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瓊花玉樹
楚念柒從沒想過,她當年因爲一個肉包子與那個小乞丐有了交集,後來他救她一命,她給他一個容身之所。
冬去春來,寒來暑往。他們一起度過了一個又一個的四季,把那個容身之所,變成了家。
或許他一開始性情古怪,不愛說話,還偏偏有些霸道。但兩年分開又重逢,他已長成了參天模樣。處處體貼細心,把她當成了小妻子疼愛。
縱使楚念柒是個石頭心,這麽多年的包容之下,也該裂縫了。
更何況,她不過是個有些神經大條的少女啊!
以往夏千俞送他禮物,也沒在意過到底是啥日子,送了便送了。生辰禮還是年禮,也都無所謂了。
但這是夏千俞第一次如此鄭重的在七夕節送禮物,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瓊花玉樹上的瓊花,是空間裏的珍珠雕琢而成。雖然是瑩白色的珍珠,但陽光一照,内裏閃着七彩的光芒。
碧玉妝成,瓊華瑩徹,金光裝點,璀璨映射。
夏千俞親手雕琢的這件禮物,可謂稀世之寶。就連林丞相看了,都不免贊一句這是大師之作。
林瑾萱此時圍繞着這件禮物,滿目豔羨:“啊,恐怕沒有女人能拒絕得了這樣的禮物吧!”
林憬昀跑過來插嘴道:“拒絕得了,拒絕得了,隻要千俞大哥多送幾次,念兒姐姐還有什麽會放在眼裏呢?”
他的小手想摸又不敢下手的樣子,癡漢般的看着瓊花玉樹,喃喃感慨道:“啊,千俞大哥對念兒姐姐太好了,我也想當女的了。”
林瑾萱大驚,好不容易養大的弟弟,剛識人間煙火,就想自己悄悄轉了性?那怎可行?林家的家訓不允許,躺在地下的列祖列宗也不允許啊!
“阿昀!你可不能有這種想法啊,你是男孩兒,喜歡女孩兒可以,但是不能想着當女孩兒啊!那樣沒有男子氣概了。”
“哦,那我喜歡男孩兒不就好了。”
楚念柒:“……”很好,這個孩子不一般!
林瑾萱直接氣了個仰倒,她自以爲她的勸說已經通俗易懂,不想這倒黴弟弟竟然如此畫風清奇,差點兒把她噎死過去。
直接暴力政策:“不行,你敢喜歡男人,我就打死你!”
索性,林憬昀也不是真的喜歡男孩兒,他是喜歡金玉銀錢。
擡頭看了林瑾萱一眼,道:“哦,不喜歡就不喜歡。”
得到了弟弟的保證,此時他眼中對金銀的癡迷喜愛,都有點可愛了呢!
楚念柒看着眼前的姐弟倆,雖然很想說上一句,男人喜歡男人也沒什麽。
但很怕林瑾萱直接崩潰過去,默默閉緊了嘴,阻止自己超前的想法脫落出口。
林瑾萱自覺解決了一件大事,神清氣爽,歡快之餘,嘴就松了。
“念兒啊,你看你跟夏大人青梅竹馬,婚約在身,明明是未婚夫妻,爲什麽每次他抱着你的時候,我都有種他在抱着女兒的感覺啊!”
楚念柒:“……”
林憬昀神來一言:“大概是因爲念兒姐姐腿短吧!腿短就顯得個子矮,跟千俞大哥走在一起當然像父女啦!”
林瑾萱:“……”我不是,我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楚念柒:“……”突然嘴巴很想松一松,把那超前想法說出來呢!
…….
《孝法》施行,甯王求娶,丞相大人身上的污名不辯自散。
于是,丞相官複原職。
沈太傅一脈的人氣得要死,忙忙碌碌一陣子,終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損失最慘的,大概就是沈太傅本人了。
親生女兒置于那樣的境地,不僅沈家在文人之中的名聲損毀,與齊展鳴之間的關系也有了裂痕。
最重要的是,他在明面上竟然一句話都不能說。
誰讓之前,他們彈劾林家女彈劾的那麽猛烈呢!
現在,他們連開口都不敢。
一旦開口,就有人那沈夢的事出來回怼。
怎麽,你的女兒失了名節,還好好的做着尚書夫人。
人家的女兒流落在外,回來就不能嫁人了?
不管那齊尚書是不是真的不願意抛棄原配嫡妻,可人家甯王卻是瘋狂願意娶林氏女呢!
就連喜當爹都當的開開心心的,其他人,連狗拿耗子的資格,都是多餘的。
但最害怕的,還屬當時是丞相一黨,後來丞相“倒台”,瞬間爬牆的人。
這樣的人倒是不多,但當時卻是背後奚落丞相府奚落的最活躍的一群人。
丞相複官後,倒也沒有對這些人做什麽明面上的打擊。
畢竟,牆頭草,誰也不喜歡。
除了做馬前卒一樣的工具人,也沒了任何利用價值。
這種人,就算不刻意打擊他,也不會走多遠的。
與其一般見識,倒是失了身份,浪費時間。
沒了那些人出來跳騰阻攔,甯王和林氏的婚期直接定在了九月十八。一時間,這個消息的熱度,竟然蓋過了沈太傅嫡次女以及齊尚書的媳婦兒被山賊剝了衣服的熱度。
皇宮,沈太妃的鹹福宮内,沈貴妃坐在一邊揪着帕子嗚嗚的哭。
“姑母,丞相府欺人太甚,他們肯定是因爲他們自家的女兒失了清白,父親他們阻攔林氏嫁甯王,如今,便使人設計陷害妹妹。他們真是太狠毒了,竟然這麽心狠手辣!如今,沈家的臉都丢盡了。就是潇兒,都臉上無光。這幾日,那些大臣都不再對着潇兒親近了。”
沈太妃也是氣得不行,她都這麽大歲數了,沒想到還有“晚節不保”的時候。在這後宮裏,她的娘家權勢滔天,她自來在後宮都是目中無人的狀态。
即便皇上尊着郭太妃,但實際上也沒怎麽打壓她這個先皇的妃子。
所以,她在宮裏其他的太妃面前,從來都是趾高氣昂的。
結果,結果,如今娘家侄女被山賊剝了衣服,還是在大庭廣衆之下,所有人都看到了,被那些肮髒污濁的賤民看到了。
沈太妃真是恨得不行,隻盼着沈夢能一死了之,以死明志,挽救沈家的名聲。
但不僅何氏不願意犧牲女兒,就是沈夢自己也是惜命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