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是給别人送包裹,最近兩天輪到萊恩自己收包裹。
因爲很清楚美國的快遞速度有多慢,他在選擇商品的時候盡量選擇紐約或者靠近紐約,這樣才能盡快拿到手。
想要跟需要東西太多,删删減減之後仍然花費了3000美元左右,幸虧美元的購買力強,否則還真無法完全覆蓋。
如今他的遊戲包裹裏面已經塞得很滿,除開各種物資跟裝備外,還有一柄魯格半自動步槍跟一支格洛克17手槍。
魯格應該算是美國使用最廣的獵槍,從初學者到狩獵大神都在廣泛使用,暢銷了幾十年。
萊恩以前在牧場學習打獵的時候就用的這個型号,因此用不着去靶場練習就可以熟練使用,并且價格非常便宜,才不到300美元。
由于不知道自己冰霜秘境的時間,他隻能提前給公司請假,要求延長自己的休假時間,否則就去工會投訴。
有工會在背後撐腰,萊恩又有爆炸案當借口,自然輕松就得到了一周的帶薪假期。
整個屋子裏面就隻有他一個人,盧克以爲他接下來的幾天會回科羅拉多去散散心,根本不知道萊恩已經悄悄将秘境開在了卧室裏。
幽藍莫測的漩渦光華流轉,裏面仿佛是宇宙中的黑洞一般,吞噬所有光芒。
萊恩不敢耽誤時間,立即将包裹裏面的青鱗甲拿出來穿在最裏面,因爲這玩意兒的比較耀眼奪目,不夠低調。
穿在最外面的話比較招搖,容易被其餘人或者動物察覺。
随後才是戶外防寒服跟帽子,獵槍背在身後,右手拿着手槍,随時準備将精鋼刀從包裹中抽出來。
當萊恩小心翼翼踏入這藍色漩渦後,屋子瞬間恢複正常,看不出一絲痕迹,隻有卡瑪泰姬駐守在紐約聖殿的大法師察覺到了一絲空間波動。
這波動太微弱短暫,根本沒法查找到源頭跟動向。
于是紐約的其餘超人類居民便遭了秧,被卡瑪泰姬給盯上了!
……
一步從炎熱的紐約跨越到冰天雪地中,萊恩剛剛才一露面就直接踉跄,差點倒在地上。
厚厚的積雪差不多十厘米厚,天空中依然有雪花飄飄揚揚落下。
遠處天空陰暗,而近處白茫茫的一片,寒風凜冽,卷起一陣陣雪花然後飄揚而去。
萊恩剛剛一出來就被冰雪糊臉,溫差之大讓他腦袋都懵了。
短暫呼吸兩口氣才緩過神來。
“還真是把我挪移到這裏了。”萊恩蹲下身子,用手摸了摸地上的雪花,這冰冷的觸感絕非幻覺!
先前的猜測果然成真!
萊恩蹑手蹑腳來到一塊被雪覆蓋的岩石之後躲藏好身體,随後調出遊戲界面看了一眼,他想知道怎麽樣才能回去。
“成功開啓冰霜秘境,任意時間可退出。”
早在進來的時候他就把房間裏面的時鍾調好,記錄一下自己在秘境跟現實時間流速的對比。
好在遊戲系統比較人道,并沒有給萊恩設置什麽任務跟目标,隻要他願意就可以立即返回。
萊恩本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沒有他人打擾,可以真正快速變強的地方,沒有巨大收獲的話,根本不願意回去。
誰知道下一次再找到魔力結晶是什麽時候。
如果一直無法開啓其餘秘境的話,就必須在這個地方撈到足夠多的好處!
說他膽子小,可有時候又很大膽。
現在不知道是青鱗甲有保溫作用,還是增加的冰屬性抗性有用,反正悄悄拿着望遠鏡四處觀望的萊恩并不是特别冷。
既然是秘境,那雪地裏面就不可能一片祥和,肯定會有動靜。
萊恩沒有貿然行動,而是四處張望,同時拿出指南針想要看看方位。
“那邊好像是低矮的丘陵,可以去那邊看看有沒有合适的地方當基地。”
有了穩固後方之後才能更好地探索秘境。
正當他打算仔細觀察丘陵的時候,卻發現那邊有幾個不斷移動的小黑點。
“什麽東西?”
雪天裏面用望遠鏡,最怕起霧。
還沒等他看清楚,就聽見了幾聲狼嚎!
萊恩趕緊擦拭望遠鏡的鏡片,心裏頓時緊張起來,遊戲裏面對狼可以說是砍瓜切菜,重拳出擊。現實中遇到狼隻能唯唯諾諾,不敢正面去交鋒。
心态上面差距很大,同時人物也不像遊戲角色操縱那麽簡單,對方肯定也不會傻乎乎的互相搏鬥。
能在雪原上面生存下來的狼,肯定都是頂級掠食者。
望遠鏡恢複正常之後,萊恩就看見幾頭灰色馴鹿慌不擇路逃跑,而跟在它們身後的則是白灰毛發的野狼!
這些野狼看起來非常聰明,不急不緩,分工明确,有點從旁邊策足狂奔,有的慢慢在後面跟随,将這五頭馴鹿逐漸包圍。
不知不覺中,雙方距離萊恩藏身的石頭越來越近,這讓他根本不敢大口呼吸,生怕被狼群發現。
忽然,一頭馴鹿突然深陷在雪地中。
哪怕它很快就重新站起來,一旁虎視眈眈的野狼立即就撲了上去,直接張嘴咬住這頭鹿的脖頸!
“應該是完了吧。”
萊恩默默思索着,被一頭狼纏住,狼群立即就圍了過去,很快就在這頭鹿身上撕咬,脖子、大腿、肚子、屁股上面幾乎都挂着狼。
然而讓萊恩意外的是,這頭鹿的鹿角突然泛起一層白光,形成了一道鋒利的冰刃,直接就朝身前那頭狼射去。
或許是早就知道了獵物的反擊習慣,除了被瞄準的那頭狼夾着尾巴逃開後,其餘狼依舊挂在鹿身上,同時伸出爪子開始攻擊。
冰刃速度非常快。
饒是野狼躲避迅速,背部依然被劃開一道傷口,而那冰刃甚至威力不減,直接射入雪地,在地面都炸裂開一個大洞,将地上的雪花揚起。
“這不是在地球上?”
萊恩倒吸一口冷氣!
這馴鹿竟然會冰系魔法,那麽狼呢?
躲開冰刃的野狼受傷後并沒有退開,反而更加瘋狂地朝鹿身上撕咬而去。
最原始最野性的争鬥在這裏發生。
萊恩并沒有動手的想法,如果這裏隻有一頭鹿或者狼,那還可以遠距離用槍試試,現在隔得這麽近,而去狼群數量太多,對他生命威脅很大。
正當萊恩仔細觀察狼群的時候,另外四頭馴鹿去而複返,異常整齊地發出鹿鳴,聽起來有點萌,可它們頭上的鹿角卻齊刷刷的發射出冰刃。
尤其是領頭的那頭雄鹿,鹿角更是峥嵘鋒利,如果被捅一下的話,非死即傷!
或許是聽見了同伴的哀鳴,這些馴鹿愣是敢于向狼群開戰。
冰刃飛舞,剛剛還嚣張的狼群吓得魂飛魄散,一個個立即從馴鹿身上松開嘴,然後小跑着朝丘陵外撤離。
原本萊恩還想要成爲漁翁,等這兩方互毆之後放冷槍,完全沒想到狼群直接就逃了,還真是沒有武德可言!
“要不要試試那頭鹿呢,看起來也活不了太久了。”
萊恩默默将獵槍上膛,通過瞄準鏡盯準受傷的馴鹿,隻是一直沒有按下扳機。