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嚏,阿嚏!
被冷風一吹,劉建明接連打了幾個噴嚏,心中有些埋怨常歡怎麽約在這種冬涼夏暖的好地方見面。
“常督察,那麽久沒見,一見面就約我在這種鬼地方,就不能約個餐廳什麽的嗎?”
聽着劉建明話中濃重的怨氣,常歡笑了笑,到了如今這種地步,已經沒必要跟劉建明扯淡了,直接攤牌吧!
“昨晚韓琛被抓了!”
聽到這個名字,劉建明臉上的表情有那麽一瞬間的僵硬,但很快又恢複過來。
“韓琛?誰啊?好像沒聽過這個名字。”
常歡沒有回答劉建明的話,而是自顧自的說道:“是我親手抓的他,那家夥好像對我們警隊的消息了如指掌,所以我在想,他會不會安排了卧底在我們警隊。”
“不,不會吧!”
劉建明勉強保持着表面的鎮定,心中卻是十分的慌亂,他不知道韓琛是不是真的被抓了,要是被抓了的話,他有沒有把自己暴露給警方?
從踏入警校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一直懸着,連睡覺都睡不踏實,生怕自己說夢話的時候會不小心暴露。
在正式進入差館做事後,就更是如此了,雖然韓琛很少主動聯系他,但劉建明卻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身份,也不敢忘記。
卧底身份就像是一個定時炸彈,誰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引爆。
“誰知道呢!”常歡聳了聳肩道:“建明,我們是老同學了,從進入警校開始,關系就挺不錯的,你說要是有一天,你發現我是卧底的話,會不會去舉報我?”
劉建明心中一震,心中浮現了另一個念頭,難道常歡也是韓琛的卧底?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兩人就處于同一陣線了,但劉建明不敢去賭,因爲他輸不起。
“看你的表情,肯定是會了!”常歡歎了口氣,道:“如果換做是我,我也會,畢竟跟一個卧底做朋友,指不定什麽時候就會被牽連,又或者是在關鍵時刻被人在身後打黑槍。”
“是,是啊!”
“那,你希望我怎麽處置你好呢?”
常歡直接把話挑明了,這下劉建明再也無法保持淡定,他震驚的看着常歡,伸手就往腰間摸去。
可論拔槍的速度,他又怎麽比得上常歡呢?
手才剛摸到腰間的槍支,眼睛一花,常歡就如同變魔術般,手中多了支格洛克,槍口正好對着自己的額頭。
“要殺人滅口嗎?”常歡輕笑道:“想法不錯,就是速度慢了點!
好歹也是老相識一場,你竟然還真的想幹掉我,啧~”
常歡搖了搖頭,看起來似乎很失望的樣子。
劉建明舉着雙手不敢動彈,他很清楚常歡是什麽樣的人,别看他表面說的好聽,但自己要真有什麽異動的話,常歡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扣下扳機。
常歡一手持槍頂着劉建明的頭,一手摸出了他藏在腰間的槍支,随手揣進了衣服内袋裏。
“實話告訴你吧,韓琛什麽都沒說,我原本也隻是想乍你一下,隻不過沒想到你竟然那麽沖動,一言不合就要殺人滅口,這就是你們卧底的行事作風嗎?”
既然都已經暴露了,劉建明也不複先前的慌張,反而開始冷靜下來,分析着常歡的動機。
很快他就明白過來,常歡肯定是掌握了某些證據才敢這麽做的。
要是真想除掉他這個卧底的話,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将他交給上面處理,而不是約他單獨見面。
那麽就剩下一種解釋了,常歡想讓自己做他的針!
想通了這點,劉建明的嘴角微微翹起,道:“常督察,你想我幫你做什麽?”
“賓狗!跟聰明人說話就是省事!”常歡打了個響指,道:“韓琛已經玩完了,他這次被抓了現行,沒什麽意外的話,下半輩子都會在監獄中度過了,但他還有一個老婆在外面。”
劉建明心領神會的說道:“你是擔心他老婆會報複你?”
提起marry,劉建明内心閃過一絲異樣的情緒,隻不過很快就被他摸去,比起女人,還是自己的命更重要,他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愣頭青了。
常歡輕蔑一笑道:“就憑她也想威脅到我?”
“但總有一隻蒼蠅在你面前飛來飛去的,你也會覺得煩。”
常歡沒有說話,但卻将頂着劉建明腦袋的槍支收了回來。
劉建明知道自己猜對了,換做是他,就算不擔心marry的報複,可要總有這麽一個瘋女人在面前晃悠也會覺得煩躁。
那麽,他要幹掉marry來作爲給常歡的投名狀嗎?
劉建明心中苦笑一聲,其實他根本沒得選,這事他不做,一樣會有别的人去做,常歡既然知道他的身份,那必然也知道韓琛其餘幾個卧底的身份,說不定還會搶着做這事。
而他呢?不但救不了marry,還得賠上自己的性命,值嗎?
常歡也沒想劉建明立馬就給他回複,因爲他知道以劉建明的性格,會用行動證明自己的選擇。
“好好想吧,我知道你肯定能做出正确的選擇。”常歡拍着劉建明的肩膀說道。
随後轉過身便欲離開,但他好像又想起了某件事,又轉了回來,道:“哦,對了,差點忘了告訴你,韓琛向警方派遣的卧底一共有五個,至少明面是有五個,也就是說,除去你之外,還有另外四名卧底。”
聽了常歡的話,劉建明頓時有種不寒而栗的感覺,他有想過韓琛還派了其他卧底在差館,但沒想到會那麽多。
而且聽常歡這語氣,這四個卧底很有可能就在他身邊監視着他的一舉一動,指不定他今天到天台見常歡的事就被發現了。
他現在有些慶幸韓琛已經被抓住了,那些卧底就算想要報信也找不到人。
最少在這一段時間内他還是安全的,不過他要是不做事的話,那後果就不好說了。
看着常歡離開的背影,劉建明心中興不起半點反抗的念頭,這是個比韓琛更可怕的人。
韓琛的可怕之處在于他的城府,但常歡不同,他喜歡明着來,也有這個實力,不過,這種感覺似乎也不壞。
給一個警察當卧底,總好過給社團當卧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