對而言,不說箭羽不易得,就是看似最簡單的箭杆也很難,其的加工、抛光、上漆、纏線,每個環節都需要消耗人力物力,雖然一支箭不是特别精貴,但是價格也不便宜。
過去在大宋一支合格的箭矢也要七十文左右,按照現下的物價也夠幾天的生活費了。而在蒙元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寶鈔都得幾十貫了,合銀價要三分銀。三分銀是啥概念?一兩白銀是一百分,而一兩白銀能買一石米,可見三分銀也相當于一天飯錢了。
三十支差不多就接近一兩白銀,何況打起仗來需要的弓箭可不是幾十支。所以戰場上不計成本的那種大規模覆蓋的箭雨抛射,其實也不是常常出現,因爲箭的産量和價格導緻了每次箭雨抛射,其實都是“乾坤一擲”。
這就導緻各政權在開戰前,都會大量生産軍械,而戰争成本也是建立在政權的經濟之上。這也是爲何會出現戰端一開,燒錢燒的像燒柴火的情況。這也是爲何說,打仗拼的是動員能力的原因。而即便董氏富甲一方,其也玩不起這種遊戲,何況面對的是一國之力。
所以趙判斷董氏不惜代價的修築城防,也是迫于形勢和經濟實力,既然無法在武器上取得優勢,就隻能通過加強城防來獲取地利,利用層層堡壘來抵銷敵軍的武器優勢,大量消耗宋軍的兵力,從而守住這彈丸之地。
但董氏如此就真的能守住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趙覺得其肯定也知道這是必死之局,宋軍就是不動手,隻要圍而不攻,不需數月就能将他們都活活餓死。而其當下的姿态,除了表示要死戰到底的決心外,他想不出其它的緣由,那麽對于急于北進的宋軍就不是什麽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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