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的本質是什麽?
交易的本質就是以物易物,銀子也好、金子也罷,本身不過無用之物。是法度、社會秩序賦予了其權利、價值。
朱拂曉家中沒有錢不要緊,隻要他家中有糧食就足夠了。
這世上還有比糧食更值錢的硬通貨嗎?
金子銀子不能填飽肚子,但是糧食能!
回到家中,朱拂曉将所有箭矢模樣刻畫好,然後靈魂波動,與體内的魔力共振。
因爲大千世界沒有魔法元素,朱拂曉的所有魔力根本皆來源于體内聖杯,聖杯是其根本的一切,所以他并不需要念誦咒語,去與大千世界的魔法元素共鳴。
他隻要靈魂波動,與體内的死亡魔力共鳴,與聖杯中的魔法力共鳴,足矣!
死亡歎息!
朱拂曉周身一道道黑色的霧氣流轉,就像是一條條小蛇般,鑽入了身前的箭矢中。
伴随着死亡歎息的加持,那箭矢忽然變得古樸暗淡起來,在箭頭上多了一個玄妙莫測的符号。
體内魔力見底,但是聖杯中有更多的魔力,此時猶若海洋般宣洩了過來。
如果說朱拂曉體内的死亡魔力是一個茶杯,那麽聖杯中的魔力就是無窮無盡的大海。
體内魔力才剛剛耗盡,下一刻滔滔不絕的死亡魔力轉化而來,支撐朱拂曉繼續施展魔法:
流血不止!隻要被箭矢射中,就會永遠不斷流血,流幹而亡。
不祥詛咒!黴運彙聚,隻要獵物攜帶箭矢,就算是走路都要跌倒,奔跑都要撞在樹上。
這是一種不祥的力量!
朱拂曉擔心自家箭矢射不死那些強大的野獸,于是心中思忖,又在箭矢中加持了兩道魔咒。
隻見那箭矢上多了一條血紅色的絲線,以及一道黑色充滿了不祥味道的符文。
這五十隻箭矢,不管是落在誰的手中,都會沾染黴運,惹上不祥的事情。
夜半時分,他才将箭矢處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在一個背簍内,然後用繩子捆束好。
沒辦法,這箭矢可不是一般玩意,普通人碰到可是會倒大黴的。自家小妹心智不全,可不能叫其碰到箭矢。
當然,他執掌死亡魔法,對于這詛咒之力自然是免疫的。
一夜無話,朱拂曉不曾睡覺,而是以打坐修行、修煉魔法代替了睡覺,第二天天才剛剛亮,便起身裝了一鬥米,向村頭王獵戶家趕了去。
王獵戶今年五十歲,早年喪妻,唯有一個兒子相依爲命。
如今兒子二十多歲的年紀,卻是一個強壯的小夥子,整個人看起來就像是一個黑狗熊,身材強壯的不像話。
獵戶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條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絕不會太差。
甚至于王獵戶家的屋子,也是五間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尋常草廬,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獵戶家的兒子如今已經二十有五,卻遲遲沒有娶親。也不知道什麽原因,村中提親的不少,但能成的卻一個也沒有。
在這古代,能嫁入獵戶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輩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兒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獵戶家,卻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剛剛搬來不久,對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曉隻是悶頭讀書避免禍事,也少與村中百姓接觸,心中有些瞧不起這群泥腿子的心思。
這些都是他從前身記憶中知曉的。
至于說具體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獵戶,在家嗎?”朱拂曉站在木門外扯着脖子喊了一聲。
木門三米高,兩米寬,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經遍布歲月的斑駁痕迹。
“誰啊?”院子内響起一道猶若小牛犢子般的聲響,那聲音就像是悶雷,顯然中氣十足。
“我,村頭的朱拂曉。”朱拂曉道了句。
大門打開,隻見那豹子頭,兩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脫脫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鋼叉打開了大門。
待瞧見朱拂曉後,方才松了一口氣,放下手中鋼叉:“原來是秀才郎,這一大早怎麽來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請進吧!”
王家子連忙打開大門,示意朱拂曉進來。
看着這王家子,朱拂曉終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獵戶人家,但王大卻遲遲找不到媳婦了。
牛皮癬不說,臉上還有一個個拇指大小的膿包,看起來十分可怕,那膿包就像是一個個水泡一般,在臉上不斷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會将那水泡給刺破迸射出來。
看起來就像是某種可怕的疾病、惡疾。
“老爺子在家嗎?”朱拂曉問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麽?”王家子面帶好奇的看着朱拂曉背部的那一鬥米。
“我想要在老爺子這裏求取一把獵弓,區區禮物,不成敬意!”朱拂曉将背後的米遞了上去。
“原來是粟米”王大接過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說話,屋子内傳來一道中氣十足的聲音:“誰啊?”
“爹,是村頭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獵弓。”王大推開門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竈台上。
那王獵戶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獵刀,此時聞言擡起頭來:“怪哉,朱公子一介書生,要這獵弓作甚?”
“王大爺,這裏是一鬥米,不成敬意。若大爺肯勻我一張弓,在下有十鬥米奉上。”朱拂曉走進屋,雙手抱拳一禮。
十鬥米可不是一個小數字,就着野菜,夠尋常人家吃兩年了。
看那王獵戶,雖然五十多歲,但卻身材壯碩,比之一邊的王大也不差分毫。
隻是臉上飽經風霜,看起來有些蒼老了,但那一雙眼睛卻依舊明亮的很。
“十鬥米換一張獵弓到綽綽有餘,隻是……”王獵戶看着朱拂曉,眼神裏露出一抹遲疑:“公子的事情,老漢也聽說過,對于公子的遭遇,也是感同身受。隻是,你千萬莫要想不開,殺人可是犯法的。公子乃知識人,識文斷字,日後到哪裏不吃一口飯?何必與那理正死磕。”
朱拂曉聞言一愣,眼神裏滿是愕然:這都哪跟哪啊?他什麽時候要跟那理正死磕了?
“這十鬥米我雖然想要,但卻也不能爲十鬥米而害了你,叫你成爲殺人兇手。若在平日裏,這弓弩賣給你也就罷了,但現在賣給你,反倒是害了你。”王老漢搖了搖頭:“公子請回吧,這一鬥米也請搬回去吧。”
朱拂曉苦笑:“王大爺,你倒真瞧得起我,我哪有那殺人的膽氣?不過是這些年日子太苦,想着找條活路,去弄一些葷腥。再者說,憑我與楊家的關系,區區理正又豈會叫我走這種铤而走險的路?楊家雖然沒落,但碾死一個理正,和碾死一隻蝼蟻沒什麽區别。”
王獵戶聞言一聽倒也是,略做沉思後才道:“崽子,你去将後院的那張熊筋鞣制成的硬弓拿出來。”
王大轉身走入後院,不多時手中持着一把一米五長短的硬弓走出,遞到了老獵戶手中。
看着手中的硬弓,王獵戶撫摸一下,然後拉開弓弦,隻聽得“崩”的一聲響,猶若是驚雷炸開,空氣呼嘯,院子裏好像是霹靂炸響。
“朱公子乃是讀書人,尋常弓箭,可入不得公子法眼,咱們也不敢拿尋常的東西糊弄人。這把弓箭,乃是我用一頭黑熊的熊筋、加上野牛的老筋炮制,再輔佐荨麻的樹皮、鐵線、蠶絲鞣制而成的硬弓,足足有六石,可百步穿楊。這弓身,也是深山老林中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鐵樹制作而成。”老獵戶一雙眼睛看着朱拂曉,然後将手中的硬弓遞了過去。
弓箭的制作,朱拂曉也會。他不但會制作弓箭,還有一手十分不錯的射術。
畢竟在那個時代,熱武器不可能人人都具備,弓箭等冷兵器成爲了無數人的首選。
他不但會射箭,還有二十一世紀最爲頂尖的制作弓箭的工藝,可惜條件有限,不能施展出來。
朱拂曉接過那硬弓,整個硬弓上捆束着一層細密的麻繩,将整個弓身籠罩住,使得長弓可以不被日頭曬,能夠一直使用下去。更是增加了不錯的手感。
六石的弓箭,他好像隻能拉開一個小牙牙,他拉不開是真的啊。
“這可是六石弓箭,十鬥米怕換不來。”朱拂曉拿着手中的弓箭,有些愛不釋手。
現在拉不開,不代表以後拉不開。
“哈哈哈!哈哈哈!十石糧食當然換不來六石的硬弓。算是老漢将這六石硬弓贈送給公子的,我家那老獵犬上個月剛剛下了一窩狗崽子,也順便贈送給公子一隻。老漢鬥膽,肯請公子将小兒帶在身邊,傳授一二大字,日後謀一條生路,做一個賬房掌櫃,老漢感激不盡。”
讀書人,才是這個時代的主流。
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朱拂曉現在身上并未有任何功名,但卻依舊可以在楊家換一碗飯吃,這就是文字的力量。
況且,山中獵戶時常遇見猛虎野獸,稍有不慎就是喪命的危險。獵戶的日子,也不是那麽好幹的。
危險的很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