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洛嘴角的笑意也加深:“是啊,非常喜歡。”
女生看了看排排坐的小朋友們,又看了看絮絮,挑了一下眉毛。
“你這位朋友,魂魄不全啊!”女生說。“看在難得遇知己的情況下,我幫你想想辦法?”
“好啊!”林洛說。“先謝謝了。”
“隻是想辦法,未必能成。”女生笑得更加惬意。“我挺想請你們吃飯的,但是,你們人多,不如你請我?”
“可以。”林洛笑。“不過,我初來乍到,跟北辰不熟,也沒什麽錢,不知道你能不能找到好吃又不貴的地方。”
“有倒是有,就是遠了點兒。”女生說。
“沒關系,我有車。”林洛說。“我們開車去。”
小朋友們聽說要去吃飯,都站了起來。
絮絮看到孩子們都站起來了,也跟着站了起來。
林洛把小馬紮都收到空間裏,也沒避諱女生。
女生神情淡定,沒有一絲驚訝。
看到車,女生笑出聲:“你這叫沒什麽錢嗎?”
“不是我的!”林洛淡定地說。“我家小朋友複制的。”
“不錯啊!”女生說,又看了看車上的被子。“你們不是住在車上吧!”
“對啊!”林洛說。“沒錢嘛!”
“可以讓小朋友複制房子啊!”女生笑了。
這個提議非常好,林洛覺得自己打開了新思路。
不過,在這高樓林立寸土寸金的北辰,好像沒地方放複制的房子。
而且,複制出來的房子,有地基嗎?
林洛表示非常懷疑。
“我倒有個窩,就我一個人住,如果你們不介意,可以住在我那裏,有什麽事,我們也方便溝通。”女生說,又笑了。“對了,我也有代号的,我叫溫絮,你可以叫我阿絮。”
“真巧。”林洛說。“我朋友也叫絮絮。”
溫絮笑眼彎彎地看着林洛。
“我叫林洛。”林洛說完,又給溫絮介紹四個孩子。“小紅,小明,小強,小白。”
“挺好。”溫絮笑了起來。“好記。”
“噗!”林洛笑出聲。
她還以爲,溫絮會跟女兒國的馮顔顔她們那樣,能把幾個熊孩子的名字解釋出花來。
卻原來隻是“好記”。
木有錯。
确實好記。
溫絮找的吃飯的地方不是很大,但很幹淨,菜碼也大,物美價廉。
吃飯的功夫,溫絮又變了兩次臉,林洛非常無語,盯了溫絮一會兒。
“那啥,你不能不變嗎?”
“不能。”溫絮說。“我隻能保證大家看不到改變。”
“這麽說,還是我的錯了!”林洛笑。
溫絮笑了笑,沒有說話。
吃過飯,林洛跟溫絮來到她家。
溫絮的家就在賀氏大廈附近,不是很大,一百平左右。
一共三個卧室,主卧和次卧還行,還有一間相對小一些,隻有一張床和一排不是很寬的衣櫃。
“絮絮睡這間,你和孩子們住次卧。”溫絮說。
“可以。”林洛答應着,又問。“我要不要給你房租啊?”
“當然要。”溫絮說。“萍水相逢,我又不是開福利院的。而且,北辰這個房租啊,還不低,我好不容易抓到個冤大頭,是不是得多要點兒。”
“别啊!”林洛也笑。“你看我的頭也不大,象征性地付你一點兒算了。而且,我做飯挺好吃的,我可以負責做飯。”
溫絮假裝思索了一下,點點頭。
“那行吧!”溫絮說。“如果你做的确實好吃,就抵房錢了,前提是必須好吃哦!”
“不用全抵,該給你的房租,我還是會給你的。”林洛說。
她已經看透了自己的本質,說不定哪天又滾去别的世界了,留錢也沒什麽用。
她與其留着錢,還不如多買一些吃的用的能賣的,放在小石頭空間裏。
溫絮聽林洛這麽說,笑了笑,沒再說什麽。
次卧的床就普通的那種,也不是特别大,但睡林洛和小強、小白,絕對夠了。
小明四下看了看,發現窗台夠寬。
“我和二哈就睡這裏好了。”小明立刻搶占有利地勢。
小紅翻了翻眼睛,正要說話,溫絮象征性地敲了敲門,走了進來。
“你們如果住不下,就讓小眼睛小帥哥兒去跟我睡吧!”
“爲什麽!”小明立刻問。“你是女生,不是應該讓小紅去嗎?”
“你是男生嗎?”溫絮笑嘻嘻地看着小明。“你是小孩兒,好吧?”
“可是,我要跟二哈一起。”小明還想拒絕。
“走吧!”溫絮笑着說。“帶着你那隻小鹦鹉一起過去。睡一覺,我還要出去賣藝呢!”
“賣藝?”小紅的眼睛亮了。“我也要去。”
林洛無奈地歎了口氣。
這孩子,自從知道吹笛子能賺錢後,成功從吃貨屬性轉化爲吃貨加财迷屬性。
“行,先睡美容覺。”溫絮說。
幾個人睡到下午兩點多,林洛眼裏溫絮的臉,又變了。不過這回變得有些熟悉,應該是之前變過。
估計是從頭又開始了一遍。
溫絮随便整理了一下妝容,背起吉他,又看了看素顔的林洛和絮絮。
“你們是女人嗎?”溫絮問。“出門連個妝也不化。”
“我是。絮絮,也應該是吧!”林洛笑着說。“很多女生,對化妝都沒有執念的,還不如喜歡女裝的男生有執念。”
“咳咳咳咳咳……”溫絮正在喝水,聽了林洛這話,立刻嗆的咳嗽起來。
“怎麽了?”林洛虛僞地表示了一下關心。
“你能不能别在人家喝水的時候說話?”溫絮笑着說。“你是想嗆死我,繼承我的房子嗎?”
“我說的話挺正常啊!”林洛非常之無辜。
溫絮想了一下。
也對。
林洛的話沒毛病。
她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麽會嗆。
“你今天下午有什麽事嗎?”溫絮問。
“有。”林洛說。“我要帶着我們小紅去賣藝。”
順便開着她那輛豪車,帶着絮絮,到“賀氏”大廈顯擺顯擺。
溫絮家離賀氏大廈非常近。
溫絮說,她原本也有一輛代步車,後來賣了,再加上這些年賺的錢,付了首付買了個自己的房,覺得沒車也還行,就沒再買。
“靠在天橋下面唱歌賺的首付嗎?”林洛問。
“當然了。”溫絮很得意。“你不覺得,我唱歌很好聽嗎?”
林洛表示不太相信。
雖然,溫絮唱歌确實很好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