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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第138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卧槽,還當你有什麽好财路,你别吓我。”

“幾十萬饑民,已經夠慘了,你還要從他們身上刮油,天怒人怨的事情也能幹?”

“話是這樣說沒錯,可事實上的理卻是另一回事,你們要知道,饑民是什麽?是将死之人!

你們有你們的仁義道德,可他們隻想活命,活命懂嗎?

他們期望有人去救他們,期望有人去買賣他們,不爲别的,隻爲有機會活下去。

你們吃飽喝足坐在酒桌上當然可以滿嘴談論着仁義道德,饑民沒你們這般從容,隻要能活下去,能有機會賣身已經是最大的幸運。對他們來說,隻知在嘴上仁義道德的人才是最無恥的人!”

“喲,你說的這般冠冕堂皇的,既然如此,你幹嘛不去呀,别動嘴皮子,去幹點實際的,去呀。”

“呵呵,道理我也就是能嘴上說說, 真要去做了, 還不得被唾沫星子給淹死。所謂的仁義道德太可怕,你再有理,世人大多時候未必會跟你講理,災民隻是小衆, 世人才是大多, 不随大流者死!”

“切,知道就好。”

“話說, 我好像聽說這次的水災是司南府搞出來的?”

“嗨, 誰說不是,我也聽說了, 造孽呀!”

“嗯, 好像是說照州那邊有一座從未幹涸過的大湖,說是湖底可能有什麽仙家水府,爲了找到那座仙家水府, 司南府掘出了一條洪道排水,結果令下遊變成了一片澤國,造成災民無數。”

“唉,聽說事先也組織了下遊的百姓撤離,好像是按人頭算,你富商也罷, 乞丐也好, 一視同仁,一人十兩銀子。然而官府那幫子層層克扣下來, 實際發到百姓手上的,也就一人一兩銀子不到。”

“是啊,百姓住的房子, 糊口的田地,各種家當什麽的帶不走不說, 背井離鄉後一兩銀子怎麽安家?人家住的好好的, 你給這點錢, 自然是不肯搬。”

“那些百姓以爲自己抱團對抗就行, 認爲上面就不敢妄爲。而那些狗官也認爲畢竟涉及那麽多人的性命,也以爲能拖過去, 誰知司南府才不管你那些刁民和狗官,說好了什麽時候幹就什麽時候幹,時候一到就直接動手了,結果瞬間餓殍無數, 慘呐!”

“聽說朝堂爲此事而震蕩, 恰好又值錦國六百年大慶之際, 陛下震怒,派了玄國公去徹查此事, 給了玄國公先斬後奏的大權,聽說玄國公一口氣砍了三百多個狗官的腦袋。”

“嘿, 司南府還不是一點屁事都沒有。”

角落裏的庾慶慢慢喝着小酒,側耳傾聽狀。

他也知道,那些人談論的這些話,也就他們這些江湖路人敢說, 換了普通百姓是不敢這般議論的。

酒足飯飽後,庾慶喊了聲店家結賬, 拍下一顆銀裸子起身便走。

他順手摘了挂一旁柱子上的棕色鬥篷, 抖開了披在肩上系好, 後挂的帽子沒管, 摸了摸嘴上的小胡子, 就此穿過酒家廳堂而去。

離京轉眼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

如今的他,又如同當初出山時的模樣。

恢複了簡單自在的馬尾辮,也蓄上了裝成熟的小胡子,乍眼看認不出是當初的那個探花郎。

這半個月他算是過得逍遙自在。

有錢到處瞎溜達不自在才怪,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不是被約束在京城的日子可比的。

當然,他還是挺有上進心的,隻要停下了就研究那寶圖,或修煉封塵劍訣。

寶圖還是沒看懂什麽意思,至今沒有找到任何頭緒。

封塵劍訣的三十六式他倒是全部練會了。

當然,他還不至于天賦異禀到短短半個月便将封塵劍訣徹底練成。

隻是練會了劍訣三十六式的花式, 也算是練到了娴熟。

劍式其實不難練,因爲這劍訣不需要重新修煉内功什麽的,他本就有一定内功修爲,加上他又有相當的劍術基礎,練起來還算是事半功倍的。

至于将劍訣合一的真正招數,那是一招都沒有練成。

沒辦法,那才是真正難的。

第一招三十六劍合一,他隻能配合遊龍身法發出六劍,離真正的三十六劍合一還差的遠。

不過對庾慶自己來說,已經是很高興了,僅憑那劍訣最基礎的三十六式就已經是讓他受益匪淺,就已經讓他感受到了遠超玲珑觀劍法的精妙。

也因此自信到有點失控,感覺自己可能成了高手,屢屢想找人茬,想試試自己的實力究竟幾何。

還好重出江湖的時間尚短,還沒遇上讓他看不順眼非要拔劍的人。

關鍵是人家看他很有自信的樣子,也覺得不好惹他。

“庾兄,用過了?”

酒家門口,迎面走來一人,和庾慶照面時打了個招呼。

庾慶也就是“嗯”了聲,笑着揮手打了個招呼而已,便與之錯身而過,未因其逗留半分。

兩人算不上熟悉,就是之前恰好同路的路人,互通了個名号而已。

他如今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用的是本來的‘庾慶’真名,再也不想被‘阿士衡’的名字綁住手腳了,因爲自己是‘阿士衡’導緻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幹什麽都要考慮會不會影響到阿士衡,真的是太憋屈了。

他也不怕用真名會怎樣,除了玲珑觀的人,外人基本上也不知道他真名叫什麽,哪怕是九坡村的村民,也隻知玲珑觀裏面道士的道号,并不知各道人的真名。

這裏面也有玲珑觀隐世的需求在。

譬如九坡村的人都稱呼庾慶爲‘廣廣道長’,庾慶原本的道号就是叫廣廣,小師叔以前給叫出來的。

店小二從馬廄裏牽出一匹體型健碩的青骢馬,看着還挺神駿的一匹坐騎。

原來小鎮上臨時買的那匹馬太糙了點,外形上不好看,腳力也不好。

也能理解,一個小破鎮子上能有什麽好東西。

總之某人感覺配不上自己這個掌門的内在和外在風度,年輕人還是比較在乎異性目光的,介于面子和裏子的需求,反正手上也有錢,就賣了矬的,買了這麽匹好的。

接過缰繩翻身上馬,庾慶信手抛出一枚銅錢當賞錢,換來店小二一聲感謝,

兩腳一敲馬腹,青骢馬立刻邁開了蹄子沖上了官道。

頭紮馬尾,嘴上蓄着小胡子的小年輕,一襲棕色鬥篷當披風,身着青衫,腰懸長劍,跨騎青骢,迎風馳騁,有點風流倜傥的味道。加上他本來長的也确實還算可以,輔以這身行頭,是個女子的都會忍不住回頭看一眼。

這能換來他莞爾一笑的滿足感,這麽潇灑的日子,京城那些個怎麽可能留得住他。

他暫時還沒有回玲珑觀的打算,盡管已經對小師叔的英明産生了懷疑,不過還是認爲小師叔的話有點道理,辭官離京後暫時還不能回玲珑觀,以免把麻煩帶回玲珑觀。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會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後,他才能回去,他決定在外面晃個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裏當當響的撞擊聲出。

庾慶低頭看了眼,知道‘大頭’又有意見了。

‘大頭’不喜歡在他騎馬的時候被裝在罐子裏,因爲被會颠個不停,換誰都不會覺得好受。

不過‘大頭’也就是發表一下意見,庾慶若是不理會的話,它也不會再吵鬧。

關鍵是吵鬧也沒用,把人給吵煩了,被人抓着罐子狠狠搖晃一通可是很難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爲刀俎我爲魚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不服軟都不行,隻能是乖乖的。

意見聽到了,庾慶心情還不錯,從腰包裏摸出金屬罐子擰開了蓋子,表示可以出來兜風了。

一隻蟲子立刻嗡聲飛出,那飛掠速度很快,東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陣唰唰亂飛。

火蟋蟀的速度本來就很快,當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礙了它的視線,憑庾慶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麽多玄級修士都抓不住,他一個武級修士不取巧又怎麽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頭’有種亂飛撒歡的感覺。

勒住它脖子的絲線已經沒有了。

倒不是庾慶跟它相處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麽的。

問題是他不能爲了一個賣不出價的蟲子,把那能賣出高價的虹絲給耽誤了。

虹絲的價值是一絲便值一千兩銀子,花這麽多錢就爲長久綁住一個不值錢的蟲子,不劃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适出手的機會,他果斷把一根弓弦的十絲全給賣了,包括拴在‘大頭’脖子上的,總共又得手了一萬兩銀子。

又賺這麽多銀子,心情美滋滋的庾慶已經看不上了‘大頭’,也懶得再綁了,關鍵一般繩子根本不可能綁住它,隻能随便了,防不住的話,愛跑就跑吧。

結果得了自由的‘大頭’立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寶寶都是裝的,奸詐的很,跑的毫不猶豫,跑的庾慶措手不及,這他娘的是一點舊情都不念啊!

這擺明了是時刻準備着逃跑的,一直在等機會呢,有夠隐忍。

速度太快,庾慶一時間想抓都沒能抓住,窗戶上直接穿出一個洞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不過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經有了心理準備的。

那狗東西吃骨頭已經不太能滿足了,嘗過了靈米的滋味後,三天兩頭還想吃點靈米換換口味的,這就是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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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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